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社会治安管理的机制创新

社会治安管理的机制创新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机制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活动方式、 运行规则和管理流程。为了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效能, 必须进行治安管理机制的创新。故出现公安机关经费短缺, 装备落后, 甚至有些地区民警的工资福利也不能按时发放。于是, 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迫不得已, 只有靠罚没款项的返还维持日常开支。
社会治安管理的机制创新_公安机关视野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机制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活动方式、 运行规则和管理流程。 为了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效能, 必须进行治安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 治安工作程序规范化

由于长期以来治安管理缺乏规范化、 法制化, 导致公安民警执法水平不高, 随意性较大, 影响了治安管理的效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制的日益健全, 要求以治安警务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建立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执法问题, 力求将公安机关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公正、效率、 为民、 廉洁”。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执法过程中带有倾向性的和长期解决不了的难题、 热点问题, 作为规范的重点内容, 围绕突出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 制定规范, 力求解决几个突出问题。 只有持久深入地开展治安警务规范化建设, 才能建设一支忠诚可靠, 训练有素, 业务精通, 纪律严明, 作风过硬, 廉洁高效的现代人民警察队伍, 并逐步形成指挥畅通、 内务规范、 工作高效、 保障有力的新型警务运作机制, 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打击力度和服务质量明显加强。 不断规范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 纪检监察、 执法办案、 内务管理、 服务群众、 后勤保障等各个公安工作环节, 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运行高效、 畅通。 同时, 从着装、 值班备勤、 内务卫生、窗口接待、 车辆管理等各个方面强化内部管理。 在规范执勤执法上,建立健全规范民警值班、 备勤制度、 各类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以及案件网上点评制、 主办民警资格认证制、 优劣案件评判制、 呈报案件审核登记反馈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 治安警务流程电子化

只有及时、 准确地掌握违法犯罪分子的各种轨迹信息, 才能有效地防范、 打击和控制违法犯罪, 才能应对动态化的治安状况。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 建立由主干应用、 执法办案平台、 派出所工作应用平台和布控库组成公安打防控应用系统, 立足“整合统一、 突出实战、 服务基层”, 把采集、 应用、 管理信息的触角延伸到一线,融合到日常各项警务活动之中, 将打击、 防控工作引入到信息管理和应用环节。 在执法办案平台上, 案件受理、 立案、 破案的主要环节, 影响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各类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都能网上呈请、 网上审核、 网上审批、 网上制作、 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 以全新的警务理念和流程打造全新的警务平台, 所涉及的案件、 人员、 物品、 证据、 线索等信息, 在每个系统终端的具体应用和管理中得到碰撞、 关联比对, 最终化为打击违法犯罪的战斗力, 由此带来警务效能的日渐显现。 同时, 也能做到治安管理公开、 透明, 防止暗箱操作, 实现治安管理流程阳光化。

(三) 打防控一体化

构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 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涉及许多复杂的矛盾关系。 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带普遍性的情况看,尤其要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打” 与“防”、 “治标” 与“治本” 的关系。 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 治标与治本, 是互为条件, 互为补充, 缺一不可, 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打击”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手段和首要环节, “预防”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根本措施和途径, 二者的辩证统一构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完整内容和科学体系, 任何割裂二者内在联系与统一的观点都是片面的。 在构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中,要牢固树立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努力推动社会治安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以彻底扭转社会治安工作的被动局面。 实现打防控一体化, 必须建立各个警种、 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协作关系, 以各司其职, 做到人、 物、 技三者结合, 真正实现打防控一体化。

(四) 治安警务信息化

为了提高治安管理的效能, 在公安信息系统中, 各部门间应该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 而不可能是相互独立的工作单位, 公安信息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之中。 从公安信息的角度上看, 公安业务部门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即信息采集层、 信息管理层和信息决策层。信息采集层是指能够直接收集公安信息的单位, 如派出所和各基层中队等; 信息管理层是指对公安信息进行管理、 维护的公安业务部门; 信息决策层是指对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并提出决策意见的行政指挥部门。 派出所是公安信息的源泉, 而人口信息是公安信息的基础。 因此, 公安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应该围绕人口信息进行,从派出所抓起。 只有建成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才能实现信息的动态更新, 才能保持公安信息系统的活力。 否则, 公安信息系统必将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

一段时间以来, 各公安业务部门的信息管理层都在开发各自的应用软件, 造成“条条管理”, 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和标准, 导致在信息采集层多套应用软件孤立并存, 无法联网, 不能关联, 信息数据缺乏一致性, 无法实现资源共享。 系统工程原理告诉我们, 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 因此, 在软件开发上, 应该树立整体观念,遵循自上而下地规划、 自下而上地建设的原则, 加强计算机管理部门的指导和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采用标准的传输协议和接口,选用具有公安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功能的软件。 由此有效实现不同部门之间各业务应用软件的互联和信息共享。

(五) 治安警务保障财政预算化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经费没有真正纳入财政预算, 也就没有真正实现“吃皇粮”。 故出现公安机关经费短缺, 装备落后, 甚至有些地区民警的工资福利也不能按时发放。 于是, 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迫不得已, 只有靠罚没款项的返还维持日常开支。 于是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三乱” (乱罚款、 乱摊派、 乱集资) 问题, 由此导致执法不公, 群众意见较大。

随着经济的发展, 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保证公安经费, 包括民警的工资、 福利、 办公、 办案、 装备等经费有了财政基础。 实现省以下各级公安机关的经费纳入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 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比例预算拨款。 由于我国已实行乡镇(街道) 一级财政, 因此,在经济发达地区, 可逐步在乡镇(街道) 财政中单列一块财政预算,作为基层公安组织的财政预算来源之一。 改变以往公安基层组织讨要经费过日子的窘境, 实现公安经费的财政预算法制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