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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萨拉戈萨世博会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为组织和举办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特别是界定、执行和明确给予参展者展区代表[4]及其工作人员的特权和优惠,西班牙王国与BIE于2007年4月19日签署了《关于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特权和优惠的协定》。

四、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

为组织和举办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特别是界定、执行和明确给予参展者展区代表[4](Section Commissioner)及其工作人员的特权和优惠,西班牙王国与BIE于2007年4月19日签署了《关于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特权和优惠的协定》。

这份《总部协定》由西班牙外交与合作大臣(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and Cooperation)和BIE秘书长共同签署,在《公约》、该次世博会的一般规章和相关特殊规章的基础上,细化和明确了在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举办期间西班牙政府给予官方参展者展区代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BIE工作人员的各项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总部协定》的第二章明确了西班牙政府给予2008年萨拉戈萨世博会官方参展者及其工作人员各种特权与豁免的具体内容,涉及如下七个方面:(1)签证、入境、就业和居留许可的办理;(2)临时驾驶执照的办理;(3)社保缴款义务的免除;(4)税收优惠;(5)通关和关税;(6)公共健康、教育和社会服务;(7)临时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办理。对于其中内容较为复杂的第(1)和第(4)项内容,《总部协定》还分别用两个独立的附件,专门列出官方参展者工作人员办理签证、就业和居留许可的手续,及其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和内容。

《总部协定》明确,所列的特权和优惠的“受益人”(beneficiary)为官方参展者展区代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BIE的工作人员。官方参展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了展区副代表、展馆馆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对于具有属人性质的特权与优惠,即上述第(1)和第(4)项的有关内容,《总部协定》明确,展区代表、副代表和展馆馆长的家庭成员也可享有。

以《总部协定》的缔结为依据,西班牙相关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萨拉戈萨世博会官方参展者的特殊政策,以确保《总部协定》规定的特权和优惠在西班牙境内得以实施。例如,西班牙财政部(Ministry of Treasury)于2007年3月29日签发了第EHA/873/2007号部长令,批准了专门适用于萨拉戈萨世博会进口商品的海关与税务制度。而这一特殊的海关和税务制度就是为在主办国实施《总部协定》中第(4)和第(5)项特权和优惠所进行的专门立法。

通过主办国政府与BIE签署《总部协定》的方式,以在国际规则层面对世博会举办中涉及的主办国行政管理事项(特别是相关特权与优惠问题)加以明确,为主办国履行国际规则(尤其是必要时的特别立法)提供依据,这也是BIE在现行世博会国际规则较为原则笼统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项尝试性举措。然而,由于缔结《总部协定》本身涉及复杂的协商、谈判、批准等缔约程序,这一做法能否在今后的世博会举办中有效推广仍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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