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

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语言和谐是解决我国语言关系的最佳途径。本文根据和谐社会的理论和我国民族语言的实际,论述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
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_语言和谐论集

戴庆厦

[摘 要]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指不同的语言在一个社会里能够和谐共处,互补互利,在和谐中各尽其责,在和谐中发展。构建语言和谐是解决我国语言关系的最佳途径。语言互补是构建语言和谐的重要途径。构建语言和谐必须继续坚持宪法所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必须重视新时期民族语言问题的理论研究,必须抓好语言国情调查。

[关键词] 民族语言;语言理论;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进入现代化建设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而构建语言和谐,则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和谐社会的理论和我国民族语言的实际,论述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

一、“语言和谐”的概念及其定性

构建语言和谐,必须对语言和谐的概念及其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这是一个新概念,需要通过实践和研究,逐渐完善对它的认识。

1.“语言和谐”是从属于“社会和谐”的下位概念

为了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概念,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社会和谐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民族和谐、多元文化和谐、干群和谐、家庭和谐等。语言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从属于社会和谐的下位概念。

语言和谐,是指不同的语言在一个社会里能够和谐共处,互补互利,既不相互排斥,也不发生冲突。不同语言在使用中各就各位,协调有序,在和谐中各尽其责,在和谐中发展。对于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来说,应当具有语言平等的思想,对别的民族语言能够平等对待,尊重其使用的自由。

2.语言和谐与宪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自由”的规定是一致的,但在如何实现“自由”上进一步具体化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是我国政府对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一贯坚持的立场。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各民族不分大小,对自己的语言如何使用、如何发展都有自己的权利,其他人不能干涉,更不能歧视。二是政府对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权利,一律予以保障,根据各民族的意愿帮助他们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上述“自由”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原则。在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的语言状况和语言关系有了新的发展,民族语文工作面临着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任务。语言和谐的提出,凸显了坚持语言平等的具体要求,对坚持语言平等有了明确的要求。这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和谐,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繁荣。

3.构建语言和谐是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

民族语文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部分,是通过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为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服务。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必须有利于民族和谐、语言和谐,不利于民族和谐、语言和谐的事不能做。有了语言和谐的思想,如何做好民族语文工作就有了可以遵循的标准。

二、构建语言和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我国,构建语言和谐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是由我国的民族分布、民族关系、社会制度,以及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的。

1.构建语言和谐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语言是为社会服务的。人类的生活时刻都离不开语言,社会生活的各项活动都要靠语言来维系、来协调。语言又是传承文化的载体,又是发展文化的工具。而且,语言还是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与民族意识、民族感情密切相关。这就是说,要做到社会和谐,就必须有语言和谐;语言不和谐,就必然会影响社会和谐。历史上,由于语言冲突导致社会动荡,在国内外出现过不止一次,应该成为前车之鉴。

我国已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要保证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有一个包括语言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构建语言和谐,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大事。

2.构建语言和谐是解决我国语言关系的最佳途径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家。不同民族的语言,在使用的人口、范围、功能以及语言本体要素特点等各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是由该语言使用者的社会文化条件及语言条件决定的,是历史形成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语言差异,构成了语言关系。

我国的语言关系主要有三大块:一是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即通用语和非通用语的关系;二是汉语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即标准语和地方变体的关系;三是汉语和外语的关系。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三大语言关系之一。此外,我国的语言关系还有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跨境语言之间的关系、同一民族不同群体使用不同语言的关系、一个民族的双语关系、濒危语言等。

语言关系是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知道,民族特征通常表现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而作为文化特征重要组成部分的语言,是决定民族特征的最重要的因素。语言关系如何,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各国的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语言关系好,民族关系也好;反之,语言关系不好,民族关系也会受到消极的影响。语言和谐,是要建立和谐的语言关系。

3.我国和谐的民族关系,决定了构建语言和谐的可能性

历史文献显示,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虽然也曾经出现过民族矛盾,但都是局部的、暂时的,贯穿在民族关系中的主线是不同民族间的同舟共济、相互帮助。即便是在不同民族的统治者存在对立矛盾的年代,广大各族群众仍然是友好互助的。历史上不同民族在文化上的相互影响、风俗习惯的趋同性、族际婚姻的日益增多等,都说明民族关系的和谐性。

我国民族关系的和谐性,是由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民族关系特点决定的。我国民族的分布,大体是“大杂居小聚居”,不同民族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同承受自然界给予的困难和压力。因而,各民族要与自然界抗争,要改善生存条件,就必须互相依赖、互相帮助,在协作中共同前进。不同民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局面。无论是经济生活,还是风俗习惯,或是宗教信仰等,不同民族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交融,难以截然划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民族团结空前加强。

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对语言关系有着强烈的影响,决定了语言关系的主流也必然是和谐的。

4.我国的民族语文方针政策是构建语言和谐的基本保证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民族语文工作,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民族语文的方针政策。从我国的宪法到各历史时期的民族语文政策,核心思想都是强调语言平等和语言的自由使用。这是我国构建语言和谐的基本保证。

5.我国语言关系的主流虽然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和谐的因素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说我国语言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但并不否认还存在不和谐的因素。正是由于存在不和谐的因素,所以才存在构建语言和谐的任务。

我国的语言关系,既有共时平面关系,又有历时承继关系,类型多样,情况复杂。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历史上出现过的语言歧视、非科学的语言观的存在、对新时期语言变化的认识不足等,都会造成语言关系的不和谐,都会给语言关系带来或多或少的阴影。但只要大家善于对待,就能化解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

三、语言互补是构建语言和谐的重要途径

构建一个语言和谐的社会,要有多种因素起作用,其中包括强有力的政策引导、措施制定得当等。这里主要论述语言互补对构建语言和谐的作用。

1.语言互补是语言接触中的普遍自然现象

语言接触是人类语言的共性。语言不会是一个个孤立存在的,总会与别的语言发生各种不同方式的接触。语言接触的结果是:语言影响、语言兼用、语言转用。语言互补涉及语言影响、语言兼用两个方面。

语言互补存在两方面内容:一是使用功能互补,二是结构本体互补。二者的内容虽然不同,但存在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我国各民族的语言关系,始终是在这两方面内容的互补中演变发展的。

语言互补因语言特点、社会特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互补涉及的双方,存在着影响大小的不同。在我国,汉语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影响比少数民族语言对汉语的影响大。互补涉及语言要素的方方面面,包括语音、语法、词汇、语义、语用等,但不同要素受影响的程度会存在差异。比如,词汇的影响会比语音、语法容易。语言互补存在自身的规律,过去对它的研究还很不够,今后必须加强。

2.语言互补是解决语言矛盾、实现语言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

不同语言的功能是有差异的,存在强弱之分。多种语言存在于一个统一的国家里,有的是强势语言,有的是弱势语言。在我国,汉语由于使用人口多,其经济文化相对发展得快一些,因而汉语是强势语言,是国家的通用语,而少数民族语言是弱势语言,只在大小不同的局部地区使用。在多个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区,不同的民族语言又有强弱之分,也构成强弱关系。如在新疆,维吾尔语相对于哈萨克、乌兹别克、蒙古、锡伯等语言是地区性的强势语言。

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之间,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矛盾的解决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矛盾,形成不可调和的对立;二是处理得当,就能化矛盾为和谐,我国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的关系,是通过语言互补而保持其和谐的。

3.功能互补能够解决社会交际能力不足的矛盾

不同民族的语言,由于其自身条件的不同、社会条件的不同,语言功能存在大小的不同。对待这种差异,是排斥一方,同化一方呢,还是发挥各自的语言功能,各就各位、各尽其责呢?我们看到,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是通过语言互补手段来解决语言功能差异的。

从很早起,少数民族就看到汉语对少数民族发展的作用,对汉语形成了亲和感,并努力创造条件学习汉语。所以在历史上,不管是哪个民族,大民族或小民族,北方民族或南方民族,聚居民族或杂居民族,都有一些人掌握了汉语。据史籍记载,春秋时期的越国就已出现兼通楚语的人。汉代,汉语就已成为各民族的交际语。当时东北、西北一带的少数民族,如南匈奴、乌桓、鲜卑、氐、羯、羌等,大批进入中原地区,与汉族杂居而掌握了汉语。《北齐书·高昂传》中记载:氐族“语不与中国同,但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秦汉以来,中原的汉族大批移至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有的还与少数民族通婚,促使少数民族兼用汉语。如公元前三世纪楚庄数万官兵入滇,有不少人与白族通婚,融入白族之中;西汉来自西北巴蜀的士兵和入南夷垦荒的“豪民”,大都也融入白族之中。唐、北宋时期,楼兰和高昌一带已有官学和义学,开始传授儒家经典。在有些民族或地区,几乎是全民兼用了汉语。

比如,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州的基诺族,人口只有两万多,但他们仍完好地保存使用自己的母语——基诺语。不论男女老少,不论什么职业,都能说基诺语。在家庭内部,在村寨内部,基诺语是基诺人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在各民族交流、来往日益频繁、密切的新时期,基诺人之所以能够保存自己的母语,与他们兼用汉语密切相关。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基诺族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只使用自己的母语已远远不够了,必须进一步掌握全国通用的汉语。经过短短的30年,到1980年,笔者在基诺山做田野调查时,亲眼目睹了基诺族不仅保持自己的母语,而且人人都是兼用汉语的双语人。2006年6月,我们又一次登上基诺山调查基诺族的语言使用情况。我们高兴地看到,基诺人的全民双语水平比20年前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双语的使用已形成了合理的、有效的互补体系。其具体互补是:在家庭、村寨内主要使用基诺语;自治乡的政府和行政机构,汉语和基诺语根据需要转换使用;在学校教育中,除了学前教育和低年级还需要使用基诺语外,都使用汉语。基诺人的男女老少,双语转换自如、和谐。双语转换使用,基本上满足了基诺族在现代化建设中对语言的需求。

4.语言本体要素互补能够解决语言表达能力不足的矛盾

语言本体要素包括词汇、语音、语法等几方面。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新中国建立时,由于社会制度的巨大变化,语言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时期。特别是进入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的变化,包括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语言也能随之发展。语言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地发展,就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依靠自身内部机制、内部成分的资源来改善、提高语言的表达能力;二是通过与汉语的接触,吸收汉语的成分来丰富发展自己。不同的语言,由于社会、语言的情况不同,使用哪种手段,或偏重哪种手段各有自己的选择。但就过去的情况看,吸收汉语成分来丰富发展自己的语言是一条最为便捷、最有实效的途径,特别是分布在南方的一些没有传统文字的民族语言更是如此。因为少数民族学生经过国家九年的义务教育,普遍都已掌握汉语,从汉语吸收自己所需要的新概念、新术语,容易在母语中生根发芽,也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再说,从汉语吸收有益的成分来丰富发展自己,使自己的母语增长了与汉语的共同成分,有利于子孙后代更好地学习汉语。下面我们以里山彝语为例来说明语言本体互补的必要性。

里山彝语是云南省通海县里山乡彝族所使用的彝语。里山乡的彝族共有3984人,大部分稳定地使用母语。上至年逾古稀的彝族老人,下至年幼懵懂的彝族孩童,基本上都能说彝语。在里山,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田间地头,只要有彝族的场合,总能听到彝语在使用。里山彝族之所以能够保存自己的母语,除了社会、分布、民族关系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里山彝语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不断吸收汉语的有用成分来补充自己的不足,从而保持自身语言的活力。

里山彝语受汉语影响最大的就是词汇。在我们所搜集的2128个基本词中,有531个词是借用了汉语的(其中有少量是半借的),占词汇总数的25%。汉语借词遍及里山彝语的各个词类,既有实词,又有虚词;既有具体事物的名称,又有抽象事物的名称。里山彝语中有很多核心词也借用了汉语词。如:“烟”是里山乡长期以来栽种的经济作物,但里山彝语也借用汉语说成ji33。又如“搬、拆、唱、挂、讲、扛、摸”等最常用的动词,里山彝语也都借用了汉语。亲属称谓词中,除少数女性亲属称谓词“母亲、女儿、姐姐”等外,绝大部分都借用了汉语。

汉语借词在融入里山彝语的同时,也对里山彝语语音系统产生了一些影响。主要有:复合元音韵母大量增多,鼻化元音的增多和舌根鼻音韵尾的出现,高升调出现频率逐渐增多,等等。在语法方面,里山彝语也受到了汉语的一些影响。主要有:借用了部分汉语虚词,丰富了里山彝语句法的表意功能;巩固和发展了一些新型语序,与固有语序并存共用,等等。

汉语的影响并没有使里山彝语发生质的变化,彝语还是彝语。但其表达能力增强了,能够与彝族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保证其完好地独立存在下去。

四、构建语言和谐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1.必须继续坚持宪法所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如上所述,“自由”的规定体现了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原则,而民族平等、语言平等又是保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关键。所以,应当让各民族(不分民族大小)都能充分享受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不能以自己的“良好”愿望去取代各个民族自己对使用发展语言文字的心愿。

2.必须重视新时期民族语言问题的理论研究

在我国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民族语言的使用状况以及语言演变的规律都会发生变化,民族语文工作也会不断地出现新问题,这些都要求民族语文工作者在理论上予以回答。当前我们遇到的问题很多。比如,新时期少数民族语言的发展规律及其走向是什么,新时期语言关系的特点有哪些,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存在什么关系,语言竞争和语言互补存在什么关系,如何对我国的衰变语言和濒危语言问题进行科学的估量,等等。从目前的情况看,民族语文工作中的理论研究,还很跟不上语言的实际变化,所以应当在民族语文研究领域大力提倡理论研究之风。

3.必须抓好语言国情调查

我国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十分复杂。过去,我们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国情没有认真、系统地做过调查,对语言状况的认识忽明忽暗,处于朦胧状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特点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国家语文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必须建立在语言使用国情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没有科学的、微观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语言使用国情调查,就难以对语言使用情况有一个宏观的、整体的估量和把握,也就不可能构建语言和谐。因此,在当前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怎样认清我国的民族地区的语言状况已迫在眉睫。如果我们能够摸清我国民族语言的国情,就能为构建语言和谐的蓝图提供可靠的依据。

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是我国语言生活的一件大事。这当中存在大量的理论问题等待我们去研究。我国有丰富的语言资源,一定能为构建语言和谐在理论上、实践上做出创新性贡献。

参考文献

[1]何俊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

[2]王会银.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双语现象说略[G]//语言关系与语言工作.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

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注释】

[1]本文是“民族语文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2007年11月23—26日,北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