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进修生组织管理办法

进修生组织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分管主任、护士长、治疗师长负责组织进修生的入科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及熟悉医院、科室相关制度。进修生中途退学、因违纪勒令退学或因故停止学习者,不退进修费,不发结业证。7.进修生在医院工作,履行该院住院医师、护士及治疗师职责。9.未经批准,进修生不得擅自拷贝科室技术资料和科研资料,不得将未经主管医师审核签字的处方发放给患者,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者立即给予退学处理。

1.在毕业后教育部领导下,分管主任、护士长、治疗师长负责安排进修生的专业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毕业后教育部要求,分管主任、护士长、治疗师长应组织制定各亚专业不同进修时期(3个月、半年、1年)的进修目标和教学计划,以及相应的考核方法及标准并实施考核;督促检查进修生教学和学习情况,督导指导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指导进修生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

3.分管主任、护士长、治疗师长负责组织进修生的入科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及熟悉医院、科室相关制度。对新上岗的进修生,应严格实施1个月试用制,各进修生指导老师应考查、评定进修生能否胜任本进修专业的工作。不能胜任者须立即向科室、毕业后教育部继续教育科书面提出,劝其终止进修。

4.进修生在医院从事医疗工作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牌。

5.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参加原单位的会议及活动,进修中途不得要求转科,也不得延长进修期限,如需进修延期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按正常程序参加下一届进修生录取。进修生中途退学、因违纪勒令退学或因故停止学习者,不退进修费,不发结业证。

6.进修医生在学习期间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文明礼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仪表整洁,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的各项活动。

7.进修生在医院工作,履行该院住院医师、护士及治疗师职责。进修医师在科室学习、工作不能超过在该院办理的《临时医师执业注册证》的有效时间和执业范围。进修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爱护科室财产、设备和器材,凡需使用贵重设备时,须经科室同意或听从本科室工作人员指导。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8.进修生每天早晨提前15分钟到病房,了解所管患者的病情,便于查房时向老师汇报。

9.未经批准,进修生不得擅自拷贝科室技术资料和科研资料,不得将未经主管医师审核签字的处方发放给患者,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者立即给予退学处理。

10.在不违背进修教学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情况下,进修生应该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11.进修生利用进修医院医疗资源撰写的科研文章必须将该院作为第1署名单位,如违背此原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