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从叙事学角度看电视新闻直播

从叙事学角度看电视新闻直播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步”是电视新闻直播产生强烈真实感的直接诱因。他们在电视新闻的呈现过程中承担了向观众讲述新闻事件的任务。谈话、专访以及调查报道等可能在内容的深度上超过消息类电视新闻,但从叙述内容涉及的构成元素以及报道流程和环节等角度来看,消息类电视新闻,尤其是电视新闻直播,则比其他的节目类型都更为复杂。
从叙事学角度看电视新闻直播_电视直播与现场报道

与电视新闻的其他报道方式相比,直播能够带给观众更为强烈的“真实感”:现场的一切仿佛都在眼前发生,与事发地点相隔万里却犹如身临其境。这种无与伦比的“真实感”由电视媒介的基本特性决定,简单地来看,它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同步”,二是“直观”。

“同步”是电视新闻直播产生强烈真实感的直接诱因。由于观众看到的画面、听到的声音是与事件同步进行的,观众与站在现场的记者在同一时间共享这些内容,观众会觉得这些内容是来自现场的原始信息,它们没有经过任何人为的改变,其“真实性”自然不容置疑。“直观”则是电视信号和视听符号产生的威力。“眼见为实”,来自现场的画面与声音让观众犹如置身事件当中,再也没有比亲眼看到、亲耳听到更为真实的感觉了。在一些突发事件带给观众异常强烈的信息刺激的时候,我们甚至会用“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来形容这种感受,这正是电视直播产生的“视觉奇观”效果——一切都正在眼前展开,让人觉得好像直播就是事件本身,就是现场本身。

从电视新闻制作者的传播意图来看,直播的确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效果:让观众觉得它“完全真实”而且“悬念不断”。但要实现这样的传播意图、达成这样的传播效果,直播新闻节目的制作者却需要清楚认识“现场”与“直播”之间的辩证关系:新闻直播的核心内容来自于事发现场,但直播的内容又不再是原始的现场情景;直播要尽可能地传递事件的真实原貌,但它又不可能原原本本地呈现一个原生态的现场。呈现在电视屏幕上的直播是电视制作者经过对现场信息的甄别、判断、选择、淘汰、组合之后呈现在电视屏幕上的一种叙述过程。一句话:直播来自现场,但直播不等于现场本身。

电视新闻直播区别于现场本身的重要特征是其独特叙事模式的形成,我们可以依据具体例子来分析这一模式。

一、叙事者:讲“故事”的人

用叙事学的概念来看,在电视新闻中把事件讲给观众的人就是叙述人,也就是“陈述行为主体”[3]。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叙述人与叙事文本的真实作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如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所说:“叙述者和人物主要是‘纸上的生命’。一部叙事作品的(实际的)作者绝对不可能与这部叙事作品的叙述者混为一谈…… (叙事作品中)说话的人不是(生活中)写作的人,而写作的人又不是存在的人。”[4]显然,对叙事文本而言,叙述人是作为内部的构成元素而存在的。

如果把电视新闻直播当作一个叙事文本来看待,那么担任叙述人的就是主播和记者。他们在电视新闻的呈现过程中承担了向观众讲述新闻事件的任务。媒介生态学者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曾说:“电视为真实性提供了一种新的定义:讲述者的可信度决定了事件的真实性。这里的‘可信度’指的并不是讲述者曾经发表过的议论是否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它只是指演员或报道者表现出来的真诚、真实或吸引力(需要具备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点)。”[5]这表明叙述人对于电视新闻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与其他媒体和报道方式相比,电视新闻在呈现方式上最明显的特点就在于,所有的传播内容是由出现在镜头中的主播和记者传递的。报道者是传播过程的主导者,在视觉和听觉占据主体位置,这也成为电视新闻叙述的重要特征。

“电视动辄喜欢‘直接讲话’……直接讲话涉及这样一种情景的出现:某人在电视上——这个人可能是位新闻节目主持人、访谈节目主持人、系列节目主持人、新闻广播员等——面对摄像机镜头,看上去像是直接跟在家里看电视的观众说话似的……这种直接的人际交流给人的印象如此强烈,以至于丹·拉瑟道声‘晚安’之时,作为观众的我很可能对着屏幕回答:‘晚安,丹’。”[6]在这个角度上,电视新闻的主播和记者作为叙述人非常明确地显示了电视媒体在叙事上的基本特征:叙述人出现在屏幕上直接和观众说话。

叙述人在电视新闻直播中的地位是形成流畅的叙述过程和“对话”传播模式的首要因素。对报道者在电视新闻叙述过程中主体性、主导性、主动性的强调不仅不会削弱电视新闻直播的客观性,反而是使现场变得可以理解、使直播变得有序、使新闻变得活跃的主要途径。要提高控制直播流程的能力,引发观众的参与,形成良好的传播效果,电视新闻直播就必须重视并善用叙述人这一要素。

在电视新闻直播的具体叙述过程中,主播和记者二者所处的空间位置不同,而电视作为空间型媒体又会极力强调这种差异,因而主播和记者二者在内容叙述中担当的角色和负载的功能也有所不同。主播在直播中的基本任务是引起观众对即将播出内容的兴趣,然后引出现场的记者,再由记者来介绍现场发生的种种状况。引出将要讲述的内容是主播叙述的重点,我们把他在叙述中担当的这种角色称作“引述人”。记者则有所不同,他只负责自己所在现场的报道。由于新闻节目的每一个事件都是由记者讲述给你的,我们就把记者在新闻叙述中担任的这种角色称作“主述人”。

由引述人—主播、主述人—记者构成的二元叙述人层次是电视新闻在叙述方式上的基本特点。主播与记者之间的层次关系和交流过程形成了电视新闻直播的基本叙述形式,构成了直播新闻叙事的主体轮廓,也清楚地显现了电视新闻直播的“拟人际”交流结构。

二、叙事内容:“故事”本身与新闻要素

用叙事学的观点来看,“故事”实际上就是叙述内容。不过,在叙事学的理论体系中,“故事”已经脱离了具体故事所承载的历史或现实的信息而成为一种结构形式。将故事视为结构意味着对“故事”这一概念的探讨主要集中于故事的结构特征,通过研究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其中潜在的内在关系的形式构架,来了解故事自身的结构方式与规律。

就广义的电视新闻而言,它包括了消息、谈话、专访、深度报道等多种节目形态,每一种节目形态对形式元素的侧重以及元素之间的结构关系都不尽相同。不过,由于电视新闻以传递信息为最基本、最核心的诉求,因此,各种节目形态在叙述方式上,尤其是叙述内容的构成元素和相互关系上则是一致的。谈话、专访以及调查报道等可能在内容的深度上超过消息类电视新闻,但从叙述内容涉及的构成元素以及报道流程和环节等角度来看,消息类电视新闻,尤其是电视新闻直播,则比其他的节目类型都更为复杂。因此,了解电视新闻直播在叙述内容上的特点,也能为了解其他节目形态的叙述方式提供参照。

电视新闻直播以呈现现场为主要目的,其叙述内容——“故事”当然围绕着“现场”来构建。用叙事学的观念来看,现场指的是正在变动的当下情景,它在叙述过程中对观众具有“核心吸引力”。由于现场的不断变动,直播才能吸引着观众一直往下观看。其实,在直播中真正推动“故事”进展的是因现场的变动而产生的“悬念”,即将出现而又还没有出现的情形是真正吸引人的原因,这正好符合新闻学的一条金科玉律:变化出新闻。

从叙述结构的角度来看,变动意味着支持着某一局面的矛盾关系发生了变化,“像一颗石子投入了水中”。“平衡的状态被打破,破坏力量一直在叙事中起着作用,直到问题解决,获得一种新的平衡。”[7]“平衡—破坏—再平衡”的过程形成了电视新闻直播的基本节奏,也成为直播叙述的基本结构。电视新闻直播中最吸引人的就是这个过程中的不平衡状态。

那么,对于具体的电视新闻直播而言,这种导致不平衡状态的“变动”是什么,它又由哪些因素组成呢?用叙事学的观点来看,故事的主干由情节组合而成,现场的变化可以被看作“情节”或“事件”。“情节在这里被定义为事件的形式系列或语义系列,它是故事结构中的主干,人物、环境的支撑点(当然,这并不排斥其他因素在某些具体作品中居于支配地位)。”[8]当然,情节并不是构成故事的最小元素单位。从叙事学的开创者普洛普开始,叙事研究者们就开始使用“功能”这个概念来对情节的组成要素进行描述,“功能被视为人物的行动,由其在情节发展过程中的意义来确定”[9]。在罗兰·巴特看来,“一部叙事作品从来就只是由种种功能构成的,其中的一切都表示不同程度的意义。这不是(叙述者方面的)艺术问题,而是结构问题”[10]。也就是说,一个个功能的变化组成的序列引起了情节的起伏,并形成了故事在整体上的不平衡状态。

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过程也不例外,由一个一个的情节组合而成,而每一个情节也是因为其中的各种“功能”的变化不断堆积而成。显然,电视新闻中的“故事”不是指虚构的情节组合,而是指到目前为止事件发生发展的大体脉络和基本过程。在传统的新闻学看来,新闻内容由五要素构成,即5个“W”:时间(when)、地点(where)、人物(who)、事件(what)、原因(why),有时还要加上1个H(how,影响)。实际上,这些要素正是构成电视新闻“情节”的“功能”(在此亦可以理解为动因),每一个要素的变动(自身的实际变动或者是由语境变化而产生的意义的相对变动)都会推动新闻事件向前发展,从而带来整个事态的变化。

在电视新闻直播中,对这些要素的呈现方式中最常用的是一个剪辑好的新闻短片,它涵盖了观众应该知道的信息的基本要素。这个短片一般在播出前制作完成,长度一般为1分30秒。在直播的过程中,这个短片在记者出镜之后切入播放,结束之后记者又会出镜。从形式上看,这个短片是被包裹在记者的出镜之中的,因此,西方称它为综合报道,港台则形象地称其为“罐头”。短片中的声音是出镜记者的声音,有时是出镜报道声音的延续,有时是记者在出镜前配好的解说。由于之前有记者出镜的引入,这个声音不是一个陌生的配音,它已经为观众所认识和熟悉。这种声音的顺延保证了新闻直播叙述人的一致性,使得短片中的画面更像是被包裹的内容。

这种由主播与记者的连线将包含新闻要素的短片包裹在内的叙述方式已经成为电视新闻直播的经典结构,其他的方式大都在“主播+记者+短片(5W)+记者+主播”的基础之上变化而来。

不过对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内容而言,非常棘手的一个问题在于,现场并不是任何时刻都处于变动之中。也就是说,如果只对现场进行呈现,那么直播在很多时候并不具备吸引人的力量。只有当现场处于变动状态的时候,这种力量才是存在的。当现场没有变动发生的时候,直播就只能借助于其他方面的内容来展开叙述。

在电视新闻直播的过程中,除了主播的引述和记者的报道之外,在演播室里往往会出现嘉宾或评论员,他们会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和走向给出一些分析、评价、预测,主播有时也会对一个事件进行评论。嘉宾、评论员和主播对事件进行的评论也是信息,不过与来自现场、包含新闻要素在内的“事实性信息”不同,这些分析、评论、预测主要是“意见性的信息”。在叙事学的概念体系中,这种意见性的信息被称作“话语”(discourse)。与来自现场的事实性信息相比较,话语主要是与事件相关的一些信息,或者是事实性信息的一些延展,主要是对事件影响、意义的确定,也就是说,是对事件的定位

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过程就是对事件和话语的组织过程。如果新闻直播报道在叙述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呈现事件和话语,直播报道在内容上就会空泛干瘪。近年来电视新闻直播内容结构上出现的问题,大多就是因为对叙述内容与新闻事件和话语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对于“现场”的狭隘理解,认为现场直播的一切都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因此一些直播报道大量采用无剪辑的方式进行拍摄,导致新闻要素不能得到很好的呈现。

三、叙述时间与时态

除了叙述人与叙述内容,在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方式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叙述时间,即这个故事是在什么时间讲述的。叙事学者胡亚敏在谈到叙述时间的重要性时曾说,叙事文属于时间艺术,对电视新闻来说,叙述时间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从叙述时间的角度来看,叙事文本是一个“具有双重时间序列的转换系统”,它内含两种时间:“被叙述的故事的原始或编年时间与文本中的叙述时间”[11],也就是说,叙述行为发生的时间和故事发生的时间可以不同。简而言之,叙述时间指的是叙述人在什么时间讲述这个故事。

对电视新闻直播而言,这个问题从表面上看好像并不存在,因为直播就意味着“异地同时的信息共享”,讲述故事的时间就应该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好像并不存在叙述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差异。不过在具体的新闻直播过程中,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叙述时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播开始时间与事件发生时间之间的区别,二是直播过程当中共时与历时的区别。

第一种区别发生在不同类型事件的直播中。事件类型不同,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方式自然就不一样。事件发生时间与直播开始时间之间的差异形成了直播的三种类型:同步直播、前导式直播和追溯性直播。从一般意义上看,直播指的是自然同步直播,但对于新闻直播来说,不是每次直播都能够与事件的发生同步进行。可预知事件的直播一般要早于事件的发生,这种直播称作前导式直播,对连战大陆行、北京奥运会的直播就属于这一类型。突发事件的直播一般总是要晚于事件的发生,这种直播就称为追溯性直播。不同类型的直播在叙述时间上的差异也使得叙述时态产生了区别。

在常规性的电视新闻直播中,因为报道的时间通常晚于事件发生的时间,追溯性直播就成为常态。不过,在事发之后要对事件进行直播报道,也往往成为直播操作的难点所在。举个例子,某个林场在下午3点发生了火灾,新闻在晚间6点播出,但火已经烧过了,还能做直播么?要做的话怎么进行?在录播时代,新闻节目只能用过去时来播出信息,但在直播时代,新闻节目的操作方式则不一样了。电视台会派一个记者赶到发生火灾的林场,在6点新闻开播的时候站在火灾发生的地方,通过与主播的连线来把火灾的信息报道给观众。记者在火灾发生地(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场)的出镜报道从现在的情况讲起,然后回溯到之前火灾发生时的种种情形。这样的报道方式用了一个现在进行时的外壳或者说是包装,把过去发生的事情包裹在内,从而使得过去时态的报道变成了一种现在完成时态。

另外一种区别发生在一场直播的内部。正如之前在对叙述内容进行分析时所谈到的那样,任何一场直播的内容都不可能仅仅是来自现场的信息,因为现场不可能总是处于剧烈变动的状态,在现场没有什么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大量与现场相关的信息来填补。用符号学或是叙事学的观点来分析,变动的现场和相关的信息在叙述时间上体现为两种状态:共时与历时。

共时与历时这一对概念首先是由符号学者索绪尔提出的。他在语言学的框架内提出了“共时语言学”与“历时语言学”的区别,指出共时语言学研究的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感觉到的各项同时存在并构成系统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12],而历时语言学则相反地“研究各项不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相连续要素间的关系,这些要素一个代替一个,彼此间不构成系统”[13]。也就是说,用共时的(synchronic)方式研究文本就是探究元素之间的关系,而用历时的(diachronic)方式研究文本则是审视叙事的演变方式。[14]换言之,共时方式研究构成叙事的各个事件之间的联系,而历时分析则用来解读文本即发掘文本中隐含的两两对立模式(the pattern of paired oppositions)。

在电视新闻直播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现场的变动,即正在发生的由时间、地点、人物、原因、影响等因素的变动而造成的不平衡状态。这种状态在叙述时间上主要体现为历时关系,即按时间顺序依次展开。在这种展开的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变化是由于矛盾关系的改变而导致的,它一般体现为一种两两对立的模式,此消彼长即生变化。一旦这种两两对立的模式不再具有新的发展动力,电视新闻的叙述就必须立即借助于另一重关系——共时关系,即与此事件相关的各种事件来进行补充,这时就会进入背景、影响等元素的呈现,直播的叙述就会由新闻的第一落点转向第二、第三落点。

在电视新闻直播中,共时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演播室的嘉宾评论,在没有现场的信息传回来的情况下,电视新闻直播就只能利用演播嘉宾的信息积累和背景知识来往前推进。另一部分则是在直播进行的过程当中,为了提高信息量和新闻更新率,直播经常采取多视窗的方式来对现场进行呈现,在屏幕下方也会用滚动字幕交代与现场相关的内容。近几年来,直播过程中在屏幕上出现的共时内容越来越丰富,增加共时内容已成为电视新闻直播在实际运作中的一种趋势。

为了对电视新闻直播“共时”与“历时”的叙述方式有更为清楚的了解,我们用一个坐标图的方式来对其加以解释(如下图)。在左图中,横坐标表示共时关系,纵坐标表示历时关系,而坐标体系内的粗线箭头表示电视新闻直播叙事的走向。显然,叙述时间的线条不会完全按照历时的时间线发展,更不会按照共时的时间线发展,而是会在共时与历时的牵引下(即图中的坐标体系)沿着斜线方向发展(图6-1)。

图6-1 电视新闻直播的“共时”和“历时”线

进一步研究叙述时间线条的形成方式,我们发现,在电视新闻直播叙述的过程中,共时因素与历时因素不会同时起作用,而是会在一个时段内以某种因素为主,交替推动叙事的线条向前延伸(如上右图)。以美国“9·11”事件的直播为例,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起点只能是在第一架飞机撞击世贸大楼以后(表现为在纵坐标上已经发展了一定的距离),在这一事件(剧烈变动的因素)发生以后的一段时间内,电视直播沿纵向发展,即主要是对被撞大楼的变化状态的呈现。之后转入对一些相关因素的叙述,比如是谁制造了这场事件、动机是什么、有多少人死亡、人们的评价意见如何等。在第二架飞机再次撞击大楼之后,电视新闻的叙述又呈纵向方向发展,之后又进入横向发展的状态。在大楼倒塌的过程中,叙述又呈纵向发展,之后又转入横向发展。正是在这种纵横交替——共时关系与历时关系的转化过程中,电视新闻直播的叙述过程不断被向前推进。

当然,在这种纵横交替的叙述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电视新闻直播是被牢牢控制在节目制作者手中的。尽管是异地同时的信息共享,但直播呈现给观众的其实是一种“被叙述的事件”:事件的新闻要素被精心地组织和编排,然后在一个直播的序列中有条不紊地呈现出来。从这个角度来说,电视新闻直播正是对事件现场的一种言说、叙述和呈现的过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