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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互动的矛盾形式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与竞争是整个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对社会互动形式。社会学家李普塞特专门撰写了《一致与冲突》一书研究这对互动形式。这是某件事情需要经过互动双方同意才能办理而采用的协调一致方式。
社会互动的矛盾形式_社会学

第三节 社会互动的矛盾形式

人们进行社会互动必然会出现多种多样的互动形式。可是一些社会学家将社会的每种互动形式理解为单一的互动行为要素,其实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每一种社会互动形式都是由对立的互动行为要素构成的矛盾体。我们将介绍如下三对社会互动的矛盾形式。

一、合作与竞争

合作是社会主体因共同利益或目标,为了克服本身力量不足的困难,联合起来采取一致行动的互动形式。从广义上讲,所有社会生活都是以合作为基础的,如果没有合作,社会不可能存在。有了合作行为,人类可以对付来自自然环境的威胁,可以认识并改造自然和社会。狭义上讲,合作就是人们在从事某项工作,完成某种任务所采取的配合行动。人们一起工作能更好地满足个人需要,并彼此保证安全,以防来自其他群体的威胁。合作的产生来自三个心理因素,一是为了切身利益的动机,二是对自身能力不足和项目艰难程度的判定,三是对合作的好处的认识,而合作的效果取决于合作的条件和合作精神。合作要有条件:一是合作者具备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知识与技能;二是合作者有共同的目的;三是合作者采用物质手段在行动上相互配合。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它分为三类:一是援助合作,它是行动者向他人提供完成任务的条件的行动过程,如同学们写论文,相互间提供材料,而不是直接帮对方写作。二是参与合作,它指行动者直接参与他人所承担的项目,如现在的科研活动往往是此种形式,一方带头,其他人参与,来完成某一科研任务,三是共同完成,指因某一任务工作量大,难度高,一开始就有许多人共同承担,在实施过程中分工协作,分别进行不同的活动,最终完成整体任务。例如完成长江三峡水利工程,要许多工程公司共同完成,又如打隧道,一方在这边,另一方在那边,各打各的,然后在中间会合。合作的范围很广。由于自愿的基于切身利益的行动,所以它存在于一切主体之中和之间;任何领域都有一定难度,所以可能存在任何领域。

竞争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占有某些事物或取得某种有利地位而发生的互相争胜的互动行为。竞争存在的理由是社会和自然资源的稀缺。在社会生产有所发展而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社会资源如同许多稀少的自然资源一样,总是无法满足所有人或群体的需要,出于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考虑,社会主体之间必然存在竞争。竞争参与者各自通过增强自己的力量来树立自己的优势与超过别人。竞争的结果是竞争双方(或多方)有一方一旦占了优势,其余则处于劣势或失败。竞争的发生要有条件:一是互动者有共同争胜的目标;二是互动者争夺的是同一个对象;三是互动一方的成功必然会使另一方失败。如果双方同时成功或失败也不是竞争。按方法分,竞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积极竞争。这是一种通过扬长避短或改革创新等手段来使自己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势的竞争。这种竞争是按规矩和秩序进行的,它会使社会主体互相激发,互相促进,不仅有利于胜者,而且有利于社会,因此它是一种积极的竞争。另一类是消极竞争。这是通过破坏对方或贬低对方等手段来使自己得到提高,从而使对方处于劣势的竞争。这种竞争往往演化成不择手段或采取卑鄙的手段的竞争,只是暂时有利于胜者,是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破坏行为,因此它是一种消极的方法。按参加者是否接触来分,竞争可分为直接竞争和间接竞争。直接竞争就是竞争参加者直接面对面地接触性的竞争。如各种体育竞赛、辩论赛、竞选、考试等都是直接竞争。间接竞争就是竞争参加者不必直接接触而是通过中介物进行的竞争。如商家之间的竞争就是间接竞争,因为同行商家是通过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额来进行竞争的;又如学者之间的竞争就是间接竞争,因为学者是通过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展示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的。竞争只要按规则进行就会产生积极作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自由竞争”在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6](马克思,恩格斯,1973:256)。为了防止竞争产生消极影响,社会必须建立各种竞争规则,并且用竞争规则监督社会成员的竞争行为。

合作与竞争是整个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对社会互动形式。但两者有许多不同:第一,互动双方存在利益对立关系才能出现竞争互动形式;互动双方存在利益一致关系才能出现合作互动形式。第二,竞争导致互动一方得到利益、另一方失去利益;合作导致互动双方都得到各自的利益,达到共赢的互动效果。第三,竞争不可能从外界获得额外力量,因为竞争是与互动对象对立、对抗,不可能与对方建立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联合关系;合作能够从对方获得额外力量,因为合作需要与互动对象建立优势互补、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联合关系,形成合力。虽然竞争与合作在形式上是对立的,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却是相伴相随的。聪明的人不但要积极与互动对象合作,也要勇于与竞争对手合作并从中获益。

二、一致与冲突

一致是互动者调整各自与互动对象相矛盾的想法、步伐、利益而达到相互和谐的互动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不仅群体内部需要协调一致,而且不同群体之间也需要协调一致。社会学家李普塞特专门撰写了《一致与冲突》一书研究这对互动形式。协调一致是需要条件的:第一,互动者都要发现自身能力的欠缺,都要认识到克服自身缺陷的价值。这是产生协调一致的必要前提。第二,互动者势均力敌是互动者就某些对立和对抗方面进行协调一致的物质基础。第三,更需要具有协调一致能力的互动者出现。因为将存在分歧、对立、甚至对抗状态互动者联合起来,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的关系,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具有协调一致能力的人进行沟通,依据正确的政策,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消除分歧,排除各种障碍,寻求共同利益,才能进行有效协调,达到一致的状态。做好协调工作需要确定协调奋斗目标、制订协调一致的工作计划、明确协调一致的职责关系、商定协调一致的政策措施。协调一致方式多种多样,它分为三类:第一类,磋商式协调一致。这是某件事情需要经过互动双方同意才能办理而采用的协调一致方式。第二类,咨询式协调一致。用探讨研究的口气发表自己的意见,征询互动对象的看法,以达到相互协商的协调方式。第三类,建议式协调一致。以谦逊的态度、建议的口吻,将自己的意见转告互动对象,供其参考选用的协调一致方式。协调一致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应针对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来确定协调一致方式。协调一致能保证互动双方在开展各项活动时不发生矛盾和冲突,能建立起配合关系,能保持互动双方力量的平衡。

冲突是互动者之间为了某种目标或价值观而相互斗争、压制、破坏甚至消灭对方的互动形式。正如尼斯比特(1970)认为的,作为一致的对立面,冲突是针对珍稀物品或价值的斗争。冲突同样起源于社会资源的缺乏和人们对它们的渴望和控制。冲突是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互动方式,正如齐美尔的说法,“冲突是社会生活的精髓,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冲突和秩序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永恒辩证规律”。[7]冲突与竞争虽然都是人们之间为了一定目标而互相排斥或反对,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冲突的特征在于:双方必须直接接触,带有情绪上的敌对;互动双方互相反对,彼此打击。冲突种类甚多,从规模上分,有个人间的冲突,也有集团内的冲突;从性质上分,有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文化冲突;从主体分,有民族冲突、种族冲突、阶级冲突和非阶级冲突;从冲突的方式分,有仇恨、战争、暴力、革命、争端、拳斗、械斗等。由于冲突通常导致苦难,人们一般都对它持否定态度,认为冲突是产生灾难的互动形式,冲突往往造成人们精神上的不快、肉体上的损伤甚至丧生,还会破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经济损失,延缓社会发展。但是,继齐美尔之后的一些当代社会学家认为,冲突有积极影响。[8]他们认为冲突可使群体内部团结:也可使不同的社会集团为寻找共同利益建立统一战线。正义的战争和武力是打击恶势力的有效措施。

一致与冲突也是社会生活中较常见的一对社会互动形式。但两者有许多不同:第一,一致是互动双方共同追求和努力建设的互动状态;冲突是互动关系中单方面选择的互动行为。第二,一致是互动的均衡和谐状态;冲突是对互动平衡和谐状态的破坏。第三,一致能导致互动获得利益;冲突只能保证一方得到利益、另一方失去利益。由于冲突和一致都有积极作用,也都有消极作用,所以,人们需要根据互动环境选择恰当的互动方式。

三、强制与适从

强制就是在社会互动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迫使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的制约性互动形式。强制意味着互动双方力量的不平衡,一方力量明显高于另一方的力量。在社会互动中,当互动一方将其意志强加于另外一方时,强制这种互动形式就出现了。充当强制的手段很多,一类是物质性的,如武器,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一类是精神性的,如法律,规章制度,约法,还有一类是心理性的,如对父母的爱,对于民族的敬重,对于上帝的信赖以及对于孤立的恐惧。强制通常也被看做一种负面的社会互动形式。但是,强制也有正面的社会功能。强制为正义力量使用,充当对恶势力的镇压手段是有积极的社会功能的,如对杀人犯的镇压是社会安全的负责。若强制为恶人使用,充当满足私欲的手段则严重地威胁社会。

适从是在互动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主动适应和服从处于强势地位要求的互动对象的互动形式。适从互动形式有多种表现:第一,和解。处于互动弱势地位的一方改变敌对态度,与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对象建立友好关系的适从方式。第二,妥协。这是处于互动弱势地位的一方接受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对象提出的条件,放弃自己的立场和原则,按对方意志行为的适从方式。第三,容忍。这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暂时采取克制态度避免与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对象发生冲突的互动方式。第四,回避。这是处于互动弱势地位的一方发现自己在互动过程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况下而采取的避免与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对象发生正面冲突的适从方式。第五,顺从。这是处于互动弱势地位的一方自愿地或主动地调整自己的行为,按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对象的要求行事的适从方式。总的来讲,适从互动形式是一种受压力支配的互动形式,是否选择适从方式取决于互动者对利益的追求。个人对个人的适从,是因为存在依赖关系;个人对群体的适从是因为存在群体压力。所以适从行为是个人或集体为了适应社会环境,求得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行为方式。适从是较普遍的互动形式,尤其在等级社会更为普遍。适从具有积极意义,它能使弱势群体或成员保存有生力量,是弱势群体或成员得到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

不平等社会必有不平等互动;不平等互动必然出现强制和适从互动形式。强制和适从是对立统一的。这两种互动形式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第一,强制是互动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互动者采取的互动方式;适从是互动过程中处于互动弱势地位的互动者采取的互动方式。第二,强制的目的在于从互动对象那里获得额外利益;适从的目的是从互动对象那里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第三,强制需要采取强制性手段才能从弱势方获得利益;适从需要采取求生性措施才能从强势方获得生存与发展机会。在不平等社会,进入不平等互动环境,弱势方必须采取适从互动形式;强势方必然采取强制互动形式。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社会互动?

2.社会互动有哪些特征和主要类型?

3.人际互动的要素有哪些?

4.影响人际关系形成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5.怎样解释集体行为的出现?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

[2]Wolff,K.H.The Sociology of George Simmel,New York:FreePress,1950年。

[3]何景熙,王建敏:《西方社会学说史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

[4]何景熙,王建敏:《西方社会学说史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

[5]何景熙,王建敏:《西方社会学说史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256页。

[7]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04页。

[8]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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