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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住房保障问题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北京市城乡住房现状来看,城乡住房保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城镇保障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主要覆盖拥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由于城乡之间住房市场的缺失,导致土地和住房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极不均衡。就是说,目前,全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并通过审核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尚有231495户。
城乡住房保障问题_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从北京市城乡住房现状来看,城乡住房保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乡住房制度存在巨大差异

北京城镇住房制度包括市场化的商品房制度以及保障性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制度等。高收入和中高收入人群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中低收入、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群借助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问题。城镇保障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主要覆盖拥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本市农业户籍的农民工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的人员,基本上没有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体系之中。

农村住宅制度是按照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农户在宅基地上进行自我住房建设。农村有资格申请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经成员,每户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标准由市政府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可以继承,农户只能一户一宅。农民的住房属于个人所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住宅只能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国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农民对自己的房屋只拥有部分产权。

由于城乡之间住房市场的缺失,导致土地和住房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极不均衡。一方面,农村因大量人口外出务工,使农村房屋出现了大量的空置现象;另一方面,城市却出现大量住房困难人群。像“蚁族”等现象正是城市外来人口住房问题的突出表现之一。

据2008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28.14平方米,96.85%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据北京市统计局对5000户城镇居民家庭居住情况的调查统计,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拥有私有产权住房的户数比例为82%。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住宅面积差异较大,据统计,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1.61平方米,同期农村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为39.42平方米。

表2-63 北京市5000户城镇居民家庭居住情况

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2010)》。

2.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问题仍然突出

近年来,随着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国务院连续发布文件,要求控制房价,并提高加强保障性住房力度。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北京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010年1月25日,郭金龙市长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两个50%”的目标任务,即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确保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面积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各类政策性住房套数占全市住宅新开工套数的50%以上。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计,2010年,全市共安排128.46亿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租金补贴、棚户区改造及旧城人口疏解;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1332公顷,占全市住宅供地的528%,新开工各类保障险住房225万套,占全市住宅供应的61.5%;竣工交用保障性住房5万套;公共租赁房落实房源2.6万套,实现新建、收购1.9万套。

但现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仍不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2009年5月,北京市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约28万户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的目标。到2010年3月,有9万多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已在各类政策房中选到了自已的新房,但仍有17万户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尚待解决。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的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5月4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备案通过的有81530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备案通过的有125266户,申请廉租住房备案通过的有24699户。就是说,目前,全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并通过审核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尚有231495户。

3.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居住权益亟待改善

据2011年5月发布的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为1961.2万人,其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占北京市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城市中一个特殊、庞大的群体。保障数百万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权益,实现其“住有所居”,是城市化进程中加强住房保障的重大任务。

北京市60%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在城乡结合部地区。据调查,截至2009年9月底,北京市规划中心城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共有户籍人口611880人,流动人口2033619人,流动人口是当地户籍人口的3.3倍以上这些数量庞大的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换言之,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基本没有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之内,属于城镇住房保障体制外人群。

表2-64 北京市各区规划中心城范围内城乡结合部的人口情况 单位:人

当前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没有身份资格申请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二是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三是外来流动人口一般租住城乡结合部农民的住房,其居住环境和安全面临诸多隐患;四是城乡结合部改造没有充分考虑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权益,原租居在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在改造建设中呈波浪式地向外迁移寻求新的租住地。

此外,在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为了扩大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侵占农民宅基地,强拆农民住宅,强迫农民上楼等侵犯农民住宅权益的新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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