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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 在配发血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直接在贮血冰箱中选择符合要求的红细胞成分,根据血袋号找到对应献血者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在《应急配血登记表》上登记,待配发血管理系统恢复正常后,补办配血手续,补打配血单归档。

1. 交叉配血前首先进入配发血管理系统软件中,在“配血处理”界面中将过期的配血记录及时作废。

2. 依据患者输血申请单号,在“配血”界面中找到该患者申请用血记录。

3. 将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与电脑上显示的信息进行核对,并核对受血者标本上的申请单号、姓名、血型及ID号(或住院号)。

4. 根据患者病情及申请用血量,选取“可配血的血液记录”栏目中适合该患者输注的血液成分。

5. 在相应献血者标本架上找出所选血液成分对应的标本,同时核对配血试管号、献血者姓名或编码是否一致,并输入(或扫描)配血试管号,确认无误后“保存”,打印机自动打印出交叉配血单,操作者需要在交叉配血单上注明所用受血者标本的详细采集时间。

6. 按所选仪器或方法学对应的交叉配合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7. 将交叉配血结果填入交叉配血单,操作者签字,并加盖审核者签章。夜班时由操作者自己核对并加盖签章。

8. 核对配血单上受血者及献血者信息无误后,在“ 填写配血结果”栏目中录入结果并保存(或进行数据自动传输)。

9. 将患者和献血者标本放回标本架原位,及时将标本架放回标本冰箱。

10. 在配发血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直接在贮血冰箱中选择符合要求的红细胞成分,根据血袋号找到对应献血者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在《应急配血登记表》上登记,待配发血管理系统恢复正常后,补办配血手续,补打配血单归档。

11. 遇有交叉配血不合,参照《疑难配血处置管理制度》,仍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待妥善处理后方可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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