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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立项程序的改革创新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以上分析,建议改进现有立项程序,建立起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第三方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应的规范体系。实施三审制,高校内部履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程序,最后是否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以全校职工代表大会赞成票数过半为依据;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按级别审核把关,在上极有关厅、局或教育部有关领导审阅前,先要求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赞成票数必须过半。总的三审制程序见图3-8。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改进现有立项程序,建立起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第三方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应的规范体系。依据《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和《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实际管理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以及《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结合普通高校的实际情况,高校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三审制基本程序为:

(1)高校内部的规范程序。

①校园规划。普通高校有关下属二级学院(系、所)或二级机关部、处(室),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事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定额和标准(1992年颁布的《普通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科学制定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校务会或党委会研究,最后经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②需求分析。校园基本建设规划是一个初步的轮廓,并不精细和准确。在此基础上,普通高校二级机构即项目的具体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求,结合具体的功能用途,即教学所需的教室、实验室、行政办公、综合服务等具体功能,提出各类用房的房间数量和基本尺寸大小,报普通高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审查。

③分析审查。普通高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对有关二级单位提出的各功能用房,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和筹融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充分与二级单位沟通,并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辅助学校科学决策项目规模和投资大小。

④委托代理及协议签订。高校基建职能部门委托有咨询资质的咨询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双方洽谈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具体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高校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编制初稿。咨询公司按照国家关于公用事业单位咨询的有关要求,选派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工作小组,在高校的配合下,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开展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公司有关人员提出多个方案,通过对比选择较理想的方案并形成可行性研究初稿,按合同约定期限递交甲方。

⑥初稿审核。咨询公司将形成的可行性研究初稿递交到高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该部门组织校内各方面专家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审计等)对初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的规模、投资及技术上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比较,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如何规避等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供咨询公司修改时参考。

⑦正式定稿。咨询公司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内部再进行一次审核分析、对照比较,形成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文稿并加盖具有资质的正式印章递交甲方。

⑧高层决策。高校基建职能部门对正式稿进行最后一次把关审核,会同咨询公司将项目可研编制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向学校高层决策机构(校务会或党委常委会)报告。学校高层领导根据项目情况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或无修改意见。

⑨代表投票。学校召开全校职工代表大会,就要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重要内容向职工通报,大会讨论并投票确定是否上报立项。若半数以上职工投票通过,则可研报告可以上报,否则须进一步重新论证或停止项目的启动。

⑩报批立项。若高层有修改意见,咨询公司根据高层决策会议有关精神进行修改完善,若无修改意见,则由高校基建职能部门起草正式上报红头文件,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一并上报高校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立项。

高校内部的规范程序是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科学性的必然要求,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尊重了民主和民意。其详细的程序见图3-5(Y—Yes,N—No)。

图3-5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高校内部可行性研究基本程序图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程序。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高校基建职能部门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请示文件后,先由分管高校的负责人审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找问题,若发现问题则直接与高校主管基建负责人联系,要求其修改完善可研报告或补充相关资料,审核基本通过后,再报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审阅,若发现问题,则与高校基建职能部门再沟通,修改完善或补充相关资料,若无问题则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讨论。其程序见图3-6。

图3-6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图

(3)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由教育系统熟悉高校基建管理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专家库,实施回避原则,即审查项目时,与项目相关者的学校专家不得参加咨询会。项目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时,对有关情况不清楚者,可以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和高校基建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参会答疑。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讨论决定项目是否必要和可行,若必要性和可行性均获通过,那么是否有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批复意见及建议。最后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无记名投票数为依据,若专家咨询委员会赞成票数未达到50%,则不同意立项,则学校须进一步做好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其程序见图3-7。

图3-7 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图

(4)立项批复总程序图。

实施三审制,高校内部履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程序,最后是否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以全校职工代表大会赞成票数过半为依据;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按级别审核把关,在上极有关厅、局或教育部有关领导审阅前,先要求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赞成票数必须过半。相比现有的审批制,增加了专家咨询环节,真正意义上体现了审批的含义。总的三审制程序见图3-8。

图3-8 三审制总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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