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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注药物的一般原则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输注的药液应稳定、无理化配伍禁忌。4.静脉给药应注意渗漏性损伤。但部分高渗药物如20%甘露醇、外渗超过24h时不宜热敷,否则会加速组织坏死。对于长期静脉注射药物引起注射部位的静脉壁炎性渗出,也可以用具有活血通络、舒筋利脉、清热利湿的药物局部湿敷。

1.静脉给药由于起效迅速,作用强而且难以逆转,风险较大,一般应遵循能口服给药就不选择注射给药的原则。只有当患者不适宜口服或者疾病治疗需要时,选择静脉给药方式。

2.静脉输液时,一般不宜加入其他药物混合输注。输注的药液应稳定、无理化配伍禁忌。如果需要两种或多种药物配伍时,应注意混合均匀并注意药液状态,如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其他异常改变时,应及时停药。

3.输液期间应保持药液无菌,一般应现用现配,不宜放置时间过长,以免药液污染

4.静脉给药应注意渗漏性损伤。有些药物本身刺激性强,应注意避免外渗到组织中。一旦发生静脉注射液外渗,应停止注射或更换注射部位,并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渗漏损伤程度和个体差异,选择热敷、冷敷、药敷或特异性药物拮抗药处理等治疗措施,消除组织水肿和药物对组织细胞的毒性作用。

(1)热敷:主要用于血管收缩药、阳离子溶液、高渗液和化疗药物的外渗,如肾上腺素、间羟胺、葡萄糖酸钙、甘露醇等药物。但部分高渗药物如20%甘露醇、外渗超过24h时不宜热敷,否则会加速组织坏死。

(2)冷敷:可减轻局部水肿和药物扩散,从而减轻局部组织损害,如化疗药物用20%~40%碳酸氢钠冷敷治疗效果较好。

(3)药物湿敷:可用50%硫酸镁溶液,每次20min,每日2次。对于长期静脉注射药物引起注射部位的静脉壁炎性渗出,也可以用具有活血通络、舒筋利脉、清热利湿的药物局部湿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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