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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划过之后的思考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3月,台湾地区青春偶像剧《流星花园》正在全国一些省市电视台热播,另一些电视台已经买下了该剧播映权的时候,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通过组织传播渠道,层层下发通知:各地方电视台停止放映《流星花园》。据报道,该剧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观众的负面影响,已经惊动了参加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的代表。这是流星划过之后留给我们的思考。

2002年3月,台湾地区青春偶像剧《流星花园》正在全国一些省市电视台热播,另一些电视台已经买下了该剧播映权的时候,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通过组织传播渠道,层层下发通知:各地方电视台停止放映《流星花园》。据报道,该剧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观众的负面影响,已经惊动了参加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的代表。

包括网络在内的新闻媒介对此事作了追踪报道,并组织讨论,结论是,许多青少年学生的家长强烈反对自己的孩子收看该剧,理由是剧中的梦幻世界距离现实太远,对两性之间的感情有许多不切合实际的描述和渲染,容易致使青少年走入误区,耽于幻想。家长们希望电视台多播放一些体现和宣传“正确人生观”的影视剧,对青少年加以引导。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成年观众提出异议:20世纪80年代热播全中国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诸如《排球女将》和《血疑》也有许多近乎荒诞的情节,也是那么几个青春偶像在荧屏上晃来晃去,同样在我国青少年中引起巨大反响,为何就没有“问题”呢? 笔者试图根据电视机和电视剧在我国普及过程中经过的阶段来回答这个问题:当时电视刚刚进入大批普通百姓家,我国自己的电视剧创作和生产队伍还不够过硬,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方式依然有限,而外国电视剧就钻了这个空子。再加上当时我国的经济大发展起步不久,日本电视剧里那些“偶像”的“潇洒”生活方式对于中国观众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充其量只能起到“望梅止渴”的作用,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相对比较单纯,学校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管得比较紧,外来电视剧的社会影响得到控制。

那么,在社会流行多元化价值取向的今天,众多的青少年如何看待像《流星花园》这样的偶像剧和它们的影响?据媒介报道,重庆市有关方面召集了学生和家长参加的座谈会,与会的青少年表示:该剧“轻松健康”,让他们“梦了一回,飞了一回”。同时,一些地方媒体纷纷报道该剧的光碟在青少年中热销。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何青少年的普遍反映与家长和教师的担忧形成如此鲜明的对照?参照有关传播的社会教育效果的理论,我们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关键的问题是:当代青少年寻求什么样的“榜样形象”(exemplary image),媒介又为他们提供了什么样的“榜样形象”?这是流星划过之后留给我们的思考。

媒介在偶像制造过程中的角色

媒介预热。《流星花园》是根据漫画改编的,从一开始就进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收视率至上”的原则具有普遍影响力的今天,媒介参与“预热”电视剧是一种不难想象的现象。各种相关的媒介产品,如VCD,音乐唱片,主演的拼贴图册等,很快就搞“活”了一片市场。

媒介炒作。电视剧的热播引发相关文化产品的热卖,而这些现象又进而成为媒介争相报道的内容,以至于一轮接一轮的“热浪”扑面而来,不由人不被卷进去。严格地说,炒作在电视剧播出之前就开始了,但在该剧于部分地区播出后达到一个高潮。

青少年的追星行为。应该说,部分观众的“追星”行为与媒介的作用密切相关。看了偶像剧,就有许多青少年忙于收集和收藏有关的文化产品,比如明星的照片或专辑,继而在日常的言语行为中模仿他们心中的偶像,并与这些荧屏偶像产生情感认同。这体现了当今娱乐媒介的“煽情”功能。正常人都明白偶像剧中那些“爱”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的年轻人给人的印象是生活在一个真空里,除了他们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情感就不知道别的,而此类内容最多只能“煽情”而不能唤起人们心灵深处的“真情”。偏偏就是这样一些形象,成了青少年的“榜样”,而政府与学校苦心宣传并希望他们接受的现实生活中的榜样却唤不起他们的激情和深度认同。

这个问题是严重的。不论身居“象牙塔”的学者们还在如何孜孜不倦地用什么定量分析方法来测定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对青少年是否有影响,我们从不断见诸报端的近乎荒诞的新闻报道中已经领略到了“青春偶像”对青少年产生的“魔力”。大量的事实正在证明,某些电视节目对青少年确实有负面影响。

这里,有必要区分电视剧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的情感思维和理性思维。常识告诉我们,情感思维有别于理性思维,但电视剧通常是直接作用于观众的情感,然后才以潜在的方式作用于他们的思维。不痴迷于诸如“青春偶像”之类形象的观众以成年人为主,他们的情感可能在收看电视剧的过程中被调动起来,其中也可能包括许多非理性的因素,但他们的思想比较成熟,信念相对坚定,价值观念已经定型,因而他们的思想不会轻易地认同虚幻的媒介内容,而会反过来过滤情感思维产生的内容,及时作出理智的判断,将对自己身心健康有害的内容拒于门外。相比之下,以青少年为主的追星族就没有如此强大的心理防线。都说年轻人容易感情用事,这话不假。他们的思想内容与社会的复杂现实尚未接轨,原本就在一定程度上生活于虚幻的世界里,而这个虚幻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媒介提供的。如此这般,媒介制造偶像与青少年追逐偶像并非两个截然分开的过程,而是一种循环互动的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虽然当代中国的电视传播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从共赏型传播观念向分赏型传播观念转变,但某些热播的电视剧,尤其是青春偶像剧,能借助媒介宣传的“东风”迅速推出一批“大众情人”,在某一特定的时间里拥有众多的追随者。在分众化的时代,这种现象更加值得我们重视。这就引出了下一个话题。

电视剧的娱乐性与教育功能是否矛盾?

这个看似熟悉的话题,一旦结合传播学的相关原理来探讨,便有了新的意义。有学者认为,热爱娱乐是人的一种天性,艺术是为高级娱乐而存在的,娱乐功能是艺术重要的文化功能之一。电视剧是现代化的文化艺术娱乐样式,电视剧的娱乐化是不可避免的。据此推理,最好的效果就是让观众“醉”于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中,不让他们感到“累”。这种现象符合传播效果理论中的“使用与满足”假说,即观众可能急切地希望能从社会现实中得到解脱,并且通过电视的娱乐功能确立个人形象。

但是,早有学者指出,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能够帮助我们重新感受到生活。可见,艺术的认知取向和娱乐取向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二元对立的。电视剧给予观众的娱乐存在于生活认知也存在于情感体验之中。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提倡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是适用的艺术生产准则。但目前流行成风的“青春偶像剧”最缺乏的就是现实生活基础,只有空中楼阁式的所谓情感体验。只有“情”而没有“知”,就成了煽情。唯有建立在生活的真实基础上的情感体验才有可能是真情。也只有融合了“知”与“情”的人物形象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比如《渴望》中的刘慧芳。像她这样的荧屏形象引起的是人们内心深处的感动,唤醒的是人们的理性与良知,而不会产生像青春偶像剧那样的非理性的效果。

一提到媒介的教育功能,特别是电视剧的教育功能,某些人就会有本能的反感,认为那仅仅是指现实题材的主旋律电视剧而言。事实上,正如上文所说的,电视剧作为艺术形式的娱乐功能之一就在于它们能帮助观众重新感受生活的真实,而“认知”的过程也就是观众受教育的过程。这是一种以情感贯注为主导的情感教育,其作用实际上常常超越理性的说教,但在传播效果研究中却始终是一片空白。好在古人早已留下“寓教于乐”的训诫,今天反过来看,可以说电视剧成功的衡量标准之一是“寓乐于教”。

问题的症结所在—电视剧如何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在社会转型时期,几乎全社会的人都面临或即将面临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青少年的理想更是受到来自现实的激烈挑战。这时,电视剧所提供的仿像有可能产生以下4种效果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的组合:形象模仿现实;形象偏离现实;形象改造现实;形象创造现实。最后一种效果可谓登峰造极,也就是说,观众把完全是虚拟的形象当成现实,正像追星族们往往分不清“星”的荧屏形象与现实形象。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众多的青少年观众在本能地寻找精神家园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心灵“交托”给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不是英雄,不是模范,而是青春偶像剧的主人公和他们的扮演者。

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的目的不是无原则的宽容或纵容。说其可以理解,是因为青少年都在寻找可以仿效的对象以作他们自己心灵从现实生活中退缩时的避风港,寻找比现实更好的环境和更好的心理氛围。简言之,他们处在需要榜样形象的年龄,需要情感的认同与宣泄。此时的娱乐媒介产品,特别是观众普遍收看的电视剧,需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教育责任,不能培养和助长观众的不良审美倾向。如上所述,今日中国的青少年迫切需要情感教育,而包括电视剧在内的娱乐产品无疑应该用真情来感动年轻的观众朋友,而不是靠煽情来掏他们的腰包。更令人担忧的是,与此同时,他们的心也被掏空了—全都给了“偶像”了。

看到这里,一定有人会问:那么,收视率怎么办呢? 同样,已经有不少专家考虑和探讨过这个问题。其中一位的综述值得我们注意:在评价电视节目的各种标准中,道德标准应该是有一票否决权的标准。假如这一标准能得到足够的考虑,我们也可以少为青少年的“偶像热”担忧了。

原文刊载于《文艺报》200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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