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

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武汉理工大学 吴 冬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陆续进入高校课堂,成为在校大学生必修科目以来,取得相当好的社会效应。2.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学习兴趣的教学方法 为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兴趣,我们认为教师应在遵循针对性、创造性、综合性、实效性等原则基础上,着力注重以下几个环节:切实转变各层次公共理论课教育模式。
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_青年学术论坛

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

武汉理工大学 吴 冬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陆续进入高校课堂,成为在校大学生必修科目以来,取得相当好的社会效应。教学实践证明,接受过法律基础课教育的学生走上社会后,其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律素养较之以前都有显著改善。

1.影响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程兴趣的主要原因 兴趣是力求认识事物和渴望追求的积极情绪态度及与之相联系的认识倾向,是个性倾向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大学生中学习法律基础课的兴趣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理论课程教学模式。根据我国教育体制,小学、中学、大学都开设有相应的公共理论课程,其教学周期是其他任何课程都无法比拟的。根据个体一般心理特征,教学时间延续过长,很容易造成受教育者的厌学情绪。加之,我国学校教育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应试教育模式,使得教师和学生教育将此类课程的教学活动与考试成绩直接挂钩,忽视了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尤其是中、小学教师为了提高考试成绩,往往以拔高知识点难度为手段,过早要求学生掌握一些抽象原理、概念,对于几岁、十几岁的少年,他们了解社会的时间短暂,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具备,对这些知识难点的掌握只能是囫囵吞枣,死记硬背,这就难怪他们进入大学后对再次接触公共理论课程抱有不合作态度。

(2)学业课程紧张。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一般专业教育都要开设数量不少的学业课程,加之外语、计算机这些科目的等级考试也占用了学生大量时间。学生在学习时间的分配上,对法律基础这类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据我对医学专业学生的考察,即便有一些对学习法律知识有兴趣的学生,在繁重的学业负担之下,也无法抽出多余时间进行深入了解,如此一来,要想建立起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谈何容易。

(3)崇尚功利的社会风气。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对人们思想和行为带来冲击,突出表现为能否直接带来经济利益成为许多人行为选择的唯一标准。“学好数理化,掌握经计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社会风气愈演愈浓。当智育的优劣同受教育者的利益和前途紧紧挂钩时,学生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甚至包括课外活动无不以智育为中心。读书是为了考试,升学和就业;读书是为了升官,发财。如此等等,以德育为目标的法律基础这类思想品德教育科目,在实用主义的思潮冲击下,变得软弱无力,以至于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

(4)授课形式的呆板和教学内容的乏味。目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课没有摆脱“教师为中心,课堂为中心,教材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在我们的教学中,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影响极深,只知道机械地按照教案的固定格式去实现既定的目标,不重视“启发式”,“案例”教学。教师在讲授时,往往以教材为依据,而与社会实践联系不够,与学生思想实践联系不紧。法律基础的教学中,应有理论的阐述与思维的抽象,但是如果只停留在抽象理论知识这个层面,不能号准学生的思想脉搏,不能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授课内容缺乏新鲜性,缺乏针对性,往往影响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影响我们教学的成效。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造成大学生法律基础课学习热情不高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现实状况,也有历史传统的影响。作为法律基础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以认真积极的态度解决这一问题,推动法律教育和品德教育这一系列工程的发展。

2.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学习兴趣的教学方法 为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兴趣,我们认为教师应在遵循针对性、创造性、综合性、实效性等原则基础上,着力注重以下几个环节:

(1)切实转变各层次公共理论课教育模式。这里所言的“转变”,绝非等同于当前有人提出的公共理论课程的观点。我们所说的“转变”,是就公共的教育理解的操作方式而言。我们认为,对不同对象其教育内容应有所不同。比如我们以“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知识点为例,小学教育中,就不能过于注重学生对这一名词的理解程度,小学教师可以利用各种手段,使学生知道我们国家有哪些机构,大致分为哪几类即可。中学教育中,教师要求学生掌握重要国家机关的相关的职能,它们之间的分工即可。在受教育者头脑中已清晰的勾画出国家政权机关的蓝图以后,大学教师的教学任务,应定位于让学生明白为什么国家政权机关有类别之分,有职能之分,它们之间相互关系如何,最后促使学生主动思考,自己作为人民的一员,应当如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样的教学模式,才不至于让学生将“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为一句政治口号,受教育者对这一知识点才不会有重复厌烦情绪。

(2)针对大学生思想状况,结合各专业领域的知识,有效开展综合教育。经过中小学系统的学校教育,大学生相对地已是一个体力、智力、道德、美感等各方面发展得较好的个体。大学生思想的主要特点表现为运用抽象概念进行理论思维的能力大大加强;思维上独立性、批判性以及其他思维能力迅速提高;独立思考、以各种方式解决问题的发散性思维能力的增强。大学法律教育要充分结合受教育者的特点,帮助其扬长避短,激发学习情趣,过去那种单纯依靠我说你听,我写你记的教学模式,应努力避免。应利用大学生的独立能力和自学能力,调动他们进行大量而有效的阅读,自觉搜集、提取、加工信息,不断促进知识消化与更新。另外,考虑到大学生思想活跃,创造能力强的特点,举办各种法律讲座、讨论,鼓励他们去发现问题,寻求真理,这也是经过实践证明的一条能调动受教育者学习兴趣的有效方法。

法律基础课教育对象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同时在进行某一专业知识学习。从这个角度出发,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例如在给医学院学生讲授这门课时,加强医药卫生领域中的法律现象,法律案例,法律热点问题的讲授和讨论,使教育对象预见到自己以后的工作与法律息息相关,自然而然让他们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长远来看,这一特定群体法律意识的提升,必然最终提高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

(3)实践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是教学法中的一条根本原则,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注重理论教育,又要注重实践教育,强调知行统一。我们传统教育体制,以教师为中心,学生是教学中的被动者,是教师传授知识的承受者。我们的课堂通常是教师将自己的讲稿一字一句讲给学生,学生埋头记录,谈不上生动活泼的主动学习气氛。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以发挥,要改变这种状况,教育者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提倡实践教学法。实践教学法最通常表现形式为组织受教育者参加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思想觉悟的认识能力。但是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实际情况看,要使众多的受教育者在短短的课时中都能充分获得法律实践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不是很乐观,案例教学法可以是很好的补充。教师系统讲授法律基础的同时,结合一定量的案例分析和讨论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法律基础教学时间较少,完全用案例教学代替理论讲授是不合适的,因而,所选择的案例宜精不宜多。选择案例时必须考虑它与课堂教学所设计的相关内容有内在联系,并且要紧扣时代的主体,体现时代的新鲜内容,贴近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最好是当前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易调动学生的兴趣。案例教学可以采取教师讲解、教师和学生相互问答、小组讨论、班级讨论、布置作业等方式进行。教学过程中主要以启发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中心。

另外,实践教学法有时可以模拟形式出现。以我的教学经历为例。最初讲授“法人”这一重要法律名词时,尽管费尽口舌,学生的反馈总是不尽人意,后来,我减少讲授时间,让学生在课堂上自行组成团队,模拟一次开办公司的活动。学生通过对课本内容的阅读,依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发挥一定想像力和同学们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公司实体,通过教师的点评,学生得知自己的作业有许多与法律规定矛盾之处,同时意识到法律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其兴趣自然会大大增强,课堂氛围也大大改善。

(4)完善成绩评估方法。教师的教育效果与学生的学习效果通常都以成绩分数作为评估手段,法律基础采取闭卷笔试答题的常规考试作为课程成绩的评估方法,其弊端也显而易见。那些平时不专心“法律基础”学习的学生,如果能在考试前突击性背笔记,背讲义,同样可以顺利过关,甚至也有可能考取理想分数,以一次性的考试分数判断教育的成效肯定有欠科学,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展开也有消极影响。

为了提高大学生自觉学习的兴趣,有必要对成绩评估方法加以改革。许多教师采取点名方式对旷课者的成绩予以处罚,消极惩罚措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实施。要想从整体上提高大学生积极性,还需另辟蹊径,奖励的方法便是其中之一。众所周知,精神奖励与物资利益相结合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这里所指的奖励,主要是对那些完成作业良好课堂发言踊跃,课外积极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生,可以按一定比例列入期末考试成绩,对其余学生起鼓励示范作用。

有的地方的教学改革中,老师还采取开卷形式,论文形式,口试形式等多种方式作为学生成绩考核手段,这些尝试,我们都应积极支持,共同探索公共理论课程考核评估体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