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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中国特色的犯罪学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探寻中国特色的犯罪学(自序)本书是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研究和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现代犯罪学”的最终成果。本书是一部有关犯罪学的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对策性的专论,不仅可用作高校法科学生学习犯罪学的教科书;也可作为有关人员课外阅读、研究的参考书。一本人关注现代犯罪学领域可以说是由多方因素共同促成的,其中既有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也有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

探寻中国特色的犯罪学

(自序)

本书是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研究和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现代犯罪学”的最终成果。本书是一部有关犯罪学的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对策性的专论,不仅可用作高校法科学生学习犯罪学的教科书;也可作为有关人员课外阅读、研究的参考书。

笔者的自序是对犯罪问题的思考经历和点滴体会。从1980年开始,笔者便对犯罪学展开了系统的学习、研究和实际操作,时间算起来也有30多年了,虽然没有多大的成绩,但是总结一下其中的酸甜苦辣,对我自己是一个回顾,能够更清醒地认识自己走过的路;也希望对各位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我国犯罪学学科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既是个人实际操作与学术经历的总结,就不可避免会带有鲜明的个人色彩和个性特征,表现出明显的主观状态,因而可能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滴水虽不可现大海之全貌,亦为汇流万千之根本。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曾题词:“这是一个光明的时代,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我愿意更多地看到光明和希望。因此,本人不揣冒昧,写成此书,亦算了了多年学习工作之夙愿。其中若有不妥之处,请各位不吝批评、指正,同时亦欢迎相互切磋与探讨。

本人关注现代犯罪学领域可以说是由多方因素共同促成的,其中既有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也有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

(一)学科的选择

我出生在浙江台州的一个政法世家,从小就耳濡目染了父亲处理各种犯罪案件的过程。之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求学期间,通过与各法学专业老师的接触,我逐渐对学术有了比较浓厚的兴趣。在阅读和学习过程中,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及郭翔、许前程的《综合治理在中国》(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周路、杨若何、胡汝泉的《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对策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等论著,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组编的《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汇编》这一套书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套书是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下,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理论研究,同时提出了教育、挽救、感化以及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性建议。为了推动这项研究的发展,1981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共同召开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科学研究规划会议,确定将现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成册,为进一步开展研究提供比较系统的参考资料。这套《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汇编》,近140多万字,分为四辑。第一辑收录了党和政府历来制定的法律,法令中有关青少年的条款,以及有关制定专门的青少年法规的研究文章;第二辑收录了近年来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论文,涉及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特点、原因、处理,感化、预防、综合治理等各个方面;第三辑的内容是调查报告和典型案例,为了解和研究这个问题提供实际的材料;第四辑是国外青少年犯罪的研究论文,供研究时比较和借鉴。这四辑研究资料使我意识到以青少年为对象进行研究的重要意义。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等论文中,毛泽东论述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强调在调查研究中要善于运用矛盾分析、阶级分析的方法,做到个别和一般、典型和全面相结合,科学的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相结合,从总体上全面地、具体地认识和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一哲学方法论观点为我日后的实践和学术进程指明了道路。

除此之外,罗大华老师的一本《犯罪心理学》令我茅塞顿开,可谓指明了我的发展方向。书中对犯罪心理学思想的介绍为我打开了一扇大门。在阶级斗争、政治中心论的话语世界中,接触到这样的观点,我受到的触动也可用“震撼”来形容。

在学习的同时,我亦积极积累了有关政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并于此后长期任职于政法部门。

1980年开始我就步入检察院、公安局、政法委,先后工作了13年,期间曾担任副区长(分管政法工作)、纪委书记等职,主办或主管过各类刑事案件约1000多件涉及3000多人,在政法工作中深昧社会与犯罪问题的复杂性,并在1990年10月加入了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浙江省刑事犯罪学研究会。通过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与讲座,开展一些社会调查、讨论活动,参编各种学术论文选和书稿,我得到了许多锻炼,这为我的教育和学术生涯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后来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浙江省刑事犯罪学研究会所编的《犯罪问题研究》杂志收录了政法精英的各类文章,进一步使我思考了自己的努力方向。文章中提出的一系列犯罪问题注重法律现象与其他现象的相互联系、注重法律的社会实际效果;在写作上采用以社会调查为中心的各种具体社会学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深得我心。

在此基础上,我对犯罪学有了浓厚的兴趣,有了一些初步的思考,并在《犯罪问题研究》杂志上发表了《次贫山区青少年犯罪主要特点与趋势》、《跨世纪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心态分析》、《小城镇社区犯罪控制系统工程的基本构想》等文章。由此,我对犯罪学这一学科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方向有了比较明确、自觉的认识,基本上确定了自己学术之路的努力方向。

(二)研究对象的确定与变化

我于2003年转入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从事刑法学和犯罪学的教学工作。头几年,我主要是看刑法学和犯罪学的书籍及各种人物传记、野史、笔记小说等。受张辛欣的《一百个中国人的自述》和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的影响(1),我任政法区长时在管辖地访谈了社会各界人士380多人,这对我了解社会生态颇有帮助。在大街小巷与一个个素昧平生的人聊天、交流的情景,至今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这是难能可贵的心灵沟通。

喜欢离开书斋外出旅行,体验形形色色的新鲜。法国作家普鲁斯特曾说,因时间和地点的改变,人在旅途中会确切地感受到一种突然被赋予的能力,它会“像波涛一样全都升高到非同寻常的同一水平——从最卑劣到最高尚,从呼吸、食欲、血液循环到感受,到想象”(2)

2005年时,我到法学院资料室看书。最引起我注意的是20世纪60、70、80年代的犯罪问题的社会历史资料,在这些资料中,相当一部分有“犯罪学”的内容,有的还非常详细。当时感觉没有多少人关注、研究这一问题,这些材料也没有被系统地利用过。我内心判断这是一个值得花时间、精力去挖掘的学科。由此,我确定了自己在犯罪学领域的具体主题,开始了现代犯罪学的思考、研究。

此后三年多,我除了上课以外,就去资料室或去书店,查阅、抄录,这是一段辛苦而又充实的日子!这就是犯罪学的稿件的初步完成过程。我关于犯罪学思考、研究的主要成果体现在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当代犯罪学的重构及展开》一书中,那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对犯罪学的研究引起学校的关注,浙江工业大学作为重点建设教材资助项目给予一定的研究资金支持(3)。最近,研究生院又将此书作为专著与研究生的教材出版基金给予支助,解决了经费不足的后顾之忧。在此,本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进行现代犯罪学思考过程中,我的认识也逐渐有一些变化。我意识到对现代犯罪学的整体思考很有必要,但不能停留在这一方面,要有重点地进行进一步思考。在我看来,犯罪的控制与预防是犯罪学体系中内容最丰富、影响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当今实证犯罪学发展有重要意义。因此,我的现代犯罪学研究重点就转到了犯罪控制与预防方面。

完成对犯罪控制与预防的整体思考后,我开始了对枫桥经验的思考。在对中国犯罪控制与预防的研究中,我觉得需要更具体的认识和思考,需要个案研究,因此选择枫桥经验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在研究枫桥经验时,我多次到实地调查。此外,我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思考。这些实践活动改变了我在现代犯罪学方面的思考方向和范围。

我的现代犯罪学思考、研究历程可以从如下六个方面来总结:

(1)从理论到制度。我首先思考了研究犯罪学的意义,探讨了犯罪学的概念、特点以及有关犯罪学的学说,研究了犯罪学的体系之后,对犯罪学的主要内容、各类刑事犯罪问题、刑事政策等方面也做了重点关注。

(2)从宏观到微观。在犯罪学的思考的早期,我比较多地关注世界范围内犯罪学的宏观方面,以后逐渐缩小,进行更微观的分析。大致而言,我的犯罪学思考、研究的角度最终的重点确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的原因、特点、控制与预防的这样一个变化过程。

(3)从历史到现状。我对现代犯罪学的思考是从梳理、整理国外犯罪学文献开始的,通过对世界范围内犯罪学资料的整理,试图了解国外犯罪学的规范及其社会功能。近年比较多地关注了当代中国的犯罪现象,分析犯罪问题的当代传承和变迁,思考现代化进程中不同于传统的惩罚式的社会控制模式和相互协调、整体控制的道路。

(4)从总体到专题。以往我着力于犯罪学的整体理解、一般把握,这几年我比较多地思考了诸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做法、犯罪学与枫桥经验的关系等专门问题,进行专题性的思考。

(5)从农村犯罪问题的控制与预防到城市犯罪问题的控制与预防。我的犯罪学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农村地区犯罪问题的控制与预防,对城市地区犯罪问题的控制与预防也有了一定的注意和积累。

(6)从史料分析到社会调查。在方法上,我由注重史料分析与社会调查结合的变化,通过社会调查印证、补充史料,全面解读史料,发现史料中存在的问题,到通过社会调查寻找新的学术领域、确定具体研究对象。

回顾自己对现代犯罪学思考、研究的过程,我逐渐形成若干认识,有一些粗浅的体会,也需要进一步反思。

(一)认识

通过犯罪学的思考、研究,我对学术研究中的态度、问题、视角、方法、材料、理论等有了一些自己的感受和认识。(4)

1.态度

对犯罪学研究宜怀有简单、朴素的社会责任感,需要开拓、进取的精神,需要尽可能避免心浮气躁、率性而为。在社会转型期,更需要冷静观察、顺势而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无欲则刚”这些古训于今仍有指导意义。“临烟波浩渺,迎长风扑面”自真风流。

我们是学者,不是救世主。在犯罪学的思考、研究中,我认为应做老实之人、怀平实之心、思确实之事、为扎实之学、行踏实之路、扬朴实之风、求真实之世。

2.问题

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地提出问题和不断地解决问题中向前发展的。问题是思维的起点,任何思维过程总是指向某一具体问题。问题又是创新的前提,创新都是从问题开始的。科学的发展史就是对奥秘的探索和对问题的解答的历史。问题是学术的灵魂,没有问题就不会有较高质量的思维(5)。问题意识是思维的动力,是创新精神的基石;是我们在犯罪学研究中探求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保证。问题意识是指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遇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和状况,由此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促使人们积极思维、认真探索,不断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思维的这种心理品质,心理学上称为“问题意识”。问题意识就是对一些尚待解决的有科学价值的命题或矛盾的承认以及积极解决这些问题的自觉,问题意识不仅体现了个体思维品质的活跃性和深刻性,也反映了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

宋人程颐提出“学者先要会疑”;张载认为“在可疑而不可疑者”“不曾学;学则须疑”;近人顾颉刚也强调“怀疑不仅是从消极方面辨伪去妄的必要步骤,也是从积极方面建设新学说,启迪新发明的基本条件”。陶行知在一首诗中曾写道:“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6)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它始于问题,实践及理论的问题”,在《猜测与反驳》中他主张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越来越深化的问题:越来越能启发新问题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前辈、他人的研究中发现问题,更需要从生活中发现问题,形成敏锐的问题意识。由于体系本位意识的作用,人们往往更注重从学理的角度考虑学科的需要。更容易、并且更主要地是以一种较为封闭、静止的观念和狭窄的眼界来构思学术研究。在此过程中,构成学科发展前提的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完全被忽略。在这种情况下,学术研究便难以从现实中发现问题、得到启迪、获得灵感,因而也难以与时俱进。(7)

在我看来,我们更应当发现和关注中国问题。梁漱溟先生曾经说过我们现在面临两大问题:一个是人生问题,还有一个是中国问题。人生问题是指中国儒家文化有没有意义?中国儒家文化提供了一套关于生命的价值的解说能不能适应这个时代。而关于中国问题,梁先生认为首先要解决民族的生存问题,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将我们内部的政治体制加以改造,辅以现代的法制框架,最后建设成一个现代国家。中国当然有与其他国家同样的问题,但是中国更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问题。我们研究人类共同的问题既有意义,也有必要,但是受发展阶段的限制,条件并不充分。中国学者更应该对中国的民生改善、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我们应当有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我们都生活在具体的社会现实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之中。中国犯罪问题具有原生性,也有外国因素,它既涉及法律问题,也涉及生存问题。

当然,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中国的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提出真问题,即有意义的问题。真问题在逻辑上是有解的,而且一定存在一个靠得住的逻辑出发点。真问题在知识上有增量、在理论上有创新、在实践上有指导性。凭借感性就可以得出结论的问题是一个伪问题;无法验证的问题是伪问题;不用解决也不可解决的问题是伪问题。伪问题、假问题,自然不值得去研究。

3.视角

视角是一个光学名词,就是通常所说的可视角度,是指位于某点相对于外界的能够成像的最大角度。当遇到困惑或困难时,如果一个人拘泥于一个小的视角,可能会茫然无措,但若另辟蹊径,则会有柳暗花明的收效。

视角有平视、俯视、仰视等之分。观念可以决定观察者观察对象时所采取的视角,并将观察者牢牢固定在特定视角上,使他看不到(或忽略)除此角度之外的其他东西。在本来就众说纷纭的社会领域,当然会存在、也需要多种视角。因研究对象的不同,犯罪学理论至今不能、或许永远也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和统一性。不同的视角在对犯罪问题进行阐释时必然会形成全然不同的社会秩序和外观。因此,在犯罪学研究中,我们需要充分注意通过多元视角来认识犯罪现象,从宏观视角到局部视角,从经济视角到社会视角,从规范视角到文化视角,从历史视角到现实视角,需要具有一定的视角变通与认知。(8)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讲过,我们的生活方式,就像一幅油画。从近处看,看不出所以然来,要欣赏它的美,就非要站远一点不可。在进行犯罪学思考时,通常会从外在视角进行观察,并逐渐以内在视角进行理解。我们常常强调客观叙述或体验式报告的意义。我自己的思考、研究也偏重于外在视角。外在视角不同于内在视角,外在视角需要恰当把握同情态度,研究者毕竟不是代言者。研究中需要有他人的视角、被研究者的视角,也就是善于从被研究者的视角去理解、尊重被研究者。运用内在视角需要警惕学者独立判断能力的缺失。

同时,需要注意民间视角与官方视角的差异。民间视角既非政府红头文件式的成绩总结,也非官方学者的专业分析,而是对民众实际生活的具体、细致的考察。民众质朴的生存状态蕴涵着中国人的生命本质。

而静态视角、动态视角亦各有意义。不过,我认为,从发展中理解犯罪学、理解发展的犯罪学当更为必要、更有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学研究就像其他法学研究一样,受到西方学术的影响。由于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西方中心的世界观,在研究、评价中国犯罪学时,人们往往以西方人的视角,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概念、话语。西方比较成熟的犯罪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学术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犯罪学以及中国人的生活、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也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视角多元是学术繁荣的基础,但终须立足于事实本身,方为学人立足与发展之道。

4.方法

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法国著名生理学家贝尔纳曾深有体会地说:“良好的方法能使我们更好地发挥天赋的才能,而拙劣的方法则可能阻碍才能的发挥。”

我在犯罪学的探讨、研究中,运用的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访问调查法、社会观察法、功能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等。方法服务于研究目标、路径。一般而言,学术研究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一定时段的研究;二是限于地区、社区的个案研究。

方法的运用与研究的类型有密切关系。犯罪学的研究大致可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規定性,定性研究的主要功能是“解释”,做出“应该如何”的理论分析和阐述。定性研究的主要方法包括历史研究、文献研究、观察研究、逻辑分析、内容分析、实地考察、个案研究等。定量研究为对现象内外部关系进行“量”的分析和考察,寻找有决策意义的结论,定量研究的主要功能是“实证”,即进行“是什么”和“为什么”的描述、推断和预测,主要方法包括统计、测量、实验方法等。在具体操作上,定性研究主要采用个案调查、参与式观察和访谈,以及对样本的开放式访问;定量研究主要对应于抽样问卷调查与分析,以及采用计算机模型统计分析等。

方法的掌握需要在具体的犯罪问题探索的实践中进行,纸上谈兵得来终觉浅。犯罪学的调查、研究需要与各方面的社会人士打交道,取得被调查者的信任是调查、研究成功的关键因素,而真诚、平等、守信在交往中尤其重要。

同时,我们也要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犯罪学的调查需要能够在不同的环境下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及时针对变化的状况调整方案,采取相对合理和可操作的方法。

5.材料

犯罪学研究以广泛、翔实的材料为基础。在探索犯罪学的过程中,材料、资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材料、资料,研究无从着手,观点无法成立。

在材料的获得方面,我们需要有开阔的视野。除了犯罪学出版著作、官方文献、法律制度外,党政文件、地方档案、乡规民约、地方志、笔记文集、政法部门的刑事档案资料等,都应成为我们思考犯罪问题的材料。

广泛探寻、发现新的材料。在社会调查中,需要高度注意,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历史文献、口传资料,得到新材料的线索,从中发现新材料。

我们还需要有跨学科的材料搜集能力,加强对基本材料的占有和使用。同时,仔细分辨材料的真伪、新颖,理解材料的代表性、典型性,分析材料的局限。不可只看材料的表面现象,而不分析其源流。胡适先生曾说过,历史学家需要有两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一是精密的功力,一是高远的想象力。法学研究亦如是,没有精密的功力不能做搜求和评判史料的工作;没有高远的想象力,不能构造科学的法学研究系统。

6.创新发展

犯罪学的思考、研究最重要的是在理论上有发展、有创新。

概念决定内容。许多争论即缘于对概念的不同理解。在许多情况下,抛开所谓的概念之争,对相应的研究的深入可能更有意义。我们对概念应当有清晰的界定和理解。

在犯罪学探索中,我们要重视建立假设。假设确定我们研究的方向,引导我们的研究的深入,为建立我们的解释模式、形成我们研究的结论奠定基础。

注重对犯罪学现象提出新的解释、推陈出新。对于前人提出的结论中那些已经不适合现实情况的部分,则敢于扬弃。

总之,学术研究需要提出新问题、发现新材料、发展新方法、提出新理论,而在现代社会,能在这些方面之一有所贡献,就是有价值的学术工作。

(二)体会

通过近30年对犯罪学思考、研究的实践,我感到自己在下列几方面感受颇深,愿意提出来共同讨论。

1.写好一本书

曹雪芹以一本红楼梦而流芳百世。《三国》、《水浒》、《西游记》也使其作者留名。这“一本书”凝聚了一个人许多甚至平生心血,是敬重人世间的体现。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曾经说过:“我的奢望就是,把别人要用多少部书才能说的话,仅仅用十个句子表达出来——甚至连别人在那许多部书中没有说到的话也说出来。”

我这里说的写好一本书,实际上是对书本身质量的强调,我本人反对粗制滥造。一本好书,若要使读者长久不忘,作者自己就要做到呕心沥血和创造性与智慧的充分发挥。这本《现代犯罪学》虽然达不到智慧光芒的闪耀,但是于我而言它像我的一个孩子,倾注了我人生的一个重要时期的全部心血。它不仅是我著书立说的起点,更应该是我学术生命的核心。

2.判断力

学术研究与生活一样,面临种种选择和判断。敏锐、准确的判断,有助于扬长避短、取得先机、占领学术制高点。

在阅读、思考过程中,随着资料的积累,思维的逐渐深入,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纷至沓来,这期间所产生的思想火花和各种看法,对我们都是十分宝贵的。但它们尚处于分散的状态,还难以确定它们对研究主题是否有用和用处之大小。因此,对它们必须有一个选择、鉴别、归拢、集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从个别到一般、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逻辑思维过程,我们的判断力逐渐增强,有针对性地、高效率地获取知识,从而研究方向逐渐明确,研究目标越来越集中,最后就紧紧抓住中心论题开展研究工作。爱因斯坦曾说过:“我不久就学会了识别出那种能够导致深邃知识的东西,而把其他许多东西撇开不管,把许多充塞脑袋,并使它偏离主要目标的东西撇开不管。”这样的判断力当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我们要判断研究对象的宽度。在学术探讨时,我们衡量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思考研究涉及面的大小和范围的宽窄,判断其在学科中的地位。

我们要判断研究对象的厚度。研究领域的可创造空间、研究的可持续度,是我们从事学术工作必须思考的重要因素。

我们要判断研究对象的难度。进行学术研究需要考虑研究存在的困难、难点以及克服的条件和可能性。

3.深化研究

以我自己的研究实践,我感到确定研究的基本框架、将研究对象类型化非常重要。研究基本框架的确定,包括研究思路的确定、研究目标的确定、研究范围的厘定等。类型是人类思维的方式之一。通过类型化,将各个不同种类的犯罪问题加以归类,从中抽象出共同特征,深化我们的认识。

学术研究贵在坚持,选定目标后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思考、研究,持之以恒。郑板桥的咏竹诗云:“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在犯罪学的思考、研究中,我们需要学习竹的坚强、竹的刚毅。在我看来,我们在犯罪学研究中需要恰当认识和把握“应为”、“可为”、“能为”的关系。

(三)存在的问题

自我反思,我在犯罪学思考、研究中,存在许多问题、缺陷和不足,有待在以后的学术实践中完善、改进。

于我而言,首先是理论的探讨存在不足。对犯罪学进行理论的分析、概括与抽象,着重揭示它为什么这么演变及其运行机制与规律按照理论逻辑的框架,分析犯罪学演变过程各种因素的内在(本质)联系,或概括出特定空间(国家或地区、民族)、特定时间犯罪学演变的特点,或抽象出犯罪学变化模式、范畴与理论,这一方面我还需要加以努力。

由于能力所限,我对犯罪学的比较研究重视不够。我基本没有关注其他国家、地区的犯罪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因而没有进行过中国特色的犯罪学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犯罪学之间的共性、差异的专门研究。

犯罪学方面的个案研究不多。由于种种原因,集中较长时间进行特定区域、事件、过程、活动的犯罪学调查较少,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对犯罪学的全面理解。

由于历史、文化、语言等知识积累的不足,就容易导致在犯罪学探讨、研究中的理解存在错误和认识不到位。比如说由于中外语言理解上出现偏差,就很容易造成翻译转换过程中出现变异和遗漏。

《汉书·艺文志》载:“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谓都邑失礼则于外野求之。”“衣冠简朴古风存”,犯罪学这样基本的规范都隐藏在卑微的底层,民间社会才是犯罪学研究发展的重要源泉。在现代化发展的大潮下,犯罪学的研究仍然有其存在空间和独特功能。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里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9)人一生的努力和奋斗是一个过程,在于不断历练各种境界,做学问也好,做人也罢,成功和失败、自满和自责、幸福和痛苦也就在蓦然回首间!

杨燮蛟

2010年8月于杭州西子湖畔

【注释】

(1)《一百个中国人的自述》1986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一百个人的十年》写于1986年至1996年,江苏文艺出版社1991年出版。

(2)普鲁斯特是《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他在写作时认为题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客观世界”如何反映在“主观意念”中。透过他特殊的叙事风格,营造出一个独特的个人世界。他的叙述时时中断,小说中夹杂了大量的议论、联想、心理分析。普鲁斯特的特色在于他精细地描写每一个感知、每一个人物、每一个寓言,而且在他的书中你能感觉到那流动的真实感。

(3)我曾经在浙江各地进行了犯罪问题的调查,完成了一部50万字的书稿。

(4)1971年,R.托马斯和D.L.布鲁巴克提出了发现、提炼、解决问题的“六要”步骤,即:一要明确有待调研的核心问题;二要把问题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三要收集并综合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四要以解决问题的方式阐明信息资料;五要陈述结论;六要对解决问题过程的成就进行评论。

(5)美国芝加哥大学心理学教授J.W.盖泽尔斯曾经把可能碰到的“问题”大致分为呈现型、发现型和创造型三类。呈现型问题是一些给定的问题(由教师或由教科书提出),答案往往是现成的,求解的思路也是现成的。问题解决者只要者只要“按图索骥”,照章办事,就能获得与标准答案相同的结果,“不需要也无机会去想象或创造”。发现型问题有的也有已知的答案,但问题是由学生自己提出或发现,而不是由教师或教科书给定的。这类问题,有的还可能没有已知的公式、解决办法或答案,因此,它们往往通向发现和创造。创造型问题是人们从未提出过的,全新的。

(6)在哈佛大学师生中有这样一句话:教育的真正目的就是让人不断提出问题、思考问题(The one real object of education is to have a man in the condition of continually asking questions)。

(7)刘大椿认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问题意识淡漠,运作性不强,是制约学科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真正突出问题的意识,首先必须矫正体系本位、功利主宰、非科学因素干扰等倾向。参见刘大椿:《文科研究应突出问题意识》,载《光明日报》2004年2月4日。

(8)视角还有肯定视角与否定视角、往日视角与来日视角、自我视角与非我视角、求同视角与求异視角、有序视角与无序视角、正向视角与反向视角等。所谓往日视角,就是考察事物和观念的起源、历史和以往的发展,把握了事物的过去,才能更好地思索事物的当今。这是历史主义的基本原则。来日视角,就是思索事物或观念的未来发展,预测它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并用预测的结果来指导我们的今天,指导当今对待它们的态度。无序视角是指,我们在创意思维的时候,特别是在思维的初期阶段,应该尽可能地打破头脑中的所有条条框框,包括那些法则、規律、定理、守则、常识之类的东西,进行一番混沌型的无序思考,以便充分激发想象力,达到更好的创新效果。有序视角的含义是,我们的头脑在思考某种事物或者观念的时候,执照严格的逻辑来进行,实事求是地对观念和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排除偶然性,认识必然性,从而保证头脑中的新创意能够在实践中获得成功。

(9)王国维先生串联了宋代词人晏殊的《蝶恋花》、欧阳修的《蝶恋花》、辛弃疾的《青玉案》三句话,把本来不相干的三句名言连缀成“三境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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