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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组织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复杂的、特别重大的和严重暴力的案件现场或涉及两个地区以上的重大案件现场的勘查,必须明确指挥责任,实行统一指挥,将各级临场的指挥员组成临场指挥部。参加现场勘查人员,应以案件的类型和案件的危害程度以及现场紧急状况的实际来确定。在现场实地勘验前,侦查人员应向邀请的现场见证人交代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现场勘查的组织

现场勘查的组织,是指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现场勘查需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的临时组织,由专人担任指挥。

一般案件现场勘查,由案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承担,由刑侦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勘查,由刑侦部门负责人指挥;必要的时候,发案地公安机关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

对于复杂的、特别重大的和严重暴力的案件现场或涉及两个地区以上的重大案件现场的勘查,必须明确指挥责任,实行统一指挥,将各级临场的指挥员组成临场指挥部。可设:总指挥,负责整个现场勘查和侦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执行指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接受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贯彻指挥部的行动指令,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实行分工负责。

参加现场勘查人员,应以案件的类型和案件的危害程度以及现场紧急状况的实际来确定。一般由刑侦部门指挥员、侦查人员、刑事技术人员和发案地区民警、巡警或单位内保人员组成。勘查某些重大、特别重大案件现场,还应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现场勘查,必须按法律规定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的,为人公正的普通公民,作为见证人到场作证。

现场见证人,应当自始至终在场。在现场实地勘验前,侦查人员应向邀请的现场见证人交代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现场见证人不是勘查人员,只是临场观察和监督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自己不能触动现场上任何物品,不能在现场上随意走动,不得泄露现场勘验、检查中所看到、所知道的情况。现场见证人有权对侦查人员或其他勘验人员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记入现场勘查笔录中。侦查人员在现场勘验、检查中,必须向现场见证人提示经勘验检查发现、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并让现场见证人过目,现场勘查结束时,要请现场见证人在现场勘查笔录上签名盖章。

鉴于现场见证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人,因此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现场见证人:现职的公安、司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病人和有心理缺陷不能完成见证人义务的人;有犯罪嫌疑或受过打击处理的人;不足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其他不适合或不能完成见证人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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