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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和编辑权的独立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捍卫公共性:公众参与和编辑权的独立在韩国政治民主化影响下,传媒不再受到直接的政治权力的控制与干涉,但它对资本的依赖却与日骤增,商业化取向引起社会的不满。韩国的新闻学者认为,导入民主参与的言论制度非常有必要。韩国的大部分新闻传媒对独立性和编辑权有着各种不同的规定。目前按照韩国广播委员会的要求,三大电视台在每周六中午播出具有自我批评性质的节目。

三、捍卫公共性:公众参与和编辑权的独立

韩国政治民主化影响下,传媒不再受到直接的政治权力的控制与干涉,但它对资本的依赖却与日骤增,商业化取向引起社会的不满。韩国市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各种市民组织和学界精英们组成了第三方力量,对传媒实现其公共性进行监督和促进。

韩国的新闻学者认为,导入民主参与的言论制度非常有必要。通过市场机构的竞争会导致言论的官僚化、集中化、精英化,使少数人参加言论,大多数人无法自由参加言论表达。民主的言论参与制度是为了让所有人参加言论,接近言论自由平等的表达,体现新闻的公开公正制度。言论是社会的间接资本,是一个社会形成公正、合理秩序的中介。如果言论形成不了多种多样的意见和讨论,会影响整个社会的民主基础。所以,为了让每个市民利用报纸,让更多的报纸生存,国家应该给予制度保障。政府支持竞争中趋于弱势的报纸,抑制所有权的集中,让更多的报纸得以发行,间接地促进了言论的多样性。

根据凡是公共机关保存管理的情报都需公开的目标,韩国从1998年开始实施《关于公共机关的情报公开法》,但是其中例外规定内容比较多,凡是重要的情报都由国家控制。政府不公开的情报,媒体就无法接近并进行采访。新闻的核心素材都由政府按指标提供,很难形成多种多样的信息产品,新闻只能停留在发表消息的原始阶段。对于新闻传媒来说,有价值的情报,如果被政府有关机构隐藏起来,想接近情报几乎是不可能的,追踪、发掘、探访报道、计划报道等都被从源头上阻隔。况且,掌握情报的政府机构只向主要的新闻机构提供情报,中小媒体在获取情报素材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原本在资本、人力、技术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中小媒体,在新闻内容的竞争力方面也只能远远落在他们的后面。从2004年起,卢武铉政府已经开始减少对中小新闻机构的限制,允许更多媒体参加政府的新闻发布会、给他们提供采访机会等,一定程度上推动信息公开。

韩国的报业大部分是个人或家族企业,编辑活动需得到保障,不让企业主个人的利益或盈利的追求,毁损言论的公共性和社会责任,有必要制定独立性编辑权的制度,按照编辑部门记者的职业规范和专门知识来报道。韩国的大部分新闻传媒对独立性和编辑权有着各种不同的规定。[5]《朝鲜日报》规定“朝鲜日报不受经营方面的不当压力和股民私自利益的影响,不能对编辑方向和读者知情权侵害”;《中央日报》称“虽然编辑们共有编辑权,但最终权利还是在于编辑责任人”;《东亚日报》规定“编辑权是为了社会的正义和利益,应根据事实公平地执行,还应在参加编辑制作的记者的参与下执行。最终责任和权利在于编辑责任人”。可是这些规定只是具有宣言意义的告白,实际上独立的编辑权还未完全实现。

2000年,由韩国市民团体组织的“反朝鲜日报运动”引起连锁反应,直至酿成一次重大新闻事件。事情起因于1998年11月《朝鲜日报》登载的一篇评论文章,大学教授姜俊晚(音译)和杂志记者郑吉焕(音译)因为批评文章中的保守言论,受到《朝鲜日报》记者的“诽谤”起诉、并被判罚,此事引起争议。为了抗议这起诉讼,小说作家黄 公开声明,拒绝《朝鲜日报》对他的文学奖提名,其后又有几位知识分子表示与《朝鲜日报》决裂。《朝鲜日报》是朝鲜及韩国历史最悠久、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公众纷纷谴责该报的保守立场,批评报纸滥用新闻自由、追逐私利、不履行社会责任、忽视公民知情权等等的呼声逐步升级。批评家继而指责新闻业经营状况不透明,要求公布真实财政状况、修订相关法规,并提出应该由普通公众行使监督大众媒介的合法权利。

言论改革一时成为韩国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执政党、自由派媒介经营商、市民权益鼓动者和许多与媒体相关的团体与知识分子,加入了支持媒体言论改革的阵营。2001年1月,金大中总统在新年致辞中倡议报业改革,他说:报业、学术团体、市民团体和法律部门应联合起来,为媒体改革的公正性、透明性做出不懈努力。于是,新千年开始的韩国报业改革,在政府推动下开展起来。[6]此后的卢武铉总统,以修改原有的《定刊法》为切入点,在2005年初制定了新的《报刊法》,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传媒业的改革制定了规则。各大传媒也相继成立了读者(听众、观众)委员会,吸纳学者专家和普通公众监督言论。目前按照韩国广播委员会的要求,三大电视台在每周六中午播出具有自我批评性质的节目。如KBS的“电视批评:视听者的讲台”、SBS的“开放的电视,观众的世界”、MBC的“电视里的电视”,及时反思和监察过往一周的电视节目,听取观众意见,为受众参与电视这一公共媒体提供了固定的时间和节目形态。

韩国的传媒业不但经历了传统与现代的交战,经历了政权上的种种演变,更经历了传媒体制上的分分合合。无论在报界还是在广播电视领域,垄断仍然存在,政党、政府对传媒或明或暗的影响不曾停止过,而民间团体、社会公众对于传媒的参与、校正和监督也已成为重要的牵制力。资本介入传媒已经不可避免,它对传媒的公共性、公益性带来冲击,继政府之后它已成为控制传媒的新势力。在新的世纪,由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经济战略的影响,韩国的传媒业开始了新的分化与融合。通过近年来的韩国言论改革,我们看到在新闻传播制度重构和政策调整中,国家虽然仍具有主体地位,但已经不是唯一的控制主体,有更多的制衡力量已经出现,制度重构的过程也已成为多种力量进行博弈的过程,目的是在传媒的公共性与商业化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注释】

[1]陈卫星著《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5页。

[2]〔韩〕郑演宇(韩国世明大学广告宣传系教授):《关于新闻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政策研究》(韩国语), 2005年6月Korea Newspaper之《东西言论》第五集。

[3]根据2001年韩国广告主协会《印刷煤体的调查》,韩国的报纸市场是朝鲜日报、中央日报、东亚日报占据74%的垄断性市场。(参见今日媒体, 2001年3月1日)

[4]〚韩〛金泽缓:《市民、社会、新闻业和公平贸易法》,载于《韩国言论学报》第31号(1994年春季版),第106页。

[5]〔韩〕南时旭(音译):《独立性编辑的理想和界限》(韩国语),《关训指南》第78号(2001年春季版),第63页。

[6]郭镇之、林洲英:《韩国大众传媒近三年来的变革》,《新闻战线》200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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