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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治疗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一种严重的、具有潜在危险的临床情况,诊断时应对不稳定型心绞痛进行危险度分层。不伴有劳力型心绞痛的变异型心绞痛不宜使用该类药。对于严重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常联合应用硝酸酯类药、β受体阻滞药和钙拮抗药。3.介入性治疗和外科手术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经短期的内科加强治疗,绝大多数病情很快稳定。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出院后仍需继续服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药和硝酸酯类等药物,不能突然减药或停药。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一种严重的、具有潜在危险的临床情况,诊断时应对不稳定型心绞痛进行危险度分层(分层表见附录D)。低危险组患者可酌情短期留观或住院治疗,中危或高危险组的患者应该住院治疗。

1.一般内科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期卧床休息1~3d,吸氧。持续心电监护。低危险组患者留观期间未再发生心绞痛,心电图也无缺血表现,无左心衰竭的临床证据,未发现有CK-MB升高,心肌肌钙蛋白T或I正常,可于24~48h后出院。对于中危或高危组患者,住院后内科治疗应强化,直至病情稳定。

2.药物治疗

(1)抗血小板治疗:首选阿司匹林,对于禁忌使用阿司匹林者,改用氯吡格雷。

(2)抗凝血酶治疗:应用肝素,也可用低分子量肝素替代普通肝素。

(3)硝酸酯类制剂:心绞痛发作时含服硝酸甘油1片(0.3或0.06mg),若无效可在3~5min内追加含服1片,若连续含3~4片仍不能止痛,需应用强镇痛药如哌替啶以缓解疼痛,并随即采用硝酸甘油或硝酸异山梨酯静脉滴注。硝酸甘油停药后更换为口服硝酸酯类药,给予硝酸异山梨酯或5-单硝酸异山梨酯。

(4)β受体阻滞药:此类药物可控制心绞痛症状,改善其近、远期预后,减少再发缺血事件及心肌梗死的发生,因此除有禁忌证外,主张常规服用。在品种上应首选具有心脏选择性的药物,如阿替洛尔、美托洛尔和比索洛尔等。剂量应个体化,根据症状、心率血压情况调整。不伴有劳力型心绞痛的变异型心绞痛不宜使用该类药。

(5)钙拮抗药:不稳定型心绞痛应用钙拮抗药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心肌缺血发作。硝苯地平对缓解冠状动脉痉挛有独到的效果,故为变异型心绞痛的首选用药,若仍不能有效控制心绞痛的发作,还可与地尔硫合用,当病情稳定后可改为控释制剂。地尔硫有减慢心率、降低心肌收缩力的作用,故较硝苯地平更常用于控制心绞痛发作,可与硝酸酯类药合用,亦可与β受体阻滞药合用。对于严重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常联合应用硝酸酯类药、β受体阻滞药和钙拮抗药。

3.介入性治疗和外科手术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经短期的内科加强治疗,绝大多数病情很快稳定。对经药物治疗后仍持续发作或心电图仍然存在心肌缺血改变的患者,应行冠状动脉造影以明确病变的严重程度,对符合介入性治疗适应证而无禁忌证者,应考虑该治疗。目前冠心病的介入治疗手术有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安置术、冠状动脉内粥样斑块导管旋切或旋磨术、冠状动脉内粥样斑块激光消除术等。一般情况下,介入性治疗宜放在病情稳定至少48h后进行。

外科手术治疗一般是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PG),适合于以下三类冠心病心绞痛患者:①左冠状动脉主干超过50%的梗阻,尤其合并右冠状动脉病变或左心室功能已受损者;②严重心绞痛,正规内科治疗仍不能控制,冠状动脉已证实明显梗阻者;③三支病变,同时左心室功能已受损,症状明显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存活率优于内科治疗。

4.出院后治疗 患者出院后仍需定期门诊随诊。低危险组患者1~2个月随访1次,中、高危险组的患者无论是否行介入性治疗都须1个月随访1次,如果病情无变化,随访半年即可。

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出院后仍需继续服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药和硝酸酯类等药物,不能突然减药或停药。对于做了介入性治疗或CAPG者,可减少血管扩张药或β受体阻滞药的用量。此外应重视降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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