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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的基本观念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社会主流观点是犯罪预防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构成了预防犯罪的理论基础。针对犯罪心理的变化过程,及时发现、预测犯罪,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为预防犯罪提供了可能。此外,犯罪预防的对象还可以表述为各种犯罪行为类型的预防与各种犯罪人类型的预防等。

一、犯罪预防的基本观念

(一)犯罪预防的基础理论

犯罪预防历来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领域,对于犯罪预防的基础理论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通行的学说,各派学者纷纷从一定的立场出发阐述自己的观点,亦都具有合理性和一定的科学意义。笔者认为,社会主流观点是犯罪预防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构成了预防犯罪的理论基础。具体表述为:

1.犯罪预防具有可能性

(1)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历史现象,虽然极其复杂多样,但是犯罪的客观规律还是可以被认识的。

(2)犯罪现象及其具体原因是可以被认识的,并且在此认识基础上是可以逐步控制和消除的。

(3)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在表现形式,这一表现存在于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针对犯罪心理的变化过程,及时发现、预测犯罪,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为预防犯罪提供了可能。

(4)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是相互作用的,犯罪行为必然与其他行为相联系,应以此为线索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遏制犯罪的发生和转化。

2.预防犯罪具有现实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剥削制度,所以不存在犯罪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基础。具体表现在: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预防犯罪提供了物质保证;②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预防犯罪提供了政权基础;③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预防犯罪创造了技术条件;④广泛深入的犯罪学研究和犯罪防控实践为预防犯罪提供了现实的方法和途径。(49)

(二)犯罪预防的概念

犯罪预防:是指基于犯罪原因的揭示,由国家、社会乃至个人采取各种方略与措施,致力于减少、消除犯罪形成的致罪因素,对于个体犯罪现象以及社会犯罪现象,予以预先防范的一系列活动。

(三)犯罪预防的特征

1.主体特征:国家、社会、个人

犯罪预防的主体,表现为国家机构、社会各界乃至公民个人。具体地说,着眼于主体特征,犯罪预防包括:官方组织预防与民间团体预防;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工作;组织预防与个人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社会预防;全国犯罪预防与地区犯罪预防;国际社会组织预防(50)与国内社会组织预防等等。

2.对象特征:犯罪现象

犯罪预防的对象,表现为个体犯罪现象与社会犯罪现象。①个体犯罪现象:对于个体犯罪现象的预防,主要表现为初犯预防与再犯预防,或者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②社会犯罪现象:对于社会犯罪现象的预防,主要表现为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率的增长。此外,犯罪预防的对象还可以表述为各种犯罪行为类型的预防与各种犯罪人类型的预防等。

3.基础特征:形成机制

犯罪预防的基础,表现为对于犯罪原因(犯罪形成)的揭示。犯罪原因的研究成果,为犯罪预防的原则与方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专业知识背景;犯罪原因所揭示的关键性的致罪因素及其在犯罪形成中的作用关系,是犯罪预防方略的重要理论依据。

4.措施特征:综合多样

犯罪预防的措施,表现为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各种途径,综合运用宏观的、微观的等各种手段,对于犯罪的形成予以全方位的阻断。具体包括整合意识价值(思想观念预防)、完善社会结构(社会环境预防)、调整社会政策(制度规范预防),合理惩罚犯罪(惩罚性预防)、教育矫治犯罪人(矫正性预陡),立法预防、司法预防等。

5.阶段特征:预先防范

犯罪预防的阶段表现为在犯罪形成之前将犯罪予以阻断,对于个体犯罪来说,遏制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或者通过再社会化使个体犯罪心理得以矫正;对于社会犯罪来说,就是从犯罪形成的源头上,削减或消除犯罪的各种致罪因素,改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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