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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监管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一个中心节点,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和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两个方面。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必须经过上述两个步骤,才能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是指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获得许可后,应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法律制度。

三、政府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的监管

我国2007年6月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次明确地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列为“十一五”期间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之一。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一个中心节点,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

(一)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指政府准许市场主体进入某特定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的条件和程序的各种制度及规范的总称。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目标之一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和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两个方面。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必须经过上述两个步骤,才能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一般情况下,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为企业,因此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实践中,一些小型的个人网站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的,不适用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按照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不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属于企业还是个人,均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

备案是相对于审批而言的一种管理方式。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是指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获得许可后,应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法律制度。通过备案制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之间建立数据库,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无从监管”而面临的尴尬,并可为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立提供可操作性的条件。

(三)纠纷网上救济机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有效的电子商务纠纷网上救济机制。通畅而有效的纠纷网上救济机制可以降低被侵害者的维权成本,发挥被侵害者的自我维权积极性,有利于电子商务秩序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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