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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初步建立收入分配制度框架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今天,我们有必要再度审视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效率优先在较长时间里成了惟效率标准,兼顾公平经常只是虚晃一枪,不在实质性的议事日程之内,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分配正义的问题。分配的公平正义表现在若干个方面,比较突出的是收入差距。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也不是完全没有考虑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所谓“帕累托最佳”的理想状况,涉及对效率原则的衡量和评价。
效率与公平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分配正义的要求有所区别,但不是根本不同或对立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再度审视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初期以发展生产力、克服贫穷落后的状况为主要任务,因而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立足于优先谋发展,提高效率,再兼顾公平。通过提高效率促进发展来把经济的饼做大,让每个人多得一些。此前,在“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长资本主义的苗”的极“左”政治口号下,人们表面上看起来收入差距不大,但那是在吃大锅饭、普遍贫穷基础上的貌似平等,因而形象地被人称为“一锅清汤面前的平等”。而在实质上的收入差距仍然相当大,地区差别、不同工作之间的差别仍然不容忽视。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严重地影响了人们劳动和创新的积极性,生产效率低下。改革初期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先解决人的温饱问题,打破计划经济长期形成的低效率的格局。由此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调动了起来,一部分人迅速地先富了起来。

生产效率的提高,大大得益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即放权的改革。这种放权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下放,以及资源和劳动成果分配上的放权,相当程度上的按劳分配。农村通过土地承包制,让生产者的劳动付出与自身的劳动成果直接相联系,而工商企业也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安排生产和销售,国有和集体企业获得了很大的自主经营权,大批民营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也发展了起来。放权的结果是大大促进了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使生产效率空前提高。但在30余年的发展中,经济发展成了第一要务,GDP数字的增加几乎成了考察各地领导干部政绩的惟一标准。生产力标准被片面地理解成上项目、争指标、拼GDP数字。效率优先在较长时间里成了惟效率标准,兼顾公平经常只是虚晃一枪,不在实质性的议事日程之内,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分配正义的问题。

分配的公平正义表现在若干个方面,比较突出的是收入差距。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差别、地区间的差别相当严重,有些方面还在继续扩大。“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财富高度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增加了社会收入观感上的悬殊和对立。2012年12月初,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在北京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0.44这个全球平均水平。[13]2013 年1月,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布了过去十年中国的基尼系数,2012年中国为0.474。[14]虽然在中国基尼系数的计算和导向上存在分歧,但即使取上述国家统计局较低的统计数字,也已经超过了0.4这个表示收入差距较大的警示值,标志着社会的不安定。如果超出了0.6,则收入差距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出现危机。

应当高度重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实,这也涉及社会公正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存在两个极端情况,需要进行权衡。一方面,绝对平均的收入分配只是一种理想,它让人们之间所得社会资源同样多,不设置差距。但就实际情况而言,任何一个社会人们的实际贡献和努力程度是有差异的,绝对平均的分配实际上使得人们的贡献和努力与其实际的收入不相干,这有可能滋长懒惰之风,缺少生产和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一个社会收入差别过大,少数人手中集中大量的财富,而广大的民众则收入较少,这种相对的剥夺感引起社会广大人群的不满,是社会动荡和道德失范的重要根源。人们深恶痛绝于一些政府官员冷漠对待民众的安危冷暖,只顾少数人积累财富,权钱勾结形成的利益团体控制大量的社会资源。由此形成的资源分配上的特权现象,遭致人们的仇视,往往一点表面上的小事、小冲突都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骚乱事件。

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也不是完全没有考虑发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围绕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邓小平曾有多次论述。他在谈到改革开放的方针时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15]这就是平均主义的危害。在收入分配上,让每个人都得到同样的收入,牺牲了效率,滋长懒惰,结果是共同贫穷。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6]这就是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17]。1992年,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又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8]可见,为了发展生产力和促进人民幸福,在分配问题上,既要避免平均主义,也要避免两极分化,总原则是共同富裕,但不是同步富裕,在发展阶段上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另一部分人再跟着富裕。

关于收入差别上的公平问题,理论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所谓“帕累托最佳”的理想状况,涉及对效率原则的衡量和评价。这是指,如果一个社会的资源分配是高效率的,那么,若再以某种方式进行再分配时,其中一人的状况如果变得更好,则另一人的状况必然变坏。否则,若两人的状况可以通过一种再分配而同时得到改善,则说明该社会的资源分配还不是最高效率的。这种“帕累托最佳”的标准原本是中性的,并不存在对分配方式本身的价值判断。经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也把达到均衡点的纯粹自由竞争的市场作为取得最高效率的前提。尽管当代经济学对此作了批评、补充和修正,但效率原则仍然是衡量一个社会经济运转状况的基本标准。但是,当涉及基本的政治价值和道德判断时,效率原则便显得不够了,因而需要以某种形式的平等原则来作补充。罗尔斯便指出,帕累托效率原则在政治领域的推广未能提出平等及其他政治价值和道德问题,因而需要政治哲学家对此加以补充和修正。[19]罗尔斯认为光靠效率原则还不能构成正义的观念。如果某些最初的分配使一些人拥有比其他人多得多的财富,若想扭转这种状况,就必然要与效率原则相冲突。而且任何财富的分配都受到过去分配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的积累效应的影响,意外事件和运气对于谁在一段时间内致富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机会均等原则来补充效率原则,而且还要有其他的分配正义的政策来克服效率原则的缺陷。

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如果太大,可能构成对公平正义的伤害。正因为如此,罗尔斯提出了关于正义的差别原则,即社会存在分配上的差距时应该遵循的正义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将是这样安排的:(1)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2)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20]这第二个正义原则适用于社会制度规定和建立社会、经济不平等的方面,也就是社会合作中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它适用于人们在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在使用权力方面的不平等。它承认人们在分配的某些方面是不平等的,但要求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都有利;人们在运用权力方面也是不平等的;但同样必须遵从官职对一切人开放的原则,即具有同样才能的人具有从政的同等机会。

今天的中国在重新审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同样需要考虑这样的差别原则,需要认真面对并处理巨大的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问题。那些境况好的人,利用自身的优势而变得更好,财富积累的速度加速进行,而境况差的人由于缺少那些有利的条件,状况有可能更加恶化。如此形成的不是差距的缩小,而是进一步扩大。正因为如此,单纯地追求效率是不够的。生产发展了,饼做大了,并不等于在人们之间进行的分配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了。这还需要正义原则的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说,缺少公平正义的分配机制,积累了的社会财富有可能高度集中于少数人,而广大的民众虽然总体上有一定的改善,但与这少数暴富的人相比,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受挫感和剥夺感,其内心的不平会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来,从而积聚更多的不满,最终挫伤进一步劳动和创新的积极性。尤其是当一部分人凭借自己所拥有的公权力通过寻租的方式获得大量的财富时,所引起的社会不公的感觉就特别巨大。腐败所造成的社会心理上的怨恨通常是社会动荡和革命的根源。可见,通过落实公平正义来巩固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已经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政治任务。

面对巨大的社会收入差距,人们采取了一些社会政策和措施进行调整,世界各国在解决贫富悬殊的问题上,成效差别较大。诸如开征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等税种来调节再分配,而增加普遍的社会福利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在医疗、养老、教育、失业救济等方面的公共福利政策影响深远。如果相当一些人口还不能在基本医疗上得到免费待遇,在重病和大病治疗上需要花费一生的积蓄都难以维持,那是公共福利的巨大缺憾。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重要的一环,免费义务教育必须实质性地维护,不能让孩子们因为贫穷而失去接受基本教育的机会,那将造成不利者的劣势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也需要为贫穷家庭的子女设置各种奖学金,以便让有能力读大学的青年不因家庭财力所限而放弃深造的机会。今天中国在公共福利上需要做的事情还相当多,任务还相当艰巨。这包括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采取进一步的改革,严格限制属于奢侈消费的部分,包括接待、排场、豪华餐饮和轿车等方面的公共开支,将省下的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上来。目前新一届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不仅是工作作风问题,也是社会资源公平分配、改善社会福利的重要举措。还需要花大力气长年坚持,做出实效,扩大其成果,并且将此与克服和防止腐败结合起来。

因此,在重新反思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我们需要“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的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21]

综上所述,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在发展之中,经济增长是促进国民收入提高的重要手段,但仅有GDP的增长是不够的,还需要认真研究并解决分配正义的问题。这就需要认真地对待公民的权利,包括消极和积极的权利,解决言论、结社自由和民主参政的问题;坚持程序正义,克服各种特权现象,让公民们在就业、参政、进入市场等方面拥有平等的机会,克服各种人为的歧视;同时进一步满足公民的各项福利权利,通过再分配机制,避免过大的社会收入差距。否则,在分配正义上不作为的结果,很可能让已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付之东流,发展速度也将会大大降低。

【注释】

[1]顾肃,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专职研究人员。

[2]Joel Feinberg,“The Nature and Value of Rights”,The Journal of Value Inquiry,Vol.IV,No.4,1970,p.252.

[3]Berlin,“Equality”,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LVI,1955—1956,p.326.

[4]J.R.Lucas,“Against Equality”,in Hugo A.Bedau(ed.),Justice and Equality,New Jersey:Prentice-Hall,1971,p.140.

[5]R.Dworkin,AMatter of Principle,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1985,p.205.

[6]R.Dworkin,“In Defence of Equality”,Social Philosophy and Policy,Vol.1,No.1,1983,p.31.

[7]参见洛克:《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六章第54节。

[8]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hpt.4.

[9]Kant,Foundations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L.W.Beck trans,New York&London:Macmillan,1990,p.54.

[10]J.Rawls,A Theory of Justice,p.104.

[11]J.Rawls,A Theory of Justice,p.62.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5日。

[13]《报告称中国家庭基尼系数达0.61 贫富悬殊世所少见》,载《京华时报》2012年12月10日第44版。

[14]参见“国家统计局:2009年来我国基尼系数逐步回落”,新浪网:http://news.sina.com. cn/c/2013-01-18/131726067826.shtml。

[1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

[16]同上书,第373—374页。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

[18]同上书,第373页。

[19]J.Rawls,A Theory of Justice,p.71.

[20]Ibid.,p.60.

[2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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