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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建议,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要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对于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支持作用,必须增强公积金的互助性。公积金应对缴存比例低、缴存基数小、缴存数额少但又各具一定还款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扩大贷款范围,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限额。
进一步改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八)进一步改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

据“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全省城市有100.4万户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到8平方米,9—16平方米的有126.2万户;镇有47.87万户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到8平方米,9—16平方米的有72.97万户。却2010年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到8平方米的家庭户(占9.99%)比2000年(5.18%)还扩大了4.81个百分点。可见,部分城镇居民居民住房条件比较差,且有相当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他(她)们不仅居住面积小,有的还不成套,有的租用房屋后还存在群租现象,亟须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全省各地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随着住房改革的深入,加之近年来浙江各地房价普遍较高,特别是杭州、宁波、温州等市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中等收入家庭的可承受能力,这样就产生了中等收入家庭既享受不到住房保障政策,又难于依靠自身解决住房困难的尴尬局面。保障的方式还不够多样化。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还没有覆盖到所有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阶层,特别是新进入城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应综合考虑。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深化、健全的形势下,在推动住房制度商品化、社会化的同时,政府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职责,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住房保障的实质是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距,以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由于保障对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是千差万别的,因此住房保障的水平也必须具有层次性,以体现对每一个居民的公平。保障水平的层次性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障,是一种经济、合理的保障制度,同时也有利于节约财政支出,减轻政府住房保障负担或保障成本,从而使更多的居民按照其所应享受的待遇,享受到政府相应程度的保障。与之相适应,为灵活地适应不同保障对象的具体需求和保障待遇,应提供不同的保障手段,不断推进和完善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廉租房等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制度。完善多层面多渠道的住房保障政策,并尽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相关的配套性法律法规。

同时建议,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第一,降低进入门槛,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除有条件参照现行缴存标准的企业外,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情况,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可实行低门槛进入。第二,要把住房公积金纳入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公积金的互助性。要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对于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支持作用,必须增强公积金的互助性。公积金应对缴存比例低、缴存基数小、缴存数额少但又各具一定还款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扩大贷款范围,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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