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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形式美?形式美的含义

时间:2022-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如圆形线条是公认的形式美,但它是从客观世界的众多事物中,如圆形的日、月、树干、水纹等抽象而成的。形式有内形式和外形式之分。

一、形式美的含义

形式美是美的一种表现形态,是指事物的一些自然属性(如色彩、线条、声音、形体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对称、比例、均衡、节奏、多样统一等)所显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因而它是一种抽象形式的美,是具体对象的美的外在表现,是一种美的形式。我们如果从具体对象中,将构成美的形式因素加以抽象,就会得到一种抽象的形式美。比如圆形线条是公认的形式美,但它是从客观世界的众多事物中,如圆形的日、月、树干、水纹等抽象而成的。这种线条的美,就是一种抽象美。它虽然已脱离了具体的对象,但仍然与具体对象相联系。当抽象的形式美体现为一个具体事物的外形时,抽象的形式美就表现为具体的美的形式了。

形式有内形式和外形式之分。内形式是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组织结构;外形式是指事物的外部表现形态和事物外观的装饰成分。

形式美给人以直观的感受,它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诸于视觉的颜色、线条、形体等等的美,如植物类的鲜花,装饰类的家具,动物类的熊猫等,令人赏心悦目,这些都属于视觉之类的形式美。另一类诉诸于听觉的声音美,如动人的乐曲,优美的歌声,胜利的锣鼓等,悦耳动听,这属于听觉形式美的范围。无论是诉之于视觉的形式美,还是诉之于听觉的形式美,都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大量地直接感受到的。

二、形式美的产生

形式美的产生,是人类文明历史的产物。形式美源自于客观世界,它的基本规律原本大量地存在于现实美的形式之中。例如:山峰重峦起伏,错落有致,变化中见整一;植物的枝叶匀称,生命旺盛;动物的四肢发育良好,左右对称;鲜花花瓣的有序排列;百鸟的啼鸣;泉水的叮咚等等。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活动的实践中,逐渐发现和掌握了这些形式因素的特点,并概括和总结出形式美的规律。

人类要改造客观世界,使之符合人的愿望、要求、理想,就必须利用、改造事物各种自然属性,赋予它一种合乎人的目的的形式。人类对形式美的发现,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最初是从实用开始的。有用即美,美即有用。鲁迅先生说:“在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于他有用——于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的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1]人类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当人们发觉某些自然物的形式对人的实践成果产生积极效用时,逐渐地认识到它是一种美的形式了。例如,弓箭是原始半坡人的主要狩猎工具,大部分是用骨头磨制而成的,有圆柱尖头式的、扁体柳叶形的、圆挺三棱形的、扁平带翅式的等几种。他们狩猎过程中逐渐地发现,按这样一些形式制成的弓箭,速度快、射程远、威力大,因而认为这种形式的弓箭是美的弓箭。这样弓箭的实用价值便开始向审美价值过渡了。普列汉诺夫说:“使用价值是先于审美价值的,但是,一定的东西在原始人的眼中一旦获得了某种审美价值之后,他就力求仅仅为了这一价值去获得这些东西而忘掉这些东西的价值的来源,甚至连想都不想一下。”[2]著名的德国艺术史学家格罗塞也曾说过:“把一件用具磨光成滑平正,原来的意思,往往是为实用的便利比为审美的价值来得多。”[3]这样,在实用价值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审美价值。人通过劳动实践而建立起感受形式结构的能力,后来对那些形式相似的事物也产生了美感,以至发展到人们只注意到事物的形式而不计较它的内容,只观照它的形式意味不考虑它的实用目的了。如原始民族以动物的皮、血、牙、羽毛等作装饰。“这些东西最初只是作为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记而佩带的”,因为它代表了强大的或者灵巧的动物,佩在身上能显示自己的灵巧和有力,谁战胜了力大的东西,谁就是有力的。“当狩猎的胜利品开始以它的样子引起愉快的感觉,而与有意识地想到它所装饰的那个猎人的力量或灵巧完全无关的时候它就成为审美快感的对象,于是它的颜色和形式也就有巨大和独立的意义。”[4]

又如红色是美的色彩,“原始人过着渔猎生活。打猎的时候,他们看到猎获物流尽了鲜血就会死去。人也是这样,被野兽咬伤了,流尽了鲜血,也要死去。人活着,特别健康人,脸上身上都有红润的血色。人一死,就变成苍白的了。红色还可能代表火,代表光明和温暖。在黑夜里,火给人带来斗争的勇气。严寒季节,原始人围在篝火周围,红色的火苗给人温暖。人活着是温暖的,人一死,身上一片冰凉。”“红色,在原始人看来大概就是人的生命现象的一种抽象概括。”[5]长期的劳动、生活形成了习惯,此后凡遇到红色就会联想起热血,令人兴奋。等到习惯成了自然,沉积在人的深层心理结构中,一代一代地遗传下来,红色的美与鲜血、狩猎、战争等个别事物的联系也被扬弃,人们几乎忘记了这层中介,以至一看到红色就能激起热情,感到温暖,充满活力和希望,红色便转化为形式美的因素了。同样,人接触的水草、树叶是绿色的,使人联想到生命,久而久之,人们看到绿色就成为生命与希望的象征。蓝色的宁静清新、白色的纯洁、金色的辉煌等意味,好像这些色彩固有的属性,能与人的情感心理相对应,成为形式美的因素,具有了独立的审美意义。

相对独立的形式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就是使美的形式逐步摆脱内容的过程。如普列汉诺夫谈到丁卡部落的人有在腿上和臂上佩戴皮环和骨环的习俗。最初,这些圆环可能是为了保护赤裸裸的四肢不受多刺植物侵害这一实际目的才被使用的,后来在金属加工以后,皮环、骨环逐渐被换成较为精致的金属环,因为“金属环是富有的标志”。这时,圆环的美就由完全是实用的满足,发展为观念的满足了,再后来,作为妇女装饰的金属项链、耳环、手镯等等圆环,“逐渐从实用的物品变成一些以其外貌引起审美快感的物品”。[6]如果用抽象的圆形线条来标示圆环的形式,于是圆形线条也就带有了一定的审美意味。

各种各样的几何形花纹和图案也具有这种审美意味。如在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彩陶上的色纹,是从写实鱼形发展为简化写实鱼形,再发展为图案化鱼形,最后才发展成为几何图案的。而最初的鱼纹是有明确内容的,它是与当时的劳动和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着的,“鱼纹、鹿纹等动物图像,应该是渔猎经济在人们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的反映……人们画鱼和鹿,也希望猎捕更多的鹿和鱼。也就是以艺术的手段,表达自己的愿望,以求满足生活需要。”[7]然而,当鱼纹演变成为抽象的几何图案时,这种内容已经全然看不到了,它已历史地积淀在抽象的形式美之中了。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发觉事物某些形式反复出现,而且悦人耳目,对实践活动又有积极意义时,便把这些形式从具体事物上分化和概括出来,使其脱离明显的功利内容而成为审美对象,并从比较狭窄的范围探测逐渐扩展到相当广泛的范围,这时独立形态形式美便产生了。例如,人们从事生产劳动时,有规律地反复动作,形成鲜明的节奏感,在自然界中,在其他社会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于是他们便把节奏感概括为形式美的要素,即确认不仅生产劳动中的节奏感是美的,而且一切活动中的节奏感也是美的,此时的节奏感就由原来的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美的形式,变化为与生产劳动无关的形式美了。

由此可见,相对独立的形式美的产生,是经历了一个使美的形式不断摆脱具体内容的发展过程的,这个过程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完成的。

三、形式美的要素

形式美这一特殊的审美对象,不是人们头脑中主观臆造的产物,而是人类通过长期社会生产实践不断对客观世界观察认识的结果。从大千世界的自然形态看,有缤纷的不同色彩;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不同声调;有曲直交错、变幻多姿的线条;有高低不一,宽窄不同的诸多形体。这些原本是物体的自然形式,后因为与人类的生活发生了关系,才逐渐转化为形式美的重要因素。

(一)色彩

色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1666年,英国的物理学家牛顿第一次利用三棱镜的折射,将太阳光析解为包括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彩光带,揭开了色彩的秘密。由于物体对色光具有吸收或反射的功能,在白昼光的照射下,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量的程度不同,展现出斑斓错杂的色彩现象。由于审象主体的生理和心理等原因,不同色彩具有不同的感情意味,可以唤起人的某种特定的情感反应,从而具有审美意义。

色彩有冷色与暖色之分。此外,还有类似色、同类色、对比色、补救色的差别。不同的色彩有不同的效果。

1.色彩的视觉效果。对色彩的明暗处理以及冷暖处理,可以造成色彩的形体感;对一定距离上的各种颜色的变化的处理,可以造成色彩的空间感;根据物体表面特性适当配置颜色,可以造成色彩的物质感;对色彩的深浅适当处理,可以造成色彩的重量感。

2.色彩的感情效果。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色彩,谓之主观色彩。它揭示了色彩与人的感情的联系。不是色彩本身有感情,而是色彩可以影响人的感情。不同的色彩具有不同的感情意味。如红色使人想到血、火、红旗,令人感奋或激动;绿色使人想到植物生长,给人以平静、稳定;蓝色如同天空、大海,使人宁静、清凉;黄色使人联想到阳光,感到温暖、明朗;白色使人想到雪,感到纯洁、清爽;黑色令人想起夜晚,觉得阴郁、神秘等等。

3.色彩的象征效果。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色彩还沉积了一定的社会意义。例如,红与火和血的联系,意味着热情奔放,不怕流血牺牲,从而成为革命的象征;用于交通信号,则意味着有危险,其涵义是禁止通行。同一色彩对不同民族人们的象征往往不同。黄色,在中国古代象征皇权和高贵;而基督教却作为犹大衣服的色,因而在欧洲是最下等的色。在我国,白色往往象征着死亡、丧葬;而欧美许多国家一般却认为白色是纯洁的象征。我国还有以色彩象征方位之说,东蓝、南红、西白、北黑、中央黄,称为方位色。在戏剧脸谱中,色彩还象征特定的人物性格。红脸表示忠义;黄脸表示干练;白脸表示奸诈、阴险;黑脸表示憨直、刚正;绿脸表示凶狠;紫脸表示忠谨;金脸表示神怪等等。

(二)线条

客观世界的物体,不论自然物,还是人的创造物,都具有一定的形。线条是各种形体组合的最基本的因素。线是点的延伸,又是面的界限。线有位置与长度,而无广度及厚度。线条有三种基本类型。线的方向不变的是直线;线的各点方向变换的叫曲线;由若干不同方向的直线相接而成的称作折线。联合数线而围成的一个空间,就是通常所说的形体。由于凡是美的事物都必具有一种形体,而这形体又是由特定线条构成的,所以,线条也就成为形式美的因素了。

每种线条都有一定的美学特性。直线表示力量、稳定、生气、刚强;曲线表示优美、柔和,给人以运动感;折线表示艰难、转折、突然、断续,折线形成的角度则给人以上升、下降、前进等方向感。可见线条的走向可以显示出一种生命的力量,能牵动人的感情,具有美的属性。在很多情况下,孤立的一根线条并不显得美,许多线条的组合,却能产生巨大的美学效果。无论是单一线条的美还是组合线条的美,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线条的运动必须符合规律,有规律的运动的线条才美,毫无规律的杂乱线条不可能美;二是线条的运动必须表现出某种意味,使无生命的线条呈现出一种有生命的活力,才能牵动人的感情。使一定规律运动的线条表现出某种意味,成为美的线条,构成一种韵律,体现出某种思想情感时,便成为造型艺术的基本语汇。“建筑风格的变化就是以线条为中心。希腊式建筑多用直线,罗马式建筑多用弧线,哥特式建筑则多用相交成尖角的斜线,这是最显著的例子。”[8]利用线条传情、造型是我国绘画、书法艺术的优良传统。中国画主要是运用线条、墨色来描绘物象的形体、气韵、质感。我国书法艺术则纯粹是线的艺术,汉字的基本笔画,点、横、竖、撇、捺、提、钩、折,是书法艺术的主要线条。大书法家王羲之说:“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9]线条的运动甚至可以表达书法家的情感。“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东晋卫夫人和唐代的欧阳询就曾这样描述这些笔画:“,”如“高峰之坠石”,“一”如“千里之云阵”,“丨”如“万岁之枯藤”,“丿”如“陆断犀象”,“乀”如“崩浪雷奔”,“”,如“劲松倒石”,“”如“劲弩筋节”,“乚”如“长空之初月”。这些就道出了“形美以感目”的书法特征,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和想象。

(三)声音

声音是物体的自然形式。是物体因受振动而发出的声响,通过听觉所产生的印象。声音可分自然发生的声音和人按照美的规律创造的音乐的声音。声音是无形的、抽象的,在时间中进行的,又是随生随灭、流动变化的。因此,它区别于色彩和线条,只能作用于人们的听觉感官,适宜于表现流动的过程。

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等四种性质。音的高低是由于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而决定的;音的长短是由音的延续时间的不同而决定的;音的强弱是由于振幅的大小而决定的;音色则是由于发音体的性质、形状及其泛音的多少等决定的。声音有一种精密连接的音调层次,可以凭人的听觉判断出声音的音值,由耳朵这个听觉器官接收外部信息时,可以凭借声音的不同,判别外物的性质、距离、方位等,甚至单凭门外走来的脚步声,也能知道是哪位熟悉的师长或同学。声音的强弱大小及其在时间中的延续变化,与人的生理心理机制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声音上升能引起昂扬的情绪;声音下降可以产生低沉、悠婉、哀伤、呜咽等情绪反应;尖锐的声音使人感到紧张、急躁、冲动;声音和谐使人产生自由、舒展的感觉。这样,就使得本无情感因素的外物的声音,带上情感意味,使人们可以根据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唤起联想与想象。对自然界的乐音和噪音加以选择,并按照一定的逻辑(旋律、调式、速度、节拍、曲式等)进行组合,并在时间中展开,那么就产生了优美动听的音乐。音乐是乐音的运动形式。叔本华认为音乐可以复写整个感觉世界,表现人们的意志与情感。我国的《礼记·乐记》,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道出了音乐的奥秘,“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10]阐述了音乐不假意象的帮助而直接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观点。黑格尔也曾作过类似的论证:“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11]声音能激发审美主体的联想。音乐使用的材料是音响,它没有外界的、个性化的对应物,这给人们的审美联想开拓了广阔天地。歌德听了门德尔松弹奏一曲巴赫作品后赞叹说:“这真是堂皇富丽!我仿佛看到一队衣裳齐楚的豪贵人踏大步下一个巨大的台阶。”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大珠小珠落玉盘”“铁骑突出刀枪鸣”等,都是描写音乐所唤起的联想。自然音响是音乐的物质表达手段,没有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人世间也就没有美妙动听的音乐了。所以,以声音作材料构造的音乐是最纯粹最动人的艺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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