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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表现为尊重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对象感的有无可以作为检验传播主体是否尊重接受主体的指标之一。也就是说,只有感到受众的存在,受众才切实存在,传播才真正开始。也只有切实感到受众的存在,播音员主持人才能摆脱传播上的与心理上的孤立状态。

二、真诚表现为尊重

“尊重主要展开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之中,它常常有二重表现形式:作为自我对他人的期望,它意味着要求他人承认与肯定自我的尊严;作为自我对他人的交往原则,尊重则表现为对他人内在价值的肯定。”[17]在尊重的二重表现形式中,包蕴着平等、双向的内涵。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实践中,尊重可能是被说得最多但做到的甚少的一种传播要求了。有的播音主持工作者只要求接受主体尊重自己,大呼“观众也要和我们一起长大”,好像观众跟不上自己“前进的步伐”,自己无奈成为一个“孤独的舞者”或“多数人暴虐”的受害者。有的则既不愿尊重别人,也不大尊重自己,把传播视作“儿戏”,其逻辑是“我既不当真,你也不必太在意”。没有尊重,哪来的真诚?用一句极普通的话说就是,“先要自尊,才能要求别人尊重自己。想让别人尊重自己,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要尊重别人,首先要“心中有人”。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对象感的有无可以作为检验传播主体是否尊重接受主体的指标之一。对象感核心是“感”。“‘感’的基本含义有两层:第一,‘格也,触也’,就是指人的第一信号系统对外物的感知;第二,‘感者,动人心也’,感与‘撼’通,感就是心有所动。”[18]《传习录》(下)载有这样一段对话:“先生(王阳明)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虽然谈的是“心—物”关系,但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看”与“不看”之间的重大差别。其实,在大众传播中,受众是客观存在的,但这种存在对于传播者来说,只是一种客观的、概念性的存在,还没有成为生动鲜活的、作用于情感的存在,其中的关键,在于传者是否认识到受众的存在,感受到受众的存在,认识到了、感受到了,受众就从“自在的”、“暗淡的”存在变为“相关的”、“鲜明的”存在,就会在传者心里“一时明白起来”,影响到传者的传播。也就是说,只有感到受众的存在,受众才切实存在,传播才真正开始。也只有切实感到受众的存在,播音员主持人才能摆脱传播上的与心理上的孤立状态。

进一步地,对象感不仅是感到对方的存在,而是这种存在使得心有所动,改变了传播者的心理状态和表达状态,使之更有目的性、更有具体性、更具生动性、更具人文性。仅有对象,不见得有对象感,以前常说“目中无人,心中有人”,但是“目中有人”,心中不见得就有人,还必须“目中有人,心中更有人在”。因此,对象感的核心是“感”,而“感”的核心则是“心中有人,心有所动”。我们甚至可以说,“感”实质上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亲近、沟通、交流、启动、触发、融合,是生命对生命的烛照、徜徉、畅现,是“情以物迁,辞以情发”。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这是一家电台的晚间谈话类节目,在插了几次话对方都不理茬儿并继续诉说时,主持人“毅然”打断对方说:“你平时是不是特别喜欢唠叨?(不等对方回答紧接着说)像你这样只顾自己一个劲儿地说,根本不听别人的,你丈夫能不烦吗?换了我也烦呀!你应该控制一下子自己。”对这位平时把话藏在心里,这时候倾诉给别人以寻求帮助或只求适度排解的听众来说,主持人的这一“目光犀利”的判断和“直率的建议”,不会取得“醍醐灌顶”般的效果,而无异于“兜头一盆冷水”!在这位主持人心里,听众不是他交流的对象和传播中的“伙伴”,而是“麻烦制造者”!这样的态度失去了对人起码的尊重,这种“无礼的”传播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有益于接受者并赢得信任呢?

尊重不仅是尊重受者的生存权利,不仅是感受到受者的“物理”的“在”,还要尊重受者作为主体的“生命”的“在”;不仅是尊重受者的“遥控选择权”和“消费权”,更要尊重主体的生存发展权和生存表达权。接受主体同样具有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同样具有主体的尊严和发言的权利。我们这里并不是要片面抬高接受主体的地位,也不是要在形式上为接受主体争取更多的发言的机会,而是要再一次强调传与受的主体间关系。因为,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尊重,才会唤起传播主体的责任意识,才会提高主体对自我的要求,才能保证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不会出现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或趋利忘义、诿过于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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