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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哲学发展史上的天与人的关系问题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认为天命主宰人事,天命成为人事的支配者和控制者,天命随即成为衡量人事、检验认识的极则。[16]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的学者所鼓吹的“天命”论,既歪曲了、颠倒了人的正常认识,又达到了为封建皇权服务的政治目的,这就是他们所阐发的天命决定论的“微言大义”。神成了人的认识、行动准则。因此,这种人格化、理论化、精致化了的神和神学理论,成为束缚中国劳动人民的一条巨大绳索。
天命鬼神_中国认识论史

关于天和人的关系,按照唯物主义者的理解,本来说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即社会的人和自然的天之间的关系。唯心主义者则把天神秘化、人格化,认为天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格神。于是便把天和人的关系扯在一起,并把天和人的界限混淆起来。认为天是人的生死寿夭、富贵贫贱、吉凶祸福的主宰者和操纵者。他们把天赋予道德化的意义,又把“天”和“命”联系在一起,从而炮制出一个“天命”论。认为天命主宰人事,天命成为人事的支配者和控制者,天命随即成为衡量人事、检验认识的极则。

从周朝的“天佑下民”[12],“丕显文王,受天有(佑)大命”[13],到孔子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14]天命可畏,再到孟子的“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15],都是说,“天命”是人事的神秘主宰者和冥冥操纵者,人在天命面前束手无策,无能为力,人只有服从、听命于天命的安排,不可违抗天命,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切不可逆天而行,获罪于天,无法幸免。

天命决定论、主宰论到了汉代董仲舒那里,更进一步完整化、理论化、系统化,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天人感应论,全面完整地论证了天是人的祖宗,天是人的极则,人的产生、动作、思想、情感等一切都是“天意”的体现,人的认识、知识都是为了表达天意。天能降祥瑞奖赏人,亦能降灾异惩罚人。这种天命决定论,到了北宋以后,经过理学家的加工铸造、精心炮制,更具思辨性、欺骗性和威慑性。

在中国古代哲学的天命论中,在唯心主义、神学家的天命主宰人事的理论中,不论是讲“天人合一”也好,还是讲天佑万民也好,都是把“天”看成是至高无上的唯一者,人是天的所有物、派生者。天、天命不仅是人认识的最高标准,也是人顺天不为恶成为仁人的追求目标,天为人极。在这种天命理论中,从认识论来说,天、天命是衡量、检验人的认识、行为的标准;从政治上来说,通过歪曲、颠倒天和人的本来关系,把天神秘化、人格化、神圣化,并把天和命联系起来,说天命主宰人事,这种封建神学理论是为封建皇权统治服务的,无非是要论证“君权”是“天授”的。因为“天不变”,所以“道亦不变”。这种理论千方百计地论证封建统治制度的合理性,论证封建统治秩序的永恒性。天上统一神的意志,是地上统一君权至上的反映。恩格斯说:“一个上帝如没有一个君主,永不会出现,支配许多自然现象,并结合各种互相冲突的自然力的上帝的统一,只是外表或实际上结合着各个因利害冲突互相抗争的个人的东洋专制君主的反映。”[16]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的学者所鼓吹的“天命”论,既歪曲了、颠倒了人的正常认识,又达到了为封建皇权服务的政治目的,这就是他们所阐发的天命决定论的“微言大义”。

关于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天”与“人”的关系问题,我们在本书第二章第一节已作了具体的阐发,在此不再详述。

我们在分析天与人的关系问题时,可以看到,在唯心主义者、神学家那里,他们在把“天”神秘化、神圣化、人格化的同时,又把“天”和“命”联系在一起,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他们便直接制造出一个万能的神来。他们认为,神是超乎物质世界,主宰人的一切的万能者。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超人的神。在远古社会,原始人受着自然界的巨大压力,把一切自然现象都看作是神秘的。由于科学的不发达,人们对自然现象和自身的生理现象、思维和感觉等活动解释不了,这样对自然现象产生了恐惧和崇拜的思想,由人做梦而产生了灵魂和鬼神观念。

进入阶级社会后,地上有了最高的统治者君主,天上也就有了主宰一切的上帝。在中国的殷周时代,就出现了上帝的观念。上帝是主宰一切的最高神,人间的一切由上帝决定。地上的王是受命于天帝的。神是至高无上的,王亦是至尊至贵的。王是上天之神在地上的代理人。神是人的认识、行为等一切的主宰者、决定者。当然也是人的认识、行为的准则、标准了。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在神权、皇权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基础上,又产生了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种种迷信怪说。诸如:风水、卜筮、相术、巫术、垂象、算命、符咒、成佛、成仙、左道、邪说、禳除、禁忌、占星术、炼金术等,在封建社会中广为流传,人们称之为封建迷信。这些迷信,都是有神论,这种有神观念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束缚着人们的行动。除此之外,还有种类繁多、大大小小的诸神。像什么大神:天地、五帝、太岁、八腊、城隍、土地;海河神:河伯、金龙四大王、洛神、张大帝、天后、湘君;泰山神:泰山府君、碧霞元君、石敢当;佛道神:观音、菩萨、灵官、韦驮;家庭神:灶神、门神、神荼郁垒、侧神、紫姑;杂神:伏魔大帝、财神、利市仙官、喜神、凶神、火神、路神、开路神、五通、淫祠、二郎、巨灵、陈宝、真武、蝗神、堂子等等。真可谓处处有神,事事有神,神灵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人们的生死寿夭、富贵贫贱、吉凶祸福、婚丧嫁娶、在家取事、出门行路等一切都要请神安排、由神作主,神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人在神面前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只有任神主宰,不得违抗神意,违之者必遭凶险、祸难。神成了人的认识、行动准则。

统治阶级大搞“神道设教”的目的,是他们既要欺骗自己,更要欺骗人民。他们把神说成是人和万物的主宰者和操纵者,而他们自己则是神的代表者、派出者。神有无限的法力,他们有无限的权力。马克思说:“在所谓基督教国家,实际上发生作用的不是人,而是人的异化。唯一发生作用的人,即国王,是与众不同的存在物,而且还是被宗教神化了的、和天国与上帝直接联系着的存在物。”[17]恩格斯说:“现在君主集一切权力(人间的和天上的)于己身,他这位人间上帝,就标志着宗教国家的登峰造极。”[18]就是说,神、上帝是人的异化,即人所创造的,而国王、君主则是神、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是神和人的联络官,神、上帝是终极真理的化身,国王、君主的言行也是不可违抗的,拥有同样的绝对真理权。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存在这种神、上帝、皇帝支配一切、决定一切,拥有无限真理权的思想。殷商统治者就宣扬自己是上帝的代理人和子孙,即“帝立子生商”[19]。周朝代商后,继承了这种天神观念。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无一不鼓吹这种思想。因此,这种人格化、理论化、精致化了的神和神学理论,成为束缚中国劳动人民的一条巨大绳索。其所以如此,一方面由于科学不发达和人们的认识水平所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统治者要人们只“服从权力,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上帝赐予的”[20]。“神”作为人的认识、行为的标准,有其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政治根源。

人们要认识真理、找到检验真理的正确标准,就必须挖掘神学产生的认识根源和阶级根源,揭示神学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因为“神”是人造的,当然要由人去消灭。毛泽东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21]恩格斯说:“我们要把宗教夺去的内容——人的内容,不是什么神的内容——归还给人,所谓归还就是唤起他们的自觉。我们消除了一切自命为超自然和超人的事物,从而消除虚伪,因为人和大自然的事物妄想成为超人和超自然的野心就是一切虚伪和谎话的根源。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永远向宗教和宗教观念宣战,毫不顾及别人会给我们扣上什么无神论或者别的帽子。”[22]就是说,人只有找到神产生的认识根源和阶级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打倒神及神学观念,只有这样把神的世界归还给人,消除了超人和超自然的神,人才能真正地站立起来,成为真正的人。只有真正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找到真正的检验认识真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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