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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新闻从业者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早期的新闻从业者近代报业移自外邦,最初国人对其认识有限。因此,报业初期,报纸及早期的新闻从业者遭到社会轻视也在情理之中。早期新闻从业者的来源,也是他们遭受社会轻视的重要因素之一。早期的新闻从业者参差不齐,真正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并不多。报业的经营手段也使新闻从业者不易得到公众的承认和尊重。此外,早期的新闻从业者在社会上属于待遇较低的职业。

二、早期的新闻从业者

近代报业移自外邦,最初国人对其认识有限。在西方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记者在中国却极为社会所轻视,所谓社会地位几至无从谈起。

近代报业出现前,我国已有卖“朝报”的先例,因此国人很容易将早期报纸与传统朝报等同起来,认为“报馆为朝报之变相,发行报纸为卖朝报之一类”(15)。当时朝报所传播的消息在民间可信度不高,卖朝报的人社会地位也非常低下,致使社会对从事报业的人也给予同样的判断。因此,报业初期,报纸及早期的新闻从业者遭到社会轻视也在情理之中。

早期新闻从业者的来源,也是他们遭受社会轻视的重要因素之一。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前,社会优秀分子醉心于参加科举谋求功名,无人愿去从事新闻事业,所以剩下肯从事新闻业的,大多“不过是佯狂之士或者是落拓文人”,借报纸“以发抒其抑郁无聊之意思”,而各地访员“人格尤鲜高贵”也是无可讳言的事实。(16)左宗棠因不满于报纸对其向外商借款一事的报道和评论,曾怒斥“江浙无赖文人,以报馆主笔为之末路”,而当时社会也不以左宗棠此番指责为非。(17)

报纸最初只有“主笔”(相当于编辑),没有记者、通讯员,消息来源有些靠翻译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外文报纸,有些摘自朋友的来信。随着读者对消息需求的增加,一些报纸开始在全国各地主要城市招聘访员,主要负责“延抄写案件及采访新闻”,条件是“学识兼长,通达世务,实事求是者”。(18)早期的新闻从业者参差不齐,真正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并不多。

报业的经营手段也使新闻从业者不易得到公众的承认和尊重。以上海为例,早期报纸出版后,在本埠一部分先送给常年订阅各家,其余则雇佣专人挨门挨户分送至各商店,到了月终,又必须说尽好话以乞取报资,此种情形几乎与沿门乞求无异。(19)既然报业遭受轻视,那么新闻从业者也极易被诟病,无论是报社主笔还是普通访员均被认为是“不名誉”的职业,“不仅官场仇视之,社会亦以搬弄是非轻薄之”,如此种种,致使开报馆者被认为“惟以牟利为目标”,任笔政者“惟以省事为要诀”。(20)

此外,早期的新闻从业者在社会上属于待遇较低的职业。曾任《申报》记者的雷瑨,谈到在外人办报纸时代,普通记者的生活和工作状况相当清贫,薪水是按西历发给,最高不过银币四十元,其他则依次递降,最低只有十几元,而饭食、茗点、茶水、洗衣、理发以及笔墨等都从其中取用,生活十分落魄。至于饮食,报馆中按照惯例不提供三餐,记者们不得不就食于小饭摊,或者让人出去买回来在房子里吃。(21)设备简陋,薪俸菲薄被认为是当时报馆的基本情形,由此可见早期记者的大概的生活状态。

相较于普通记者,主持笔政者的待遇要稍好些,但这些人大多过着充满旧式文人习气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形态决定着他们的社会观念,因此在这些人主持报纸笔政的时期,新闻业被认为总是停留在新的形式和旧的内容的阶段,没有进展。(22)

中国近代报章草创时期,社会不知报刊为何物,报人也闲居于社会之外,无所谓责任。潘公弼在《望平街之回忆》中说,“社会视报人,或尊之为清高,以其文字生涯,‘士居四民之首’而非以其为报人;或鄙之为无聊,以其不务‘正业’,则是根本不了解报纸为何物”。社会如此看法,报人虽确有责任感,也几乎无从负起责任来。而当时的报纸报人,似乎也以不负责任为得计。(23)当时的报人不能对报道负责,常以传统“有闻必录”作为推卸责任的幌子。如果某报纸记述引起某种纠纷,主持者不是根据事实予以力争,只以“有闻必录”为辩护,而社会上也以报纸之有闻必录而原谅之。正史者且常以所谓“报上流言”见之官方文书,意为在官家眼中的报纸是拾取流言之处,而说者不以此言为苛刻,闻者也不以此为怪,报人也未将此视为侮辱。(24)可以说,早期的新闻工作者大部分既无专业训练,也缺少积极的思想和追求进步、将新闻当做事业来做的精神。

甲午战败后,举国上下一片哗然,社会变革似乎无可避免,但出路何在为众目所望。处于大变动前夜的社会,其传统的信息流通已无法满足国人抒发心声、要求变革的需要,近代报纸具有的便捷、迅速、影响力大等特点引起国内精英层的注意。1896年,黄遵宪、汪康年、梁启超等在上海创办《时务报》,其后一年间,沿海各都会办报之风即起。(25)由于梁启超等学者出而办报,影响极大,社会对于记者的眼光才稍稍有所变化。(26)

在此期间,清政府对办报的态度也发生着改变。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查禁报馆,访拿主笔,报界在残酷的打击下,人人自危。1901年,清政府实行新政后,报业重新获得发展空间,但在极不稳定的大环境下,记者职业仍缺乏基本保障。报人在清政府统治时期,曾遭受非常野蛮的迫害。1903年秋,记者沈荩因为报道了中俄密约的消息而遭清廷逮捕,被判“斩立决”。由于当时正值慈禧的“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人,遂改为“立毙杖下”。沈荩被打两百余棍后“血肉横飞,犹未至死”,最后只好用绳“勒之而死”。消息传出,舆论大哗,被外报称为20世纪不应有的野蛮种族的行为。

从1899—1911年,至少有53家报刊被查禁,或受到暂时停刊、警告和其他处分;有两位报人被杀、17人被监禁、100多人被传讯、拘捕、警告、押回原籍或流放边疆。清政府的倒行逆施遭到新闻界的抵制和反抗,除公开抗议外,新闻界还采取多种策略和办法与清政府对抗。有的报纸依托于租界,或聘用洋人为发行人;有的报纸用化名去注册,有的报刊采用伪装封面进行递送,以逃脱邮政、海关的检查;有的在报纸版面上开“天窗”等。(27)在这样的环境下,许多记者不能安居其职,随时寻找机会另谋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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