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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表达的改善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成长于限制温情表达的环境中的个体,情感表达的改善,往往首先意味着区分不同的情感的能力的增长。虽然此种强迫性人格者,比之于在限制温情表达的环境中成长的个体,在与咨询师建立咨访关系方面相对容易一些,但鉴于他们对不同感受的体察和辨别能力未有足够的发展,在分析治疗中并不容易建立真正的共情联系。这种倾向对温情表达的发展也构成负面影响。

温情表达的改善

强迫性人格者被认为“缺乏表达温情的能力”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2000) ,但这个说法并不意味着他们缺乏温情本身。如果他们能够把被隔离、压抑着的那部分温情充分地表达出来,就足以明显改变他们的这种形象。然而强迫性人格者不习惯表达温情。他们面对需要表达温情的场合时,有一个被想象出来的隐藏的观察者会以否定的态度看待这种表达。

强迫性人格者努力做出符合社会规定的外在行为,而敏感的他人却能够看出表演的痕迹。这就构成了一个悖论: 强迫性人格者并不缺乏情感,但是他表现出的情感,却又往往是伪装出来的(因而不能称之为“表达” ) 。这种伪装,与表演性人格者的类似做法的不同之处在于,表演性人格者并不缺少表达情感的能力,而只是无意识地利用了自己的情感表达。强迫性人格有意无意地做出有情感的样子。

人们认为表演性人格者的情绪虚假,是因为表演性人格的情感表达是夸张的,这种夸张让他人觉得他的情感表达其实另有用途。例如,一个因为婆婆的压制而出现癔症性情感爆发的媳妇,其隐藏着的自我似乎在说: “我就这样了,看你怎么办! ”敏感的他人知道这种情感爆发不仅仅是痛苦的宣泄,它还另有用处——用以打击那个压制者。而我们从强迫性人格者那里感到的是,他的情感体验是不足的,甚至是缺失的,只是做出了与应该表达的情感相一致的外在行为。观察者对于两类人格者的情感表达产生相似的感觉: 面前这个人的行为别有用心。但是这种相似的背后却是根本不同的发生机制,或者说,这种相似性只是一种错觉。

加重这种错觉的是: 强迫性人格者并非总是缺乏情感,当他们有意识地调动自己的情感,而充沛地表达了自己时,就与表演性人格者更加不易区别了。但正是因为这种调动是有意识的,它就区别于表演性人格的无意识的表演性,表明了强迫性人格的情感表达问题源于强势的自我和超我,而不是表演性人格者过于弱化的自我和超我。

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个体就更少地表现出表演性人格倾向而更多地表现出强迫性。关于这个现象,笔者认为——与上文的观点一致——并不是人的情感因为教育而缺失了,而是因为教育而转化了。强迫性的思虑与行为,就是这些被隔离、压抑的情感的曲折表达。

强迫性人格者在情感需要表达的时候受到抑制而不能自如地表达出来,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下,他们的情感却无法受到理智的控制。面对挫折或自己和他人的不完美,强迫性人格者很容易被激惹,产生愤怒的情绪。在人际关系中,强迫性人格者对于人际亲和与人际冲突也相当敏感,以至于可能采用一种防御策略: 既然我无法恰当地运用自己的情感,那就干脆把它关闭起来。

追溯强迫性人格者的成长经历,往往能发现他们的教育环境对于情感的特殊态度。一些强迫性人格者成长的家庭环境是冷漠的、不鼓励情感表达的。在权威主义文化里,中产阶级正统家庭的亲子关系中,温情的表达受到相当的限制。对于孩子,父母最为关注的是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的规范。这种规范是抽象而客观的,较少地包含情感的成分。权威主义文化中产生的强迫性人格,缺乏与活生生的他人建立情感联系的能力。[10]

但是从笔者的咨询经验来看,至少对于有完美主义倾向的强迫性人格者而言,他们的成长经验中不仅仅包含了缺乏人情味的、形而上学的家庭环境,另一些则有与之相反的早期经验,即过分宽容、缺乏原则、感情用事的环境。[11]

许多强迫性人格者成长于冲突的环境,例如双亲中的一个过分严厉,而另一个过分宽松甚至纵容(有时这是作为对于另一个照顾者的极端严厉态度的补偿而出现的) ;或者个体在早期生活的不同阶段,在两种极端的教育环境中交替生活(例如,被溺爱的祖父母照顾一段时间,又回到严格的父母的环境中) ;有时甚至是同一个照顾者的人格相冲突的两面交替呈现(时而严厉刻板,时而纵容溺爱)而营造的冲突氛围。

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咨询师营造的对情感表达的宽容氛围,因其不同于来访者成长经验中的压抑环境,而成为来访者逐渐开放自己、在情感上重新成长的摇篮。咨询师鼓励来访者表达内在感受,体察感受,平衡积极与消极的感受,这些方法有助于来访者逐渐接近自己的情感。

对于成长于限制温情表达的环境中的个体,情感表达的改善,往往首先意味着区分不同的情感的能力的增长。这种强迫性人格者有时难以区分各种情感的细微之处,例如在与异性交往中,难以区分异性间的亲密、异性爱和指向异性的性冲动。这使他们为了安全起见,把所有这些温情统统隔离起来。再如,在与权威的关系中,这种强迫性人格者也难以区分关心和逢迎、被关心和被信任等看上去相似的感受。这使他们对所有的权威在一切的场合都敬而远之。

在过分宽松、缺乏规范的环境中成长的个体,也有混淆各种微妙的感受的倾向。虽然此种强迫性人格者,比之于在限制温情表达的环境中成长的个体,在与咨询师建立咨访关系方面相对容易一些,但鉴于他们对不同感受的体察和辨别能力未有足够的发展,在分析治疗中并不容易建立真正的共情联系。他们很可能区分不了亲密和情爱、尊重和逢迎、自信和自负、自强和虚荣等相似却又不同的感受,以至于采用刻板的、固执的和不得体的方式处理自己与他人的情感联系。

强迫性人格者的四极自恋式关系结构蕴含着偏执倾向。这种倾向对温情表达的发展也构成负面影响。当强迫性人格者内在的魔化他者被唤起之时,他们与他人的互动关系就带有了偏执的色彩,以至于把他人——也包括咨询师——中性的,甚至良性的态度和行为怀疑为对自己的蓄意损害。

笔者推测,强迫性人格者在人际互动中的高警惕性、对来自他人的消极对待的担心,与此类人格者对感染、疾病、死亡等生理风险的担心有共同的生理心理基础,皆源于强迫性人格者行为抑制系统(BIS)的高敏感性、易激活性。就笔者的临床工作经验而言,对于生理伤害和人际伤害的过分担心经常在同一个强迫性人格者身上出现,虽然程度上有时有所侧重。有些强迫性人格者对生理伤害的担忧甚于对人际伤害的担忧,有的则相反,也有一些对两方面的担忧都相当显著。有些强迫性人格者有注意力失调倾向(ADHD) ,他们在青少年期由于此倾向所致的人际技能和冲动控制能力方面的缺损,易引发同伴、照顾者或者教育者的敌意对待,这种经历也可能强化了他们偏执倾向的发展。

偏执性是强迫性人格的一种动力基础。当个体一贯对他人的中性或良性意图存有怀疑,为应对此种怀疑带来的不安全感,他在人际交往中就可能谨慎、周到,以避免触怒他人,并且比较经常地用道德框架去审视他人,表现为道德完美主义或泛道德主义。他也会为了避免遭到自他人的负面评价或“迫害”而在做事方面过于尽责。

强迫倾向又可以反过来强化偏执倾向。例如,当强迫性人格者以脱离实际的完美主义去理解道德,总能够发现他人的诸多自私和狭隘之处,这加重了他对于别人的负面理解。当强迫性人格者对他人的工作设定过高的标准,他人工作中的懈怠或不尽人意之处也易于被其理解成对他的有意损害。

偏执者的首要问题在于,他夸大了来自他人的负面意图。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他通过假设他人的侵害性,以投射性认同的方式反过来“创造”了一个迫害他的环境。他把内心对这个世界的敌意投射给他人,时不时攻击他人以“捍卫”自己,因此激起了他人的愤怒。他所假设的周围世界的迫害性最终可能变成现实。

咨询师在咨询与治疗中可帮助来访者直面、体察、解析和转化“偏执感” 。[12]不过,强迫性人格者的自恋性会阻止他承认所谓来自他人的迫害乃是自己的偏执感的外投——这个事实会对他构成自恋伤害,因而来访者意识到自己的偏执性通常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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