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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勘查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火灾现场是以起火原因痕迹物证分布的范围界定的,所以,现场保护范围和现场勘查范围,要从燃烧场所延伸扩展到证据分布的未燃场所。1.从外向内勘查法从火灾现场外围开始向中心现场勘查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破坏比较严重的现场。5.复原勘查法被火烧塌或灭火过程中人为移动物品,通过知情人识别恢复原来位置的状态,观察起火点。

五、火灾现场勘查

火灾现场是指由于火灾燃烧的场所,以及与起火原因有关物证分布的场所和爆炸火灾涉及的场所。因为火灾现场是以起火原因痕迹物证分布的范围界定的,所以,现场保护范围和现场勘查范围,要从燃烧场所延伸扩展到证据分布的未燃场所。

(一)火灾现场勘查

1.起火痕迹的勘查证明起火点所在的位置,是重点勘查对象。

2.着火源(引火源)的勘查常见的着火源物证有:①电火源物证,如电短路熔痕等;②用火设备物证,使用中的炉灶等;③高温物体或高温管线及设备、电气焊机、气割点与熔渣等;④擦划过的火柴棍、打火机;⑤化学危险物品或植物产品自燃(分解)痕迹等。

以起火点为中心,在起火点处或其上的灰烬中寻找、提取着火源(引火源)或引火物(起火物)的灰迹物证。

3.人体烧伤检查通过起火部位被烧伤的人的烧伤位置、面积、状态和衣着的检查,查明起火前其原始位置、朝向、姿势,为确定起火点和起火原因提供依据。

4.尸体检验查明死因,是窒息死亡、烧死、中毒死,还是机械性损伤致死。

(二)现场勘查方法

1.从外向内勘查法从火灾现场外围开始向中心现场勘查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现场范围较大,起火点不太明显,痕迹物证分散的现场。

2.从内向外勘查法从起火点开始逐渐向外扩展的勘查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起火点明显,但痕迹物证比较分散的现场。

3.剖面勘查法在细项勘查前选择几个点垂直剖挖下去,观察埋压层的蔓延方向痕迹,决定重点勘查范围。这种方法适用于破坏比较严重的现场。

4.逐层勘查法对起火点堆积物由上往下一层一层地清除覆盖的灰烬,保留地上物品烧毁后的原始状态,寻找起火点。这种方法适用于任何现场。

5.复原勘查法被火烧塌或灭火过程中人为移动物品,通过知情人识别恢复原来位置的状态,观察起火点。这种方法适用于变动的现场。

6.水洗勘查法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对起火点的痕迹及地面上的残留物,以及提取的残留物,用水清洗干净,识别痕迹物证。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类现场。

(三)技术鉴定

1.化学分析对现场提取的残留物、炭化物、烟尘等进行定性的化学分析,鉴定是否为物质自燃,有无引燃剂的残留成分,为认定火因提供科学依据。

2.金相分析对电气火灾的短路、过热熔痕进行金相分析,可以鉴别火烧熔痕,二次被烧短路熔痕,一次火前短路熔痕的特征,准确确定火源,为认定电气火灾的起火原因提供证据。

(四)火因鉴定

对重特大火灾或疑难的火灾案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火因鉴定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对火因作出鉴定。

(五)法医鉴定

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用以检验死亡原因、烧伤痕迹,为认定死亡原因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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