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中国语境

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中国语境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中国语境在当今中国社会,新闻自由是一个敏感字眼,这与其说是由于决策者出于现实的考量,认为它会对当今中国的最高价值——国家和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因而对其加以限制和禁止使用,不如说是由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思维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现行的宪法明确规定了言论出版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出版自由就是指新闻自由。

六、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中国语境

在当今中国社会,新闻自由是一个敏感字眼,这与其说是由于决策者出于现实的考量,认为它会对当今中国的最高价值——国家和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因而对其加以限制和禁止使用,不如说是由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思维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现行的宪法明确规定了言论出版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出版自由就是指新闻自由。[21]

1.自由的中国哲学语境

中国古代早有“自由”一词,意指按己行动,不受约束。如《礼·少仪》:“请见不请退”,郑玄注“去止不敢自由”;《三国志·吴朱桓传》:“每临敌交战,节度不得自由。”《孔雀东南飞》:“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但是古人所谓自由,仅仅是指按照自己的心愿随意行事,并没有将自由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人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方面去理解。中国传统语境下的自由不是从权利的意义上讲的,也不具有社会政治自由的意义。

2.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与权利观念的审视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没有发展出自由的概念,也没有保障自由的系统完整的权利概念。因此,自由在国人的心目被看成是一种随心所欲,是违反现有规则和秩序的人的行为和状态,因此,它就有了道德上的不正当性而被视为洪水猛兽。

古代中国社会由于没有产生自由与权利的哲学思考和思想,因此在社会政治法律的历史实践中,关于权利的观念、权利体系和保护机制都没有充分地发育和成长,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对于自由的主体——个人,也没有目的性意义的认识和思想。那么,在个人与国家、个人价值与公权力价值的关系上,就呈现出一种实际上“民轻君贵”、“君为目的”的思想传统、伦理意识和社会关系。[22]具体表现有:民众的权利主张主要限于私法及相应的诉讼权利;“易君”、“诛暴君”一类的公法意义上的权利主张不为国家法律承认,更得不到诉讼的支持。因此,近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主要针对公权力,个人通过新闻媒介可以自由发表意见的新闻自由从来没有出现在中国人的头脑中。

19世纪末20世纪初,讲求权利逐渐成为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相当于麦金太尔所说的“规则的道德”(morality of rules),是一种表现现代社会组织原则的正当性的道德,正是这种组织道德和规则道德,能够为完成价值法则、政治法则向程序法则的转化铺平道路,但是,由于这种设计缺乏强调个体的价值与独立的自由内核,因此在这一道路行进甚为艰难并多有迂回和逆行。这个时候的思想者与古代最大的区别,在于学会了使用权利词汇,并且将这种权利赋予了另一词语——民权。那些思想者认为,通过赋民众以权利,用权利来武装民众,使他们自立、自为、自强。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把民权作为落实仁义道德的制度途径;二是把民权作为富国强民的重要凭持;三是把民权作为救亡图存、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

夏勇先生认为,宁愿把清末民初的民权诉求,看成先秦民权思想在现时代的自然展开。[23]如此说来,那时的民权不是在强调个人独立与自由基础上对抗国家公权力的公民权利。

值得注意并深思的是,后来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政治操作的层面上,权利话语渐渐变成“如何去实现民权”,“如何去保障民权”。似乎民权已经不言自明,并且从强固民权所本的手段,骤然变成了政治运动的目标。可以说,把立宪、民权、自由作为一个既已成立的目标或原则,是那个时代的特色。似乎立宪、民权、自由无须再从民众自身的特性作深入的文化融会和学理构建,余下的事情就只是如何实现民权,如何唤醒民众,如何施之于民的问题。那些优秀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于政治自由的理解,和西方启蒙学者也不大相同。第一,在自由的主体上,他们更多地是从群体、国家而非个人的角度来理解。第二,在自由的性质上,他们更多地从利益而非人格的角度来界定。第三,在自由的内容上,他们所主张、所关注的主要不是消极自由,即不是“freedom from…”,而是如何去自我做主,如何去自我表达和实现自我意志及利益。这样的自由观念极易与民主相结合,尤其是与贫民主义相结合,最终走向改造政权、夺取政权、改天换地的政治自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体现和运用这种政治自由的最好方式就是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以及与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道德威力和技术需要相适应的对既有的文化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几乎全面的怀疑和否定。

3.中国社会新闻自由实际样态辨析

总之,虽然近代中国以来,权利话语被引进,自由的言说也不乏声音,新闻自由也被近代和现代早期的一些思想家和报人所倡导,乃至我们现行的宪法也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但是实际上,新闻自由是没有真正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的。

因为即便那些新闻自由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也是在传统思维习惯所设定的语境之下来理解新闻自由的,新闻自由没有成为个人具体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体现,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公权力及其代表着的根本利益,因此新闻与保护公权力联系在了一起,具有了“喉舌”功能。

晚清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社会期待,实际上就已埋下了悲剧冲突的内在伏笔。在中国自由分子的理念中,个体价值和个体自由固然是第一重要的,但是他们从一开始又坚持认为,个体价值和个体自由如果不为国家的富强之道考虑,或者不服务于种族与国家的强盛,那么它就缺乏意义和价值的基本前提。因此,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从娘胎里一落地,就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这一对紧张关系带到了人间。由于国家富强暗暗地上升到第一重要的位置,原本处于第一重要的个体价值和个体自由就被迫屈居第二。这一对紧张关系在严复那里就已经构成。严复在破解以英国为标本的立宪民主政治之谜时,用“以自由为本,以民主为用”作了相当精辟的诠释和概括。但是,作为中国自由主义运动的开山鼻祖,他的体会又是相当微妙的。严复在解释自由时反复强调:自由必须与国家富强共生同长,否则毫无意义。虽然他认为人民的自由是国家富强的先决条件,但是他始终无法说服自己将自由完完全全独立出来、不去附庸和充任任何一种神圣理由或目的的先决条件。岂止是严复,甚至在稍后的梁启超这样的著名自由分子那里,自由也只具有服务于国家富强的工具论意义。岂止是对自由和自由主义才投以工具理性的目光,他们对整个西方的制度文明又何尝不是投以相同的目光!他们对报刊的性质、功能和作用在不同程度上都作过自由主义的理解和发挥,甚至不同程度地认识到思想言论自由是个体自由最重要和最本质的一种自由,是独立个体存在和受到充分尊重的要件。但是,他们又都把思想言论自由和国家的“独立自由”乃至“富强”紧紧系结在一起。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思想”公式:办报是为了广开言路,或者说是为了提供思想言论自由的场地;而广开言路,营造思想言论自由的局面,归根结底是为了国家“独立自由”和“富强”!从王韬、郑观应、洪仁开始,到严复、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一直到孙中山、章太炎、于右任等,一大批对中国自由主义发展历史影响深远的著名人物,他们对报刊自由主义的理解和实践,无一不深陷在工具理性的困惑和冲突之中。以陈独秀、胡适、蔡元培、李大钊为代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领袖,曾试图缓解和消解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困扰和冲突,将个体自由彻底从国家富强的功利胁迫中解救或剥离出来,遗憾的是,他们的努力尽管在中国自由主义的历史中留下了思想的足迹,可是在他们必须面对现实和国家未来的命运时,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能真正从这种悲剧境地中逃脱出来。

当然,并非说这些自由主义者都是些口是心非的人物,他们对西方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应该说是真心拥抱的。但是当中国的危厄压在他们的心头时,这二者就构成了他们强烈的内心冲突。中国的报刊自由主义思想的矛盾和尴尬实际上也就是这种整体内心冲突的必然反映。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试图在理论上和实践操作上将这二者统构和整合——即使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叠合,使富强之道能超越其工具意义而更醒目地呈现出其所更应具有的终极价值意义。比如他们对思想言论自由、对宪政民主、对超阶级超党派立场的坚持和神往,就同时交互叠压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重意义以及由此带来的矛盾与尴尬。[24]

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达中国新闻学启蒙者对新闻学的基本认识,那么,梁启超所讲的“报馆有益于国事”最恰当不过了。那个时期的启蒙新闻学者,无论在具体的政治观点上有多大分歧,儒家传统中的实用理性,始终是他们从事新闻学启蒙的出发点和归宿。市场经济、自由理性、现代社会对精神交往的普遍需求等问题,在他们的论述中或是空白,或是完全以中国的方式来理解。

西方传教士创办的报刊在中国沿海城市出现后,国人很自然地用中国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外来事物。与这些事物最相近的是邸报,但邸报单纯用于上对下,新闻启蒙学者是不满意的,于是又想到太古采风、谤木谏鼓之类可以通上下的古训。虽然所有人都认识到现代报纸“去塞求通”的作用,但在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国度里,它的具体运用仅可达到“通上下”这一点。国人最早论证报纸意义的是19世纪60年代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他企图给太平天国革命找到一条摆脱旧的羁绊的道路,29条改革建议中,其中一条就是“准卖新闻篇”。他把准卖新闻篇的作用归结为“通上下,以资圣鉴”这一中国社会的交往模式上。

洋务派人士郑观应在他的《日报》中吁请清政府在广州设日报,他这样写道:“日报馆每日所处新闻,必以一纸邮寄京师,上呈御览。其有志切民生、不惮指陈、持论公平、言可施行者……”这里,“上呈御览”显然是中心问题。如果把洪仁玕“兴各省新闻官”视为最早的关于报纸监察作用的论证,那么郑观应的思路与之十分相似。其实并非是报纸在监察,而是最高统治者通过报纸对官吏臣民进行监察。在这种情形下,报纸依靠“圣上”支持的“独立性”是很可怜的。

但无论如何,能够从“通上下”的角度考察社会的稳固,毕竟是一种觉悟。“通上下”包括上、下两个方面。中国新闻学的启蒙者大都来自中下层社会,因而多少都偏重“下”。于是通达民隐和教化百姓成为这些人思考现代报纸作用的重要内容,出现了“辅教化之不及”(王韬),“对于国民而为其导向者是也”(梁启超)等主张。

中国早期的新闻学学者对于西方报纸的政治作用的认识过分夸大。当西方人开始鄙视政治与新闻业结盟的时候,在中国却成为国人的政治理想,把实现政治抱负的期望,相当程度地寄托于现代报纸。对此,梁启超的一段论述极具代表性:“今日吾国政治之或进化,或堕落,其功罪不可不专属诸报馆。”(《敬告我同业诸君》)

新闻学与“国事”如此紧密联盟,除了现实政治的要求外,儒家传统无形中也在起着作用。报纸文章在国人眼里类似于文论诗赋,文以载道,因此它自然被视为教化工具,具有服务于社会政治的实用性。

后来虽然有中国新闻学的创立者徐宝璜、邵飘萍、戈公振对于新闻本质的阐述、对于媒介经营的研究,但是,当时的中国在列强的大炮威胁下面对外部世界,其现代化的新闻业并不根植于自身市场经济的发展,借助“五四”新文化运动造就的人文环境诞生的新闻学,几本新闻学著作对于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真有点像在沙漠中布道。[25]

张东荪曾说:“欧人自由主义开始于反抗不自由。例如英国1215年所谓‘大宪章’亦仅立若干琐事,都是当时的实在情形。又1689年之‘人权法典’,亦只是例举若干件君主侵犯议会的事情,以禁其再犯。我写到这,忽感觉中国的情形恰与西方相反。西方是从实际上把一件一件侵犯自由的事实打消了,顶回去了,然后乃实现抽象的自由之全义。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即是由在上者自己宣布一抽象的自由宪法,而实际上却依然一件一件来破坏人们的自由。”[26]

可见,在一个公权力高于民权的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度,经常会对公权力带来批评和指责的新闻自由,显然不可能成为一种被倡导、被保护的东西。这种意识不仅被当权者奉为圭臬,即使民众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