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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届“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实行分级评选,即年级组织“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学校组织“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未能评为“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者则为本届校级“文明道德模范”。确定出竞选“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人选。

为进一步传承中华美德,弘扬先进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学生的文明礼仪素质、道德素质,促进我校德育整体水平不断攀升,经学校研究确定,本学年在高一年级开展“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此活动由教育处牵头,高一级部、高一各班班主任配合,学生会(含年级学生会)、团委会具体参与实施。

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标准

高一在校学生,凡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感恩亲情、关爱环境、关爱集体、勤俭节约、日积一语、日行一善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者,均可申报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

二、相关说明及名额分配

(一)相关说明

1.为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尽可能地为学生搭建展示品格、境界、素质的平台,多层面,多角度树立典型。本届“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实行分级评选,即年级组织“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学校组织“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

2.此项评选活动,分班后一个月内进行布置、启动,历时两个多月,二月下旬或三月上旬举行“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大会,对获得“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称号者,学校要予以表彰。

(二)名额分配

1.文明道德模范名额

高一本部78名;东区36名。

2.“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

高一本部9名;东区4名;

三、评选目的、重点与原则

1.评选目的:(1)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民族文化,提升学生的文明程度,培养学生自觉修身立德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成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素质全面的现代人;(2)发现典型,树立榜样,用学生中的楷模去教育学生,引领学生,影响学生,构建和谐、向上、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地繁荣学校精神特区。

2.评选的重点:在于参与,在于过程,在于事迹展示,在于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带动全局。

3.评选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的主要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选推荐、年级综合量化排队(行为指标量化、荣誉加分、学习成绩量化等)、事迹展示、师生评议择优确定。

五、评选产生办法

1.“文明道德模范”的评选产生,由年级参照本文制定的标准,结合年级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细则。“文明道德模范”名额要按系列分配,既要考虑系列的班级数量,又要照顾到系列的特点,力求做到名额分配、评选办法科学、公平、合理。

2.按照下达到各个系列的“文明道德模范”数额,根据各系列申报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分别依照1:1的比例,首先确定出“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然后,由该候选人所在班学生表决确定,但班内学生赞成率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要按照该系列申报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要在“文明道德模范”中产生,具体办法:(1)先由各级部根据各个“文明道德模范”综合量化成绩以及该生素质、水平、能力等多种因素,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每班推荐1人参加年级“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竞选。(2)在“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竞选大会上,各候选人要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5分钟)进行事迹演讲,评委根据各演讲人的演讲内容、质量、效果,进行划票表决,按照各竞选人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出本级部参加学校“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的候选人。

4.“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要在13名候选人中产生。具体办法:各竞选人之间要进行“事迹、演讲艺术、语言表达、精神风貌”等多方面的展示与角逐。最后由评委投票表决确定10名。未能评为“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者则为本届校级“文明道德模范”。

六、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公布学校“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2.教育处、团委会要利用橱窗、广播对活动开展的意义、目的进行广泛宣传;

3.各班要利用班会、德育活动课组织学生学习方案精神,掌握与领会其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本人自愿写出参与竞评的申请。

4.各级部根据本方案精神及要求,制订出具体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暨“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确定阶段

1.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量化成绩等情况,按照本文相关要求,确定出“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

2.由级部、年级学生会组织、举行竞选大会,观众不少于300人,评委不少于50人 。确定出竞选“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人选。并于2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报教育处。(西校区可分系列)

第三阶段:“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宣传展示阶段

1.级部将评定的“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均要写出1000字以内的典型事迹材料和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并交本年级部。

2.各年级部要利用展牌、橱窗、校园广播大力宣传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人的先进事迹。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可以跨校区宣传,可以在学校醒目凸显的位置进行展示和宣传。

4.学校教育处、团委会也要通过广播、周讲评等形式宣传候选人的事迹和亮点。

5.各年级要认真负责地把好本年级参加“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人演讲材料、演讲质量的关口。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指导,精益求精,切实做到演讲质量好、感染人。对竞选人的演讲进行三次以上的培训、指导、演练,确保演讲质量和演讲效果。

第四阶段:“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竞选确定阶段

1.教育处、校级学生会联合组织召开“十大文明道德模范”演讲竞选大会。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及班主任全部参加,届时学校还将邀请部分学生家长参加。

2.教育处、学生会,将组织和邀请学生代表,教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百人评委会,负责划票表决。

3.选票由教育处负责设计与印制。

4.在竞选大会上,候选人分别演讲个人事迹,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个候选人事迹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划票。

5.教育处要制定出填写选票的规划,以防止和避免废票、无效票的出现。

6.根据候选人得票的多少,按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出名次,前10名当选为衡水中学第五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其他3名竞选人确定为校级“文明道德模范”。

7.监票、唱票、计票工作由校级学生会派专人负责,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表彰及奖励

1.“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结果确定后,由学校领导当场为获得第五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同时对获得校级“文明道德模范”称号的同学进行颁奖和表彰。

2.校级“文明道德模范”所在班级加5分,“十大文明道德模范”所在班级加6分。

3.“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结果确定后,教育处要利用橱窗,团委会要利用广播宣传好“十大文明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4.凡当选的“文明道德模范”、校级“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者在本学期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要适当加分;在今后的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以上荣誉,在同样情况下,要优先考虑或加分。

5.学校还要专门对当选的第五届“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做出表彰。

八、相关要求

1.“文明道德模范”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代表性,要照顾到各个系列(文班、实验班、普通班)都有一定的数额;“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必须是道德高尚、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感恩亲情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必须是学生公认的楷模、榜样。评选时不照顾班级、年级平衡。

2.各级部、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抓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

3.要充分利用好这次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使“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在广大学生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

4.增强时间观念,保证活动质量,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相关名单、事迹材料等,对届时不能上报的级部,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5.如果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请及时上报教育处、校学生会,由组委会决定具体处理办法。

九、评选领导机构

本活动将聘请校长、主管校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教育处、高一级部、团委会、校学生会、各年级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负责“文明道德模范”、“十大文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发动及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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