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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钟鸣鼎食的源头_曹雪芹传

时间:2022-05-24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这便是才子曹雪芹为我们在滚滚红尘中缔造的《红楼梦》。书中的宝玉的命运悲欢,照映出了曹雪芹一生的兴衰际遇。旧时代的风雨,开始为曹雪芹埋下了宿命的种子。他将自己的年号定为“天命”,意在天命所归。当时的辽东经略急忙将此事上报。然而,接到急报的皇帝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包衣:钟鸣鼎食的源头_曹雪芹传

只有未经历磨难的人,才会设想出人生纷繁复杂的情节,纠缠于人生意义。而真正经历过人生起起落落的人,反而更加淡然从容,喜欢过现实又世俗的人生。因为,那些踏踏实实的东西,才真实有味,而踏踏实实的文学,才足够厚重。所以,我们在文学世界里,惊艳于一部世俗生活的图腾。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是一个封建悲哀的时代,那是个活色生香的世界,梦里梦外,繁华又虚无……这便是才子曹雪芹为我们在滚滚红尘中缔造的《红楼梦》。

《红楼梦》中,到处都有他人生的影子。书中的宝玉的命运悲欢,照映出了曹雪芹一生的兴衰际遇。书中的黛玉,也正是他一生解不开的情结,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作为传奇的缔造者,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他的人生故事,才是《红楼梦》背后的真身。

若要知这红楼一梦的始末,则还是要从曹家命运的源头话起。旧时代的风雨,开始为曹雪芹埋下了宿命的种子。一个传奇故事从清末的图腾中徐徐展开。

关于风雨飘扬的清末故事,大多数人会想到八旗子弟,他们那时大多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实际上,他们的祖辈们,个个都是骑在马背上,戎马天下的英雄好汉,个个都扛得起汉子的名号。(www.guayunfan.com)他们都是跟着清太祖努尔哈赤以血和命,铁铮铮地拼天下的人。当他们还不曾入关,还被称为游牧民族时,曾令中原之主们,头疼了好几个世纪。而他们,都属于一个叫作女真的部族。

到了明朝,女真分成了三部,分别是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及野人女真。这种划分方法,是按照当时各部的发展程度,文明水平来划分的。建州女真,是三部中文明程度、经济水平以及综合实力最为强大的部落,而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库页岛一带的野人女真,相对来说比较落后。

而后来成为清太祖的努尔哈赤,便是出生于建州女真的奴隶主家庭。这位叱咤风云的枭雄,是当时建州左卫家中的长子。这位英雄,并不是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十岁时,生母亡逝。十九岁时,他就离开家族,另辟天地。在遥远的东北,他也曾冒着风雪上山采松子、挖人参。在这段时光里,他熟记了东北的山脉地形。他的命运,是在投军至李成梁手下后,才开始发生惊人的逆转。

谁都不曾想到,这个默默无闻的年轻人,会成为震惊天下的霸主。

在辽东守将李成梁的旗下,他第一次接触到战争,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些曾被自己以为残酷无比的东西,实际上已是一门学问。他对此产生了巨大的兴趣,最后发现,原来自己的天赋,并不在采摘松子和挖掘人参上——他天生就应该是一个将军,一个骑在战马上让热血汹涌的将军。

年轻的努尔哈赤,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天赋,屡战屡胜,成功获取了李成梁的信任。如果事情就这样走下去,努尔哈赤会成为他梦想中的将军,然而,他的人生也至多如此。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未来,还有更大的挑战和巨大的成功,在等待着他品尝胜利的无上甜美。

或许,那是一场天意。又或许,也不过是努尔哈赤潜意识中想要的结果。明万历十一年(1583),图伦城主尼堪外兰挑唆明军杀死了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尽管事后明朝为了平息安抚努尔哈赤的怒火,允许他继承祖父的官职,然而,年轻的将军无法容忍这样的奇耻大辱,他立誓要为祖父和父亲报仇,手刃仇人尼堪外兰。

很快,努尔哈赤掀起报仇的旗帜,带着百余名士兵,攻破了图伦城。从此,他踏上了他辉煌的戎马人生,开始了东征西讨的战争生涯。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天生的战争家,一方面,努尔哈赤继续敷衍奉承明朝,令他们放松了警惕,而昏了头的明朝皇帝,生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放养出来了一只身怀异心的雄鹰;另一方面,他加紧势力扩张的步伐,经过三十多年的积累,他已经从一个采松子的少年,变成了女真的首领。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立了他的国家——大金国。他将自己的年号定为“天命”,意在天命所归。

当时的努尔哈赤,仿佛当真是天命所归。他想要统一这片天下,成为天地的主人,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恰是时候,明朝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时刻,国内,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把大明江山搅得天翻地覆,而关外,努尔哈赤所建的大金国又虎视眈眈。更重要的是,这个国家,已经从它的核心内部开始腐烂,从里到外,都一击即破。多年来,明朝内阁空虚,国力式微,从皇帝开始不务正业,民众赋税甚重,到处都是一片怨声载道。这种形势,反映到兵力上,是士兵的长期不操练,素质落后,战斗力极其低下。

虽然从数量上看,明朝的军力是十分可观的,远远胜于女真。然而,从实力上而言,两者差距却十分大。实际上,这在明朝上下,都是心知肚明的。甚至有官员在听说自己将要被派往前线对付努尔哈赤的队伍时,竟然伏地哀嚎,跪求不休。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遥远的战歌响起,回应这个没落王朝的,只是遍野的哀鸿和天边冰冷的云。

1620年,明神宗朱翊钧驾崩。继位的明光宗朱常洛年寿不永,接着继位的便是极其出名的木匠皇帝朱由校。朱由校给自己的王朝定年号为“天启”,自然希望上苍眷顾垂怜,多几分爱惜眷顾。只可惜,大明王朝依旧无声地走向了它的末路穷途。

大祸弥天,硝烟的味道,仿佛就萦绕在每个百姓的心中。

明天启元年(1621),二月初三。辽东地区忽有日晕:“两傍有耳,如月状,内红白,光焰闪烁。”当时的辽东经略急忙将此事上报。夜观天象,天象若有异,必定会有惊天动地之事发生。然而,接到急报的皇帝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二月十一日,关外的努尔哈赤率重兵攻打辽阳军机重地奉集堡,自奉集堡西南九十里处,便是辽东核心辽阳。这本来是一次大好机会,由于努尔哈赤的判断失误,以致金军不得不退回后方。然而,翱翔在苍穹的鹰,怎么会就此善罢甘休?一个月之后,努尔哈赤率领大军,卷土重来。

这一次,上天给予这位英雄最大的眷顾——他不仅攻下了奉集堡,几天之后,金军占领了沈阳。他们在沈阳休整了五天,努尔哈赤大手一挥,开始论功行赏。他深刻明白,行军打仗之时,人心向背的重要性。水可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的话,他绝不是说说而已。

在战场上卖血搏命的战士个个兴高采烈,有时候,他们高兴的并非只是那些赏赐,更多的是一种被重视的感觉,能够得到王的青睐,那才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在众多的赏赐中,有金银珠宝这些身外之物,当然也有被军队俘获作为奴隶的汉人,这些人,被分别赏赐到各旗的王公子弟手上,被称为“包衣”。

而其中,有这样一户人家。男人叫曹世选,在沈阳当官,夫妻俩有个男孩儿,才七八岁的年纪,还是懵懂无知的孩子,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在此刻,如魔术之手,轻轻拨转了一个方向。这一家三口,被分到了满洲正白旗下。

一个深受儒学影响的读书人,最难忍受的便是国破家亡,若是被俘,恨不能咬舌自尽,以身殉国。曹世选亦是仕途出身,在成为满洲的包衣之前,他也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能力不错的读书人。在生和死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或许,他也是经过了一番艰难纠葛。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自古忠义难两全。最后,他干干脆脆地选择了活下去。他并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之后,他的后人中,会有人成为那样耀眼的星辰,以致他的姓名被从浩如烟海的清史中挖掘出来,并以此留名。若不是如此,谁会记得,当年的数以万计的俘虏中,有个人叫作曹世选。

有人说,在成为包衣之后,曹世选当过阿济格王府里的长史,实际上就是管家,掌管人情往来,应酬出入。这并非没有可能,他的儿子曹振彦,也就是曹雪芹的曾祖父,后来做过镶白旗的长史。这一家,在诸多的包衣中,地位并不低。

三月二十一日,金兵攻破辽阳。

明朝上下,举国震惊。

金兵进入辽阳之后,将汉人赶至城北,满人则居城南。此时的努尔哈赤,已在心中决定,将都城从赫图阿拉迁至辽阳。他征询众臣的意见,经过一番探讨之后,金国终于决定迁都辽阳。

这是曹家的户籍所在地。离开故里前往沈阳为官时,曹世选还是一个自由的读书人,心怀家国,满腔情仇。而今回到故地,却不再是自由之身。他举目望了望灰白的天,目光却是坚定的——他也佩服殉国的经略使袁应泰,更敬佩被俘后不屈而死的巡抚张铨。可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想活下去的普通人,他有爱重的妻子,有年幼的孩子。大丈夫应该顶天立地,大明朝已经要亡了,他不能不自私一天,自己当自己的天,为妻儿挡下风雨。

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努尔哈赤益发觉得迁都沈阳才是最好的选择——一方面,沈阳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另一方面,沈阳物产丰饶,不会给金军带来粮草之忧。在努尔哈赤的极力说服下,群臣终于开始支持君主的想法。不久后,金国再度迁都,这次的都城,叫作盛京。那里,也就是当初的沈阳。

如一场轮回。辽阳分明是故里,却不再是当初的家乡。沈阳分明是沈阳,却要叫作盛京。一切的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仿佛昨日的花,还残留着淡远的芬芳,然而当初那缕动人的好颜色,已在瑟风里悄然褪去。昨日的曹世选,还是沈阳城中有头有脸的人,而今的曹世选,却只是个小小的包衣。命运是如此神奇,转眼间沧海桑田,恍如隔世。此时,他尚且不知道,当自己从将军变成了奴隶,自己的儿子,却会从奴隶变成将军。这是一场上天编排好的戏本,传奇、美丽,但从来都不乏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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