首页 百科知识 博斯曼案件之前的案例

博斯曼案件之前的案例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博斯曼案件之前的案例(一)伊萨姆诉纽卡斯尔联队足球俱乐部:博斯曼案件的预兆早在1960年,一位名叫伊萨姆的英格兰球员第一次成功挑战了英国转会规则。法院宣告转会和留用制度是一种限制贸易措施。像比利时等许多国家,仍然继续沿用伊萨姆案件以前的制度。国际自行车联合会不服裁决,进行了上诉。而自行车协会认为,规则是协会的法律行为,不受公法制约。

一、博斯曼案件之前的案例

(一)伊萨姆(Eastham)诉纽卡斯尔联队足球俱乐部(37):博斯曼案件的预兆

早在1960年,一位名叫伊萨姆的英格兰球员第一次成功挑战了英国转会规则。在合同快结束的时候纽卡斯尔俱乐部通知伊萨姆,将以同样的薪水再留用他1年。在那时的英国转会和留置制度下,通过控制球员注册和拒绝一切球员向其他俱乐部的转会请求,俱乐部可以有效地控制球员。英国球员联盟和职业球员联合会把这种制度控制下的球员形容为“足球奴隶”。

伊萨姆希望与阿森纳签约,但是纽卡斯尔拒绝放人。这使伊萨姆罢踢,并向足球联盟上诉,最后上告至高等法院。法院发现俱乐部使用留用制度只是为了从他们不再想雇用的球员身上获取转会费。因此,法院推断,在这种情况下,球员已经决定不打算再为俱乐部效力,但俱乐部仍然将其留用,实际上剥夺了球员寻求其他雇佣机会的权利。

法院宣告转会和留用制度是一种限制贸易措施。纽卡斯尔和阿森纳随后在转会费上妥协。尽管伊萨姆的诉讼个案获得了司法机构的同情和关注,但在过了将近20年后,英国球员才享受到非常有限的转会自由——如果球员所属俱乐部能提供与买方相等的待遇,卖方仍有权索取转会费,如无法达成协议,将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转会费金额。球员及其经纪人不得主动提出转会,必须由买方通过官方渠道进行。

伊萨姆案件使英国转会制度发生了改变,但它并没有像后来的博斯曼案件那样产生泛欧效应。像比利时等许多国家,仍然继续沿用伊萨姆案件以前的制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判决在当时的足球界能够引起足够重视,或许它早已给球员带来更大的改变。

(二)沃雷维(Walrave)案件(38)

沃雷维和科赫(Koch)是中距离自行车比赛中的两名荷兰籍骑摩托车的领骑者。自行车的参赛选手在摩托车的引领下,其车速可达每小时100公里。如果没有领骑者的协助,是达不到这样的速度的。在1973年国际自行车联合会(UCI)提出一个新规则,规定领骑者和他所协助的骑者必须具有相同国籍。这两位世界级的优秀领骑者起诉到荷兰法院,要求法院宣布这个规则违反了《欧盟共同体条约》原第48条,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流动与平等就业。原告在一审中胜诉,并且法院宣告新规则无效,并颁布禁令——国际自行车协会不能阻止原告为非荷兰籍欧盟成员国的选手工作。

国际自行车联合会不服裁决,进行了上诉。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177条的规定,成员国法院在受理有关案件时,如对《欧洲共同体条约》的有关条款难以把握,可以请求欧洲法院就这些条款的解释做出初步裁决。(39)国际自行车联合会,请求由国家法院将两个问题提交到欧洲法院进行初步裁决。一个是体育规则能否从条约中豁免;另一个是国际自行车联合会在瑞士,并且大多数成员国不是欧共体成员,这样《欧洲共同体条约》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适用于国际自行车联合会。

欧洲法院认为:针对第一个问题,如果规则是“国家队”应该只包括该国公民,那么应该可以豁免。第二个问题,即使不是欧共体成员国,只要与欧共体有关,就要对其适用。

欧洲法院坚持认为由于体育包含经济活动,应该受《欧洲共同体条约》规制。如果是“纯体育利益”,阻碍自由流动是可以的。而自行车协会认为,规则是协会的法律行为,不受公法制约。欧洲法院反对该观点,自由流动是欧盟的一个基本权利,如果由于协会或组织的工作不受公法约束,阻碍自由流动的行为就可以受到保护的话,那么这个基本权利就会被削弱。该观点第一次认可了《欧洲共同体条约》原第48条不仅适用于公共雇佣的规则,而且就像自行车或者职业足球类的私人雇佣,也可以适用。

两年后,足球协会的国籍限制问题被提交到了欧洲法院。欧洲法院再一次重申了沃雷维裁决,坚持认为体育活动应该受《欧洲共同体条约》规制,除非是纯体育性质的。法院以足球协会的一个体育规则为例,假设该规则本质上是纯体育性质的,那么就可以禁止在成员国的国家队比赛中使用外籍球员。但是法院警告这样的规则必须“仅限于正当的目的”。

因此,这两名领骑者,只有在代表国家队的比赛中不能协助其他国家的选手参赛,在其他赛事中不应受国籍限制,可以参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