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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提供假信息,旅游者险失预订房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2 旅行社提供假信息,旅游者险失预订房案例介绍Z市的P旅行社投诉该市的H酒店(三星级),称其在该酒店订的9间标房被店方无故取消,导致其客人无法按预订的时间入住,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其违约金。

1-12 旅行社提供假信息,旅游者险失预订房

案例介绍

Z市的P旅行社投诉该市的H酒店(三星级),称其在该酒店订的9间标房被店方无故取消,导致其客人无法按预订的时间入住,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其违约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刻向H酒店核实情况,H酒店称,该旅行社确实在酒店以团队入住的名义预订了客房。订房时,P旅行社的计调人员告诉酒店,这批客房是用来接待旅游团队的,因此,酒店以120元/间的团队价格接受了旅行社的预订。然而,酒店后来发现旅行社并未打算用这批客房接待旅游团队,而是用于接待一个会议。该酒店的会议用房价格是180元/间,与旅游团队价格之间相差60元。P旅行社为了获得60元的差价向酒店提供了虚假信息,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所以,H酒店取消了该旅行社的客房预订。

因当时正处于旅游旺季,加之客人入住时间已经临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在旅行社同意补缴60元/间差价的情况下,酒店同意给旅行社开9间会议用房。

(李红)

案例分析

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不但与消费者打交道,而且还与其他经营主体有业务往来,在发现对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情况下,应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当酒店发现旅行社存在欺诈时,应主动通知旅行社告知相关情况,并要求旅行社补缴差额,如旅行社未能按期补缴差额,则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的规定,告知旅行社虽然双方有传真确认件,属于有效合同,但因旅行社存在欺诈,所以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和可撤销的范围。

(李红)

案例思考

1.在本案中酒店用“默示”的方式回应旅行社的行为是否妥当?

2.本案中旅行社的做法有什么不良影响?

3.同为旅游服务单位的饭店和旅行社该采用怎样的合作态度实现双赢?

(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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