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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居首列

时间:2023-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调查最后发现,性别歧视一项位居首列。且报告显示,性别歧视主要针对女性。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就业歧视很严重。其中企业的就业歧视更严重,占60.7%,政府机关占43.44%,事业单位占38.61%。■分析建议女大学生遭受性别歧视的一重要原因是社会缺乏就业公平的理念,“社会偏见和传统的观念导致了就业歧视”。

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居首列

■案情概述

“在应聘过程中,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的《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得出上述结论。

这份于2008年和2010年,对全国6个城市11所高校2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开展的调查,涉及性别、户籍地、年龄、政治面貌、健康等可能存在歧视的各个方面。调查最后发现,性别歧视一项位居首列。且报告显示,性别歧视主要针对女性。在大学生被访者中,43.27%的大学生遇到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是男性,6.16%要求性别为女性。

“性别歧视是近年来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在女大学生就业群体中”。根据以往针对非大学生群体的调查,用人单位往往存在以貌取人之嫌,而且很多被调查者认为女性的外貌气质、学历和公关能力是用人单位所看重的,而女性求职者本身的能力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此外,在应聘过程中,17.67%的用人单位仍旧要求大学生求职者未婚或没有生育。报告认为,用人单位的此项要求是性别歧视的一个具体表现。“用人单位更愿意接收男生,是因为女大学生在参加工作几年后,正值生育年龄,由此会给用人单位添加许多成本和人力方面的损失。”由此,基于女性生育生理特征而产生的高劳动成本,也是近年来被大多数人认为女性遭受性别歧视的主要原因。

另外,“在应聘过程中,45.96%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身高、长相有明确要求,说明以貌取人的现象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较为突出”。同时,“应聘时,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气质和长相的比例达到了61.16%。”

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就业歧视很严重。其中企业的就业歧视更严重,占60.7%,政府机关占43.44%,事业单位占38.61%。而在存在歧视的不同性质的企业中,国企最严重,民企比国企好一点,而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所有单位中歧视相对较轻。

■分析建议

女大学生遭受性别歧视的一重要原因是社会缺乏就业公平的理念,“社会偏见和传统的观念导致了就业歧视”。就业歧视涉及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平的就业机会是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平等的起点。

在女性的生理特征上,如生殖繁衍本属于一个社会再正常不过的问题,而不利后果却要由女性自身承担,对于女性尤其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来说,这种结果是极其不公平的。

如果企业具有性别平等的理念,作为女性在生育期所发生的成本,可归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时候,不应该仅仅考虑用人成本,而应该尽量给所有的应聘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除此之外,立法的不完善也让就业公平缺乏最根本的保障。众多专家指出,虽然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都有保护平等就业,禁止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多属于原则性的宣示,过于笼统、概括、抽象,缺少必要的配套实施细则,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加以落实。由此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现实生活中就业歧视现象泛滥,劳动者尤其是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遭受严重侵害却又投诉无门,难以获得救济。

我们还是期待将来能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来界定就业歧视,来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将来即便有了立法,诉讼也不是解决就业歧视争端的主要途径,而应该寄希望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之类的独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等。

达到真正的就业公平,还有一段漫长的路。但无论怎样,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领域,并对此展开了各种调查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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