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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婚外生子妻获赔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夫婚外生子妻获赔■案情概述丈夫在新疆打工时出轨,同一打工妹生下一女孩,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人民法院依法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离婚的同时,判令过错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因孙某的原因造成张某损害,离婚后孙某应当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婚外生子妻获赔

■案情概述

丈夫在新疆打工时出轨,同一打工妹生下一女孩,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人民法院依法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离婚的同时,判令过错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某镇农民张某和孙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5月在镇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尚好,1998年6月生一子。2003年孙某去新疆打工时认识了一名打工妹,并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活,该打工妹于2006年2月生下一女孩。

张某知晓丈夫有出轨的行为,在苦劝无效后,大骂丈夫的不忠,进而一怒之下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认为孙某的行为已严重损伤了她的感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人离婚,而她作为无过错方理应得到精神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原告张某、被告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在外地打工期间又和别的女子同居生活,并生有子女,其行为严重伤害了张某的感情,故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孙某的原因造成张某损害,离婚后孙某应当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分析建议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有子女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要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由法院调解;若调解不成,其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起诉。(4)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无过错方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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