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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与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形成政策和资金的集聚效应,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推进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_大转型:中国特色农庄创新与发展

(一)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1、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

2、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示范村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3、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尤其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真正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

(二)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

要按照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在全国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

(三)有关省市文件精神

1、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坚持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的原则,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聚焦政策,以民为本、体现特色”的思路,大力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在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加快推进农村村庄改造,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计划到2020年:一是在已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地区的约32万户农户村庄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其余农户的改造;二是从2014年起,依据美丽乡村建设导则,每年评选15个左右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累计形成100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引领和带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三是不断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村民素质的整体提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17号)

2、按照《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坚持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的原则,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引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关于印发<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美村办〔2014〕2号)

3、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新要求,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需要;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描绘好“美丽中国”江苏画卷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的需要。明确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与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形成政策和资金的集聚效应,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关于开展2014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14〕2号)

4、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到2015年,力争全省70%左右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实现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等目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浙委办〔201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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