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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诊断标准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Graves病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最常见病因,本节主要讨论Graves病。该病呈自限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控制后可以自愈。应注意的是淡漠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高代谢症状不明显,尤其在老年患者;少数患者无甲状腺肿大;T3型甲状腺功能亢进仅有血清T3增高。目前尚不能对甲状腺功能亢进进行病因治疗,针对甲状腺功能亢进有3种疗法,即抗甲状腺药物、131I和手术治疗。

[定义]

简称甲亢,是指血循环中甲状腺激素过多,引起以神经、循环、消化等系统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征。Graves病(弥散性毒性甲状腺肿,以下简称GD)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最常见病因,本节主要讨论Graves病。

[病史收集内容]

1.是否有家族史。

2.是否伴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3.诱因:细菌感染、应激、创伤、精神刺激等都对本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影响。

4.临床表现

(1)高代谢综合征:疲乏无力、怕热多汗、皮肤潮湿、多食善饥、体重下降等。

(2)精神、神经系统:紧张焦虑、焦躁易怒、多言好动、失眠不安、思想不集中。

(3)血管系统:心悸气短、心动过速。

(4)消化系统:稀便、排便次数增加。

(5)肌肉骨骼系统:主要是甲状腺毒症性周期性瘫痪,好发于20~40岁亚洲男性,发病诱因包括剧烈运动、高糖类饮食、注射胰岛素等,病变主要累及下肢,有低钾血症。该病呈自限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控制后可以自愈。

(6)生殖系统:女性月经减少或闭经。男性阳萎,偶有乳腺增生。

(7)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时可表现为:高热、大汗、心动过速(140/min以上)、烦躁、焦虑不安、谵妄、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可有心衰、休克及昏迷等。

[体格检查注意事项]

1.大多数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甲状腺肿大,甲状腺肿为弥散性、对称性,质地不等,无压痛。甲状腺上下极可触及震颤,闻及血管杂音。少数病例甲状腺可以不肿大。

2.部分患者可有凸眼。

3.部分患者有手、眼睑震颤。

4.心动过速、第一心音亢进,收缩压升高、舒张压降低,脉压增大,合并甲状腺毒症心脏病时,出现心律失常、心脏增大和心力衰竭,以心房颤动等房性心律失常多见。

5.约5%的GD患者伴胫前黏液性水肿,多发生在胫骨前下1/3部位,皮损大多为对称性。早期皮肤增厚、变粗,有广泛大小不等的棕红色或红褐色凸起不平的斑块或结节,皮损周围的表皮稍发亮,薄而紧张,皮损表面可有毳毛增生、变粗、毛囊角化;后期皮肤粗厚,如橘皮或树皮样,皮损融合,有深沟,覆以灰色或黑色疣状物,下肢肿大似象皮腿。

[诊断要点]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诊断:①高代谢症状和体征;②甲状腺肿大;③血清TT4、FT4增高,TSH降低。具备以上三项诊断即可成立。应注意的是淡漠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高代谢症状不明显,尤其在老年患者;少数患者无甲状腺肿大;T3型甲状腺功能亢进仅有血清T3增高。

2.甲状脉功能亢进的诊断:①甲状腺功能亢进诊断成立;②甲状腺弥散性肿大;③眼球凸出和其他浸润性眼征;④胫前黏液性水肿;⑤TRAb、TSAb、TPOAb、TgAb阳性。以上标准中,①②项为诊断必备条件,③④⑤项为诊断辅助条件。

[鉴别诊断]

甲状腺毒症原因的鉴别:主要是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的甲状腺毒症与破坏性甲状腺毒症(例如亚急性甲状腺炎)的鉴别。两者均有高代谢表现、甲状腺肿和血清甲状腺激素升高,而病史、甲状腺体征和131I摄取率是主要的鉴别手段。

[治疗原则及常用药物]

目前尚不能对甲状腺功能亢进进行病因治疗,针对甲状腺功能亢进有3种疗法,即抗甲状腺药物(ATD)、131I和手术治疗。ATD的作用是抑制甲状腺合成甲状腺激素,131I和手术则是通过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激素的产生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1.抗甲状腺药物 ATD治疗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基础治疗。常用的ATD分为咪唑类和硫脲类。

(1)适应证:①病情轻、中度患者;②甲状腺轻、中度肿大;③孕妇、高龄或由于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手术者;④手术前和131I治疗前的准备;⑤手术后复发且不适宜131I治疗者。

(2)不良反应:①粒细胞减少;②皮疹;③中毒性肝病。

(3)常用药物:

①硫脲类:临床常用丙基硫氧嘧啶(PTU)。

初治期:300~450mg/d,分3次口服,持续6~8周,临床症状缓解后减药;

减量期:每2~4周减量1次,每次减量50~100mg/d,3~4个月减至维持量;

维持期:50~100mg/d,维持治疗1~1.5年。

②咪唑类:临床常用甲巯咪唑(MMI)。

初治期:30~45mg/d,分3次口服,持续6~8周,临床症状缓解后减药;

减量期:每2~4周减量一次,每次减量5~10mg/d,3~4个月减至维持量;

维持期:5~10mg/d,维持治疗1~1.5年。

2.131I治疗

(1)适应证:①ATD治疗失败或过敏;②甲状腺功能亢进手术后复发;③成人Graves甲状腺功能亢进伴甲状腺肿大Ⅱ度以上;④甲状腺功能亢进合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或全血细胞减少;⑤甲状腺毒症心脏病或甲状腺功能亢进伴其他原因的心脏病。

(2)禁忌证: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3)不良反应:甲状腺功能减退。

3.手术治疗

(1)适应证:①中、重度甲状腺功能亢进,长期服药无效,或停药复发,或不能坚持服药者;②甲状腺肿大显著,有压迫症状;③胸骨后甲状腺肿;④多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

(2)禁忌证:①伴严重Graves眼病;②合并较重心、肝、肾疾病,不能耐受手术;③妊娠初3个月和第6个月以后。

4.其他治疗

(1)碘剂:减少碘摄入量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基础治疗之一,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应当食用无碘食盐,忌用含碘药物,复方碘化钠溶液仅在手术前和甲状腺危象时使用。

(2)β-受体阻滞药:阻断甲状腺激素对心脏的兴奋作用;阻断外周组织T4向T3的转化,主要在治疗初期使用,可较快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通常应用普萘洛尔每次10~40mg,每天3~4次。对于有支气管疾病者,可选用β-受体阻滞药。

转诊参考

1.如怀疑甲状腺功能亢进,直接转往上级医院确诊。

2.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平稳后,转往社区医院观察、随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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