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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语言和谐的几个重要因素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冯广艺[摘 要]本文认为语言的不平等、语言态度和语言政策等是影响语言和谐的重要因素。南非长期处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之中,南非共和国建立以前,南非的主要语言除了英语和阿非利坎语这两种白人语言之外,还有9种本地的语言。“目前,南非的国家级部门对语言平等的态度显而易见是支持英语,议会中的翻译服务仅限于英语和阿非利坎语。”[3]南非的语言使用情况正好说明英语的强势地位与南非人的语言选择态度是密切相关的。
影响语言和谐的几个重要因素_语言和谐论集

冯广艺

[摘 要]本文认为语言的不平等、语言态度和语言政策等是影响语言和谐的重要因素。要从宏观上做到语言和谐,必须做到语言平等(尊严平等),在语言态度上对所有的语言一视同仁,同时恰当制定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政策。

[关键词]语言和谐;语言平等;语言态度;语言政策

一、语言不平等

周有光先生说:“语言平等,指尊严平等,不是作用平等,语言的作用本身不平等。”[1]我们赞成周先生的说法。语言和民族一样,首先有一个尊严的问题,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尊严,一种语言也有一种语言的尊严。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语言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是指在语言尊严上(即不同语言之间建立良好的平等互惠的关系上)所形成的不平等的关系。至于语言作用上的不平等则应该根据不同语言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第二,一些国家(尤其是美、英的殖民地和附属国)在官方语言的选择上毫无主见,屈从于美、英强国,一味纵容英语全球扩散,促成了英语的强势地位。R.Phillipson认为英语在殖民时期的传播具有以下的特点:(1)当地语言无论是否用于教育,地位都很低下。(2)从中学起,往往照搬伦敦的模式,而且实行单语制。(3)忽视当地的传统和教育方式。(4)提供死抠书本的不适当的教育,目的是培养一个顺从的管理阶层和一个效忠的特权阶层。(5)教育在“教化土著人”中发挥着核心作用。(6)赋予英语教化的作用[3]。这里以南非为例。南非在历史上曾是英国、荷兰争夺的殖民地,1910年成立南非联邦,成为英国的自治领(1961年才退出英联邦)。南非长期处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之中,南非共和国建立以前,南非的主要语言除了英语和阿非利坎语这两种白人语言之外,还有9种本地的语言。张宝增先生在《从官方双语制到官方多语制:南非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研究》一文中说:“阿非利坎语受到某些人的强烈谴责,被认为是实行种族压迫的语言。但操阿非利坎语的白人集团则认为,该语言是一个文化实体的非常鲜明的象征,而且被神秘化了。这种情况显然孕育着潜在的冲突。另一方面,英语获得了异常高的评价,被许多人认为是解放运动的语言。最后,土著语言的社会政治地位非常低下,在公共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用途。语言问题是形成南非这个完全分裂的民族社会的主要原因之一,并蕴藏着潜在的激烈冲突,全国没有适合于各民族或各种族进行更广泛交际的通用语言,更没有一种‘中立’的语言;语言问题的政治化达到了顶点:若将任何一种语言确立为全国的官方语言或国语都会引发激烈的争论,甚至发生剧烈的冲突。”“目前,南非的国家级部门对语言平等的态度显而易见是支持英语,议会中的翻译服务仅限于英语和阿非利坎语。”[3]南非的语言使用情况正好说明英语的强势地位与南非人的语言选择态度是密切相关的。

第三,英语在国际交往中(包括被联合国定为使用量最大的工作语言以及在联合国教科文卫等组织机构中)被广泛使用,使英语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高。英语在当今社会里确实是一种“强势语言”,在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中,原始文件使用的百分比为:英语80%,法语15%,西班牙语4%,俄语、阿拉伯语和华语三者合计1%。网络语言使用方面,英语更是网络霸主,超过了90%,法语为4.93%,西班牙语仅为4.6%,其他语言加在一起还不到1%。不仅如此,在经济、文化、贸易、体育等国际活动中,英语都是指定的国际通用语,甚至在一些非英语国家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都要求用英语作为会议用语,戴昭铭先生在《全球化、英语霸权和中国的语言教育政策》一文中曾举过这方面的一个例子:“2004年6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的第四届全球华人物理学家大会,尽管与会者都是大陆学者和海外华人,但从论文汇编到会议网站,从演讲到提问,甚至会议指南,全是清一色的英文;有人申请用中文做报告,主事者竟以遵守国际惯例为由予以拒绝。”[4]这当然做得过分了一点,但它恰恰证明了英语作为“强势语言”的地位。

第四,英语在自身的语言发展中形成了一定的长处和优势。李赋宁先生在《英语史》中说:“有两种趋势推动了英语的发展:一种趋势使英语丰富、典雅,另一种趋势使英语保持纯洁、朴素。第一种趋势防止英语营养不足,第二种趋势避免英语消化不良。就在这两种力量相互配合、相互作用之下,英语成长了。早期现代英语时期有两大任务:一是扩大英语的词汇(第一种趋势),二是澄清英语的句法(第二种趋势)。经过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作家的努力,早期现代英语已成为能和古代希腊文、拉丁文以及现代欧洲先进国家的语言(法语和意大利语)相媲美的文学语言。到了十七世纪,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解放了生产力,唯物主义思想和自然科学有了很大发展,成立了相当于科学院的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英语逐渐代替拉丁文成为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语言。哲学家霍布斯(Hobbes)和洛克(Locke)要求语言要准确、清晰,合乎逻辑,要有说服力。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家德莱登(Dryden)写的散文作品的语言可以说达到了这样的标准。德莱登澄清了英语的句法。”[5]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英语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就通过扩大词汇和澄清句法这两个方面的努力,获得了它在世界语言之林中的较高地位,同时,由于英语善于兼收并蓄,不断吸取其他语言的营养和精华,完善自己的语言体系(语音、词汇、语法等),逐渐使英语具备了自己的长处和优势,受到了世界各地语言运用者的青睐。

语言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在世界各地都有表现,它往往和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联系在一起,往往和国家的综合国力、民族的政治地位联系在一起,往往和国家的科学文化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

二、语言态度

语言态度(language attitude)“是指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价值的看法,其中包括对语言的地位、功能以及发展前途等的看法”[6],具体表现为人们在语言选择、语言运用、语言政策、语言关系和语言规范等方面所持的态度,它在人们的语言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它是我们研究语言和谐问题时必须重视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语言态度决定人们的语言选择和语言应用,对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政策的制定,和谐语言关系的形成以及有针对性的语言规范的实施等都起着决定性作用。语言态度与语言选择。现代汉语普通话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全国通用的语言,在我国人民的语言生活中居于权威的地位,自从国家提倡使用现代汉语普通话以来,它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人们在对待现代汉语普通话的态度上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倾向,例如处于方言区的人认为方言是自己本乡本土的话,说起来自然流畅,用起来得心应手,在语言态度上抵制现代汉语普通话,因而在语言观念上就认为自己的方言比现代汉语普通话要好,有的地方电视台播放的节目,方言土语充斥耳畔,有意只让本地人听懂,外乡人如听天书,其语言观念自然是一种闭关自守、抱残守缺、拒人于家门之外的奇怪心理,颇有夜郎自大的味道。再如在对待英语的态度上,法国人就显得不太自然,或者说法国人的态度是鄙视英语、唯我独优的态度,这得从法语和英语之间的微妙关系说起。法语有过辉煌的历史,曾经在世界的语言生活中起过主宰作用,欧洲各国的皇宫贵族,都曾经以说法语为荣,看过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等小说的人对这一点并不陌生,法国人还在他们遍布世界各地的殖民地里强行推行法语。英语跟法语相比,算是“后起之秀”,在法语是强势语言时,英语还是弱势语言,古英语在向现代英语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不同于法语的开放的办法,通过扩大词汇量(其中包括从法语中吸收大量的词语)和规范句法等,使英语日臻完善。同时,由于英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特别是美帝国主义的迅速崛起,英语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逐渐在世界语言生活中取代法语,成为强势语言,在英语面前,法语有点“相形见绌”。法语和英语的斗争,周有光先生有过详细论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范围仅次于英帝国的法帝国也瓦解了。法国利用法语作为纽带,团结原有的殖民地,组成一个“法语国际”,推广法语,跟英语作斗争,这是法国的重大国策。为此,法国设立国家法语委员会,由总统直接领导。法国规定,在法国销售的外国货物,广告必须用法语。法国宣传,法语是最优美的艺术语言,是人类最高尚的文化语言。凡是以法语为第一外国语的国家或地区,法国愿意给予津贴和帮助。可是,历史的变化跟法国的愿望背道而驰。印度支那三国原来是法国殖民地,通行法语,由于加入东南亚联盟,都放弃了法语,改用英语。新闻报道说,越南为了参加东盟,从国家主席到一般公司职员,人人都在学习英语。柬埔寨的大学生上街游行,要求学习英语。印度支那的第一外国语由法语变为英语,这是“法语国际”的重大挫折。

从法国殖民地独立起来的阿尔及利亚,宣布从1998年起,学校改用英语为第一外国语。法国一向把阿尔及利亚当作自己的一个省份看待,这里也要改用英语,那是心腹大患,使法国难于忍受。“法语国际”只剩下半个“法语非洲”了,可是那里也在酝酿改学英语。[7]尽管如此,心高气傲的法国人对英语还是不屑一顾,在法国,英语是没有市场的,法国人认为法语是真正高尚的贵族语言,这种语言观念始终没变。为了抵制和嘲笑英语,法国还处心积虑地设了一个所谓的特别奖,即所谓“英语跟屁虫奖”,在法国得了这种奖自然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谁提倡英语就给他一个‘英语跟屁虫奖’,使他成为取笑的目标。”最近把这个臭奖授予法国电信公司一位总裁,因为他给本公司的一些产品取了英语名称。欧洲议会的一位会长得此臭奖,因为他在摩洛哥举行国际会议未提供英语的法语译本。一位建议法国小学学习英语的法国教育部长也得到这个丑化大奖。由于英语作为强势语言的冲击,在法国得这种奖的人还很多。然而,法国人的语言态度使他们形成了冥顽不化的语言观念,那就是他们的语言优越感以及对英语的鄙夷。在现实社会里,语言态度决定语言选择,或者说,语言选择是语言态度的反映。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同其他客观事物一样,时时、处处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人们选择某一种语言进行交际,除了要求这种语言具备应有的交际功能之外,更重要的还有其内在的因素,即在态度上人们对这种语言是否认可,在感情上对这种语言是否接受。在一个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家里,选择哪一个民族的哪一种语言作为官方语言,取决于大多数人的语言态度。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是一个由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和英国人组成的国家,官方语言的选择除了政治的原因外(新加坡属英联邦国家,官方语言自然要求用英语),华语(汉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分别是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所选择的官方语言。这些语言和谐相处,构成了一个和谐的多语社会。我国政府在对待少数民族语言的问题上,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态度,接纳他们的语言选择,决不干预,决不强求。少数民族也能够理解国家的语言政策,在语言态度上与政府密切配合,使少数民族语言能够和汉语协调发展,共同进步,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需要来恰当地选择相应的语言(或汉语,或本民族语言)进行交际,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在官方语言的选择上,注意人们的语言态度是十分重要的,也可以说,它直接影响到语言的和谐、社会的稳定等。例如,乍得这个小国家,当初在官方语言的确定时,由于人们的语言态度有分歧,很难统一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动乱,在万般无赖的情形下,乍得政府只得请求法国出兵加以平息,协助他们进行语言选择,确定官方语言。语言态度是决定语言运用是否成功的关键。众所周知,语言运用是语用者在一定的语境中所从事的言语交际行为,这种交际行为必须具备几个条件,即写说者(语言表达者)、听读者(语言接受者)、交际媒介等,根据当代语用学的基本思想和格赖斯(Grice)的理论,写说者和听读者在语言态度上都必须遵守“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如果违背了“合作原则”,语言运用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在语言运用中,无论是写说者,还是听读者,都要考虑怎样才能和对方合作好,怎样才能圆满、顺利地完成交际任务,而不应该采取消极的、不合作的甚至是敌对的态度,只有在语言态度上写说者和听读者达到高度的和谐一致,才能达到语言运用的目的。(关于语言运用中的语言和谐问题,我们将另文详述,这里从略)

三、语言政策

语言政策从实质上讲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不论是什么性质、什么类别的国家,都必须制定符合民情、符合国情的语言政策,而在制定语言政策的过程中,语言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族平等、语言平等是中国的一贯政策,也是重要的法律制度。”[8]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对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与应用从“法”的角度做了明文规定,它可以说是我国政府制定语言政策的依据。该法共四章二十八条,很多条款都与构建和谐语言息息相关。如第一章“总则”的第五条和第六条:

第五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际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对于各个民族如何制定语言政策,第一章第八条指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我国的语言政策,可以说是“多样性的统一性与统一性中的多样性”,强调“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同时坚持两条基本原则,即“民族语言平等与民族平等”的原则和“社会的统一与语言的统一”的原则。

从语言政策方面看,世界上很多国家采取的是双语制或多语制。如新西兰1974年正式确认毛利语为新西兰官方语言,享有与英语同样的法律效力,实行的是英语、毛利语双语制。1969年,加拿大国会通过了《官方语言法》,宣布法语和英语的地位平等,承认这两种语言均为官方语言,实行的是英语、法语双语制。比利时实行的是社区官方语言单一化或固定化,国家官方语言双语化的政策,这里的双语是荷兰语和法语。瑞士的语言政策被学者们称为“和谐的官方多语制”。瑞士的多语制政策包括:(1)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罗曼仁语是瑞士的国语。(2)联邦及各州鼓励各语言社区能互相理解和交流。(3)联邦支持格里松州和提契诺州制定保护发展罗曼什语和意大利语的具体措施。(4)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为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罗曼什语是瑞士联邦与罗曼什地区公民联系的官方语言。瑞士政府重申以下原则:(1)保证个人语言自由。(2)坚持四种国语权利平等。(3)保证语区领土完整和语区界限稳定。(4)通过语言上的相互尊重,捍卫语言和平。(5)加强四大语区间的理解与交流。F、鼓励、捍卫濒危的罗曼什语和受到威胁的瑞士意大利语;保护语言环境,积极使用这些语言并在全国弘扬这些语言的灿烂文化。应该说这些政策和原则的制定,保证了瑞士这个国家多种语言和谐相处、互相尊重,更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这是国家语言政策成功的典型例子。我国政府在制定香港和澳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语言政策的问题上是非常谨慎的。香港的政治制度是“一国两制”,在语言政策上是“双语制”(bilinguislism),即汉语(普通话、粤语)、英语,且对这两种语言一视同仁。澳门的政治制度也是“一国两制”,在语言政策上则是“多语制”(multi-linguislism),即“三语流通”,汉语、英语、葡萄牙语三语共存共用,只是它们在运用的领域、场合等方面有所不同。这就充分地体现了我国政府语言政策中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它使不同的语言在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中发挥作用,使不同的语言平等相处、共生共荣,使人们的语言生活成为真正和谐的语言生活。

一个国家的语言政策往往跟它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可以说国家的政治立场、态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采用什么样的语言政策。《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叙述了日本占领中国台湾期间的语言政策:“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最初十年主要进行语言调查,接着开始提倡日语,逐步采取‘废除汉文,禁止闽南语’的政策,设立日语传习所。1933年开始实行‘日语普及十年计划’及‘日语常用家庭’等做法。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日语已成为台湾的学校用语,闽南语等退为家庭语言。”[9]日本政府的语言政策,取决于它的帝国主义的扩张政策,但是这种政策是错误的,是违反中国人民的意愿的,因而是不能得逞的。语言政策是与时俱进的,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语言政策将会做不断的调整。正如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所说:“现在应该继续通过有意识地调整语言政策,使我们的语言生活更和谐,从而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人民更好地和睦相处。”所以,语言政策是影响语言和谐的重要因素,一个国家要做到语言和谐,必须制定恰当的语言政策。

我们认为,一个国家在制定语言政策时,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做出相应的决策,否则会引起社会的不和谐和语言的不和谐。具体地说,以下几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国家的语言政策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同其他基本国策一样,应该充分反映国家的(政府的、人民的)基本态度和意志,从这一点讲,国家制定的语言政策,与国家的政治主张、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事业的进步、民族关系的处理等密切相关。我国所制定的现阶段的语言政策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文本中对语言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符合的,它为各民族人民更好地使用语言,保证社会和谐和语言和谐提供了政策依据。第二,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本国各民族人民使用语言的基本权利。语言权利是各民族人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它是民族权利、民族尊严、民族利益的标志,不容侵犯。不同民族的人民,都有选择、使用、舍弃、规约自己的语言的自由。政府在这方面必须尊重民意,体察民情,顺应民心,对于大多数人民的语言意愿,不能置之不理,不能强制命令,更不能武力干涉。都德《最后一课》所叙述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三,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各民族人民的语言心理。对语言的选择运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民有着不同的语言心理,例如对母语的热爱、对国家通用语和自己方言的不同态度等,这和民族政治文化心理一样,是民族意志的基本表现,对待不同的民族,无论人数的多与少,地域的广与狭,经济的繁荣与萧条,文化的先进与落后等,都应该是一视同仁,对待他们的民族语言亦应如此,决不能有语言霸权主义和语言沙文主义思想。第四,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不同民族语言和谐相处和语言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要求语言和谐,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家庭,不同民族的和谐相处与不同民族语言的和谐相处是相辅相成的。现阶段我国的语言政策,既考虑到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需要,也考虑到各民族使用自己语言的需要,使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都能够很好地发挥语言的功能。我国政府还大力提倡民族地区的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用语言,可以有单语、双语、兼语、多语等不同的使用语言的自由,同时,政府还帮助少数民族制定与自己语言相适应的文字,挽救濒危语言,保护语言遗产,等等,使不同民族的人民之间和不同的民族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影响语言不和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民族的、个人的等因素,我们这里仅仅是从语言之间的关系、语言态度和语言政策三个方面略作探讨,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这个问题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

参考文献:

[1]周有光.百岁稿:从“华语热”谈起[J].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第83期.

[2]R.菲利普森.语言领域的帝国主义:英文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3]周庆生.国家、民族和语言——语言政策国别研究[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

[4]戴昭铭.全球化英语霸权和中国的语言教育政策[G]//语言问题论丛第一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5]李赋宁.英语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戴庆厦.社会语言学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3.

[7]周有光.汉语言时代[J].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第55期.

[8]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上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9]夏莉,张雪莲.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访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N].语言文字周报,2005(1).

原载《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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