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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过度迎合受众心理

时间:2022-05-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受众的概念(一)“受众”的定义“受众”的英文读作Audience。从上述权威词典的释义来看,“受众”可定义为信息的接收者,它是读者、听众、观众的统称。在当代,受众概念已被广泛使用,且内涵也在丰富发展。因此,传播者与受众者作为双方互动的环节而不可或缺。“受众”绝不是人为将传播对象置于受教育地位而刻意生造的新名词。

一、受众的概念

(一)“受众”的定义

“受众”的英文读作Audience。在《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里对它有三种解释:(1)听众、观众;(2)在听得见的范围之内的人;(3)读者。而在《朗文英汉双解词典》中,则仅将其解释为听众或观众。从上述权威词典的释义来看,“受众”可定义为信息的接收者,它是读者、听众、观众的统称。

(二)“受众”概念在当代

20世纪40年代末,大众传播学兴起并首先开始使用“受众”一词。这就是说,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已形成体系的背景下,在大众传播媒介已成气候之时,受众是在大众传媒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中对于信息接受一方的称谓。简洁地说,受众泛指所有信息媒体的传播客体。从受众概念的外延考察,听众“专用于广播”等听觉媒体,“观众”专用于“电视”等视觉媒体,“读者”专用于“报纸”等印刷媒体,而“受众”则是听众、观众、读者的总称。在当代,受众概念已被广泛使用,且内涵也在丰富发展。

最初,西方各主流媒体在使用“受众”时,“受众”是作为分散、无组织的信息接受者而处在被动地位的。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传播技术手段的迅速发展,“受众”则既是大众传播媒介信息的接受者,又是大众传媒的使用者、选择者;既是大众传媒的服务对象,又是传播反馈信息的“信息源”。应该说,这就是受众概念在当代的内涵。

人们对受众本质内涵认识上的深化,是同大众传媒的发展紧密联系的。实践证明,完整的传播过程应是信息双向交流、反复进行沟通的。因此,传播者与受众者作为双方互动的环节而不可或缺。从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大众传播学就已开始认识到受众不是被动的客体。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新闻学界引入大众传播学,并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传播理论结合起来,让“受众”在信息双向交流中的重要地位的论述丰富而深刻。因而可以说,大众传播学形成与演变的迄今历史,也就是“受众”概念一直在不断地确定、调整和发展的历史。“受众”绝不是人为将传播对象置于受教育地位而刻意生造的新名词。

20世纪90年代中期,网络媒体出现并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开拓出自己的天地。与此同时,人们对“受众”概念的认识正在进一步深化,网络媒体的受众比传统媒体的受众具有了更深刻的含义:一是受众可以自由地、主动地获取信息,摆脱了在传播过程中的被动地位;二是传播形成了双向互动的局面,原来意义上的受众,现在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实现了传者与受者的平等,从而使双向传播成为可能,使传者和受者的界限变得模糊。

同时,对传统媒体的受众对象来讲,信息的接收和利用均是被动的,他们无自主性地接受媒体所“强塞”给予的信息。而从网络媒体的受众看,他们却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因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选择信息,既可以选择报道的深度,又可以选择媒介的形式(文本、图片、声音或多媒体形式);还可以随时对新闻事件发表意见和评论,并与媒体传播者进行交流。所以,网络受众是完全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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