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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病和表证

时间:2022-05-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太阳提纲是“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在未出现阳明病或少阳病的特有症状之前,只是发热恶寒,称不起三阳病中的哪一经病,就只能称之为“伤寒”。不过这样持续稽留于肤表,则证明它的病位在太阳,这在《伤寒论》中虽不称为太阳病,但在治疗时,仍须分别选用麻黄汤或桂枝汤。因此,太阳病可以转属阳明和少阳,伤寒也可以转属阳明和少阳。

太阳提纲是“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太阳本来是发热的,可是提纲中为什么只提恶寒而不提发热呢?这正如有些注家所讲过的,凡三阳病都发热,不是太阳病的特殊性,所以不必提了。但除了这一人所共知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不必提的理由,是提纲中已经提到“脉浮”。脉浮就是阳浮,“阳浮者,热自发”,所以提纲中提不提发热,就没有必要了。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不要认为这一条已发热和未发热的脉象相同。关前为阳,关后为阴,其未发热时,脉虽阴阳俱紧而不浮,而在已发热之后,脉必阴阳俱浮紧,这是证变脉亦变,脉证相应。依上条例,是不是说,凡太阳病已发热脉必浮呢?这倒不一定。太阳病发热而脉不浮是有的。譬如《金匮要略》痉病和湿痹,也都是发热的太阳病,脉却不浮而沉细。这是因为“诸痉项强,皆属于湿”,而湿阻经隧又有痹闭之性的缘故。至于《伤寒论》的太阳病,是风寒之邪所引起,“风令脉浮,寒令脉紧”,它没有痹闭之性,所以绝没有脉浮起来而不发热的。脉浮而不发热,只是杂病中才有这种情况。

再讲“恶寒”。恶寒有两种情况:一是阳气衰少,太阳之阳(即卫气)不能温分肉,发不起热来,必无热恶寒。一是肤表受邪后卫气处于病理状态,不能正常的卫外。这不是卫阳不足,而是卫气的功能性改变,所以虽然发热,却仍然恶寒。《伤寒论》第七条说:“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就是说的这两种情况。太阳病是发热恶寒,不是无热恶寒,所以它是功能性改变,而不是卫气不能温分肉。

发热和恶寒这两个症状加起来,说明症状发生在肤表,肤表是太阳的领域,所以说“伤寒一日太阳受之”,那么是不是把太阳病提纲简化成“太阳之为病,发热恶寒”,就够了呢?不,不够。“太阳受之”之后的发热恶寒,是三阳病早期的共同症状,而且也常是部分杂病的初期症状。《素问·皮部论》说:“百病之始生也,必先于皮毛。”既然百病都可从皮毛开始,岂可一见到发热恶寒就贸然认定是太阳病?所以,当这个发热恶寒的表证还不具备太阳病的特殊症状时,就只能叫作表证,而不能算作什么病,当然也不能算作三阳病中的哪一经病了。要把症说成病,在太阳就得再加上太阳病所独有的特点即“头项强痛”。如果没有头痛或头项强痛,只是发热恶寒,那么即使是经过了五六日、八九日,甚至十余日,在《伤寒论》中也不叫太阳病,而只称之为“伤寒”。

不具备头项强痛的发热恶寒,之所以不能称之为太阳病,是因为还不能肯定其病位确实在太阳。除了杂病以外,即使在伤寒病中,也要考虑是否阳明病或少阳病的前驱期。是不是阳明病或少阳病的前驱期,还得在二三日后看看阳明病或少阳病所特有的症状是否出现。在未出现阳明病或少阳病的特有症状之前,只是发热恶寒,称不起三阳病中的哪一经病,就只能称之为“伤寒”。因此,《伤寒论》第五条说:“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传与不传,是看伤寒二三日,而不是看太阳病二三日,这点必须注意。如果把《伤寒论》中所有的发热恶寒,不论头项强痛不强痛,也不管是三日以内或三日以后,一概都叫作太阳病,这是错误的。正由于有这样的错误,所以不但混淆了伤寒病中“传”和“转属”等概念,而且也把一部整整有条的《伤寒论》讲得矛盾百出,这必须纠正过来。

同样是发热恶寒的表证,但有的二三日就传入阳明或少阳,有的却七八日甚至十余日仍然停留在肤表,这其中的道理,很有研究的价值,只有讲清楚了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传”和“转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要把未出现阳明证或少阳证之前的二三日这一短暂的发热恶寒,简单地看成仅仅是太阳肤表的病理反应,这实际是阳明或少阳已经受病,不过在其主证出现之前,首先反映到肤表的荣卫罢了。伤寒是这样,有的杂病也是这样。《金匮要略》中“若有痛处,当发其痈”的早期症状,不也是“诸浮数脉,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吗?不过主证未出现之前的发热恶寒,古人无法知道它是什么病(就是现代医学,也不容易早期查出是什么病),只可作出大体的估计,即“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即使“脉若静者为不传”,若要证实这一预测的正确与否,仍须在二三日后作实际观察,即“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发热恶寒的伤寒,既不能正式称之为太阳病,二三日又不出现阳明病或少阳病的特有症状,其结果将会怎样呢?这在《伤寒论》中也说得明白:“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就是说,这个伤寒,如果构不成太阳病,第二日又不恶寒自止形成阳明病,那么第三日就要观察是否出现少阳病的特征口苦咽干目眩了。第三日不出现少阳病的这些特征,而反脉小,小为邪衰,则病将自已。这样的伤寒,发生于肤表,也迅速消失于肤表,这证明它不是什么病的早期反应,不过是一般的轻度感冒而已。

发热恶寒的表证,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是否一定会“脉小自已”呢?也不一定。脉不小,持续停留在肤表,五六日、六七日,七八日,甚至十余日,也常见。不过这样持续稽留于肤表,则证明它的病位在太阳,这在《伤寒论》中虽不称为太阳病,但在治疗时,仍须分别选用麻黄汤或桂枝汤。因为麻桂二方是解表之剂,不论是否太阳病,有此表证,就得用这等方剂。将《伤寒论》中所有用麻桂二方治疗的症状,一概说成伤寒太阳病,也是错误的。

病邪稽留在太阳病位的表证,不管头项强痛与否,其发展变化,总是循着“由外之内而盛于内”这一规律。因此,太阳病可以转属阳明和少阳,伤寒也可以转属阳明和少阳。不过必须明白,“转属”和“传”不同,转属是病位的转移,病位转移需要五六日至七八日的时间,而“传”则因为病位本不在太阳,其发热恶寒仅是阳明病或少阳病的前期反应,所以二三日即可出现阳明证或少阳证,而表证迅即消失。

如上所述,可见发热恶寒虽不具备头项强痛,但三日以后表证仍不消失时,即可逐渐肯定其病位确在太阳,而在三日以前则决不能肯定。因此,把持续在三日以后的发热恶寒叫作太阳病,虽然不一定是《伤寒论》的原意,但从病位考虑,尚无不可,而在三日以前的发热恶寒,尚难于定位时,也一概称之为太阳病,则显然是错误的。

伤寒二三日,由早期表证到出现各经主证之传,和病位在表,经过六七日、七八日移位于少阳或阳明之转属,不但在时间上有迟早之分,就是传或转属之后的具体症状,二者也有差别,最明显的如少阳病和柴胡证就是。这个问题,下面再讲。

再讲讲太阳病发病的机制问题。

发热恶寒是表证,脉浮是表脉,表证表脉再加头项强痛才构成太阳病。太阳病是怎样出现的呢?毫无疑问,是风寒外邪所引起。但严格说来,只提风寒是不够的,风寒只是诱因,诱因要引起症状,还必须通过太阳。所以提纲写的是“太阳之为病”,而不是“风寒之为病”。如果人的太阳之阳不足,即使感受风寒外邪,脉也浮不起来,热也发不起来,就成不了太阳病。“之为”二字,提示发病的机制主要在太阳,而不是其他。因此,治太阳病,实际是用药物调整太阳。但太阳之阳所以起变化,是由外邪所引起,所以发太阳之汗,使太阳之阳恢复正常,称为“欲救邪风”,也叫作驱邪。

《伤寒论》中不很注意外邪的种类,却很注意机体的变化,通过辨脉辨证来分析这些变化,用药物纠正这些变化,往往可以在现代医学还没有查出病原、病毒的情况下,取得满意效果,这正是我们正在加以发掘的祖国医学辨证论治的优点。

治疗太阳病,就是用药物调整太阳,发汗就是发太阳之阳,《金匮要略》说:“麻黄发其阳故也。”桂枝的功能,也是发汗通阳。处处都注重阳,所以“阳浮者,热自发”,“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面色反有热色者,阳气怫郁不得越”“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下利清谷,其人面少赤,为“其面戴阳”。下利清谷,里寒外热,名为“格阳”。这些都是阳的不同变化。如果变化的关键在于肤表,而又停留在肤表,就是太阳病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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