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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时间:2022-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的大学生资助体系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日益增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尤其是1999年高校实行并轨以来,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实现了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特别是以前基本由政府包办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已经逐渐被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共同承担教育成本的分担机制所取代。因此,高等教育费用支出在家庭经济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家庭无法承担孩子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支出的情况,亟需通过各种资助渠道使其顺利完成学业。目前,我国的大学生资助体系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大学生资助问题,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更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同时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2013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类政策措施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724.07万人次,资助总金额574.11亿元,比2012年增加26.28亿元,增幅4.80%。其中财政资金288.29亿元,占2013年度资助总额的比例为50.22%,比2012年增加15.97亿元,增幅5.86%。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170.90亿元,占总额29.77%,地方财政117.39亿元,占总额20.45%。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117.74亿元,占比20.51%,比2012年增加9.05亿元,增幅8.33%。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149.84亿元,占比26.10%,比2012年增加0.81亿元,增幅0.54%。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社会)捐助资助资金18.24亿元,占比3.17%,比2012年增加0.44亿元,增幅2.50%。

一、大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

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和高校自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程度较低,社会资金投入很少,所占的比重在3%左右。从我国目前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来看,虽然已经有不少企业、名人以及校友在高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但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社会资助力量而言明显不足,不仅在资助数额上无法与其相比,我国在资助形式上也较为单一、缺乏“灵活性”。美国的资助体系下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助高校贫困生可以获得减税和免税,以及其他的一些政策优惠,我们目前还没有这些来自官方的政策优惠,所以我国高校的资助资金主要还是来自高校所在地方政府的拨款,我国社会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对高等院校的捐助及对贫困大学生的直接资助都很少。

伴随经济的不断增长,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投入逐年得到保证,而贫困生对助学贷款的申请就不稳定,现在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设立诸多限制条件,每年都只有很少一部分贫困生能够通过银行的助学贷款审核。而且,按照政府开支明细,正常高校每年应该从学费收入中拿出10%用于资助贫困生以及相关扶贫项目。1999年以后全国高校连续扩招,入学人数逐年攀高,相应的贫困生人数也呈现上升态势,大部分高校在实际预算支出上没有财力来实行资助政策,有的即使执行了资助政策,也显得捉襟见肘,导致资金短缺严重。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完善

据教育部统计,当前我国大学生中贫困生所占比例为30%,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的高校贫困生所占比例为15%,大约有300多万学生。依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贫困大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高校工作者把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了划分,贫困情况按当地生活水平标准程度分为了普通困难、中度困难和特别困难。但这种实施办法在实际划分过程中,欠缺一个有效的参照数据作为参考标准,或者说标准不统一,不能来确认高校贫困生的贫困程度,容易在高校贫困生认定中造成相对的不公平对待。

(三)政府资助相对不足

目前,虽然政府资助作为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资源的最主要部分,同时政府不断加大资助额度和增加项目,但是仍然会出现一些盲区。这主要是由于:一是区域性经济发展较不均衡,贫困大学生在不同地区的数量、贫困程度都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国家奖助学金相对于一些边远地区、民族地方的高校,还远远没有达到资助的比例;二是国家奖学金虽然有8000元,但是针对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而非特定的经济贫困学生群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虽然面对的是经济贫困学生群体,但是相对于一些专业6000元左右的高额学费,根本无法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二、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措施

(一)动员社会资金,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

我国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的经费主要由国家划拨财政资金或者由学校自筹,来自社会力量的资金,如企业、个人的捐赠相对于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来说特别少,据统计,2013年末我国社会力量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贡献仅有3%左右。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中贫困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国家所能提供的资助资金是有限的,不能全部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资助资金短缺是制约大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都表明,要想解决在校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单单依靠政府的资助是不够的,而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包括企业、民间机构以及一些社会团体,应该大力倡导企业和个人进行资金捐助。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就要积极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政府要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提供的助学岗位不能局限于校内,也可以是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助学岗位;学校要积极利用多方面的校友资源,如制定校友通讯录、定期举办校友会、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等,使资金实力雄厚的校友能够积极捐资助学,全面推进各项资助计划,做到多渠道、多方法筹集资助资金。

(二)完善资助认定标准

如何对面临经济困窘的大学生以及他们所遭遇的资金缺口进行全面、科学的认定,是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中面临的最突出任务。贫困生认定也是各高校在确定受资助学生时首先面对的难题。为提高学校对贫困生界定的科学性,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实际效能的规章制度和科学标准,各高校需要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及时更新,做到每年对学生的经济情况适当的抽样调查,全面及时地把握贫困生的具体情况,科学判定并及时调整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修订有关贫困生认定的程序和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师生的意见,适时进行调整。此外,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资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实现资助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勤工助学项目的开发

拓展勤工助学类型实现创新性助学。当前,高校勤工助学不仅主要集中在学校范围内,而且岗位资源十分有限,勤工助学方式大多停留在“劳务型”层次,没有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针对这种状况,学校一方面可以鼓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一定的助教任务来获得补助,另一方面在充分整合学校实习资源的基础上,将优先选择实习岗位的机会作为一种资助形式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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