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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医疗与建立新型医患关系相适应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患关系是医疗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问题。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医患关系有3种基本类型。医务人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病人处于接受诊疗的从属地位。而整体医疗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建立新型的、平等的、医患双方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型的医患关系。因此,整体医疗与建立新型医患关系是完全相适应的。

医患关系是医疗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问题。随着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医患关系也产生了新的变化。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陪人、监护人的关系。良好的医患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医患关系中有技术性和非技术性关系。技术性关系是指病人需要医疗护理服务,医务人员提供了医疗护理服务,医患双方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就建立起技术性关系。非技术性关系包括道德关系、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道德关系是医患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医务人员要具有高度的同情心,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对病人一视同仁,不以衣貌取人,不片面要求经济利益;同时也要求病人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在提供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权利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利益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平等互惠的关系,一方利益在另一方利益实现中得以体现,医务人员在付出劳动后得到相应的报酬以及由于病人康复而获得成就感,而病人付出一定费用后得到康复,从而使医患双方都获得了利益。

医患关系有3种基本类型。①主动被动型:这是传统的医患关系类型。医务人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病人处于接受诊疗的从属地位。它过于突出医务人员的权威,忽略了病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利于提高医疗效果,而且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②指导合作型:这种医患关系病人有一定的主动性,但以遵从医务人员意志为基础,以主动配合为前提,病人可以对自己的疾病诊疗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但医务人员的权威仍是决定性的,因此,也存在着诸多弊端。③共同参与型:这种医患关系与前两种医患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具有大致同等的主动性、同等的权利,相互依存,病人不仅仅是合作者,而且是积极主动参与者。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和人格,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病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模式更适合于慢性病人,特别是那些“久病成医”的病人,对共同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和康复措施具有积极的意义。这种医患关系能使患者在检查、治疗、护理、康复方面的需求更好地得到满足,有利于解除或转移其对伤病的怀疑、焦虑、恐惧、抑郁、烦闷、急躁、紧张等消极心理,增强对康复的信心,使医疗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新型医患关系除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外,还要求医疗工作模式要有所创新。而整体医疗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建立新型的、平等的、医患双方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型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要努力满足病人的医疗技术需求、心理需求、知情选择权利需求、健康知识需求、生活和文化服务需求、保护个人隐私需求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整体医疗与建立新型医患关系是完全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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