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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错误的劳动观念和行为表现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错误观念和行为主要表现在:1.拈轻怕重,不服从分配。有的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挑肥拣瘦,怕苦怕累,不服从调配。

一、服刑人员错误的劳动观念和行为表现

可以说,大多数的服刑人员通过监狱教育和劳动改造实践,对劳动意义有了一定的认识,能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劳动态度比较端正,并注重在劳动中改造思想,矫正不良习惯。但也不可否认,有些服刑人员由于恶习较深,到监狱后又忽视思想改造,头脑中依然存在着厌恶劳动、鄙视劳动的错误观念。这些错误观念和行为主要表现在:

1.拈轻怕重,不服从分配。有的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挑肥拣瘦,怕苦怕累,不服从调配。对劳动岗位挑挑拣拣,只想干轻活、净活,不想干累活、脏活;只想参加无定额劳动,不愿参加有定额劳动;只想参加技术性强的劳动,不愿从事一般性的劳动。

2.消极怠工,逃避劳动。有的服刑人员在劳动中偷懒耍滑,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有的服刑人员伪装病情,小病大养,无病呻吟,借故不出工,逃避改造;有个别的服刑人员甚至不惜自伤自残,企图逃避改造。有的服刑人员把劳动作为砝码,以谋取个人的“实惠”,或单纯为奖励、减刑而劳动,搞所谓的“等价交换”。

3.粗制滥造,浪费原料。有的服刑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故意对生产工具、生产设备不爱护、不保养、不维护;有的为图省力,不顾产品质量,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随意浪费原材料;还有的虚报产量,以次充好,故意造成浪费;甚至有的服刑人员因厌恶劳动、惧怕劳动而公开抗拒劳动,极个别的服刑人员甚至蓄意制造生产事故,毁坏工具、设备,破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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