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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执言,还是文过饰非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时间,应者云集,教师朋友们也纷纷表示声援。真正乐于为教师利益代言的人,一定不会文过饰非。教师就其地位与作用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与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相当。只有那些真正懂得辨别是非、敢于担责的教师,才能够成为教师这个群体的代言人。

2015年5月。

上海某小学一女教师火了。

在公园里,灼热的阳光下,她戴着墨镜,傲然前行,而一个身高才刚刚到她肩膀的男孩,勉力撑着伞为她一路呵护。在另一张照片里,她怡然自得地坐在长椅上,那个孩子依然为她撑伞,不离左右。

照片引发媒体热议后,当事人受到了教育局的批评。

某知名教育专家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他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于第一时间著文声援女教师,他声称小学生给老师撑伞是发自内心的对老师尊重的表现,是亲密的师生关系的体现。他还趁机晒自己过去的经历,以自己的事例表明,这种做法不该受到指责。一时间,应者云集,教师朋友们也纷纷表示声援。后来,自然也有教育者著文反驳该专家的观点。

这件事的是非对错,现在大致已有定论,我不再啰唆。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警惕文过饰非的毛病。应当在是非面前,多一分客观的勇气与理性的智慧。

作为教师,我知道,倘若不能够勇于自我认识和批判,在文过饰非方面,就会有天然“优势”。

上课时,你明明错了,有学生指出来,你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说:“你能够发现这里的错误,真不简单,看来你是在用心学习,老师留下的破绽,你能够看出来。”

学生请教你一个问题,你并不懂,你可以很自然地回答:“这个问题,你自己去思考思考,不要依赖老师,你思考过再不会,明天来问老师。”

这样,老师就为自己赢得了面子和时间。

如果学生说:“我已经思考很久了,您能告诉我吗?”老师还可以说:“说明这个问题很有价值,你再思考思考;能够自己解决的一定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泄气,老师相信你。”

如果学生不依不饶,还要“纠缠”,教师还可以坦然地说:“我经常说,能够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能够请教同学的请教同学,你去找同学看看,说不定行。”

假如学生说,已经请教过班上最好的几个同学了,你还可以说:“我看,这个问题没有多少价值,你没必要去钻研。实在不行,你晚上回家可以上网查查,再不行,明天我告诉你。”

你看,在学生面前,老师永远是一个“什么都知道”的智者。

再比如:

学生值日时有些粗心,你在班级里狠狠地批评某个同学,结果这个同学委屈地说:“老师,今天不是我值日。”

你可以说:“每个人都是班级的主人,班级卫生不好,你看不到?难道你没有责任?”

假如这个学生还振振有词地“回敬”你,你还可以这样说:“不是你值日,老师就不能说了?你过去值日的时候难道没有被扣过分?现在振振有词了?你其他错误犯得还少吗?”

假如这个学生是班干部,老师则更可以理直气壮地批评:“你是班干部,你不感到自责吗?你还好意思感到委屈?”

……

老师真是个永远不会犯错的职业——如果决意不想承认自己的过失与缺陷,理由是可以找出一大堆来的。这种找理由的能力和方法,在一些专家嘴里通常被称为教育或教学“机智”。

在一些老师心里,自己是永远不会犯错的,也永远不必承认错误,更不应该接受任何指责和惩处,否则“师道尊严”就没有了。

这种落后、顽固的职业保护思想,其实质就是行业利己思想。

那些动辄为教师的过错申辩、声援的人,看起来是为了和上级“领导”“部门”做斗争,容易赢得“正直”“勇敢”的好名声;另一方面,又借着替“教师”这一职业说话,轻松赢得教师中那些同样不擅长思考特别是不善于自我反思、自我担责的群体的好感,以此获得众多拥趸。

这样的人,要么是文过饰非、强词夺理,不敢正视和承认教育者自身的问题;要么是别有用心,投机取巧,好出风头,哗众取宠——很像钱理群教授所说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往往利用偷换概念、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移花接木等多种方式,为自己或同行的过失找借口、推责任。大一点的,则说是体制造成的,不该怪罪教师;小一点的,则说是领导的责任,特别是教育局和学校领导的责任;再小一点的,则说是家长或孩子自己的责任。在他们眼里,教师永远不该承担责任,因为教师永远不会犯错误。即使有错误,他们也会认为需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必“小题大做”。

虽然这种现象只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看看一些论坛和群里,这种声音却往往最容易抓人眼球,也得人附和。这不是值得欣喜的好现象。

我曾应邀加入一个班主任群,加入后发现,里面充斥着各种牢骚、抱怨和指责,却鲜有自我反思的声音。我保持沉默,一言不发。后来,群主大概感到无趣,干脆把我“踢”了出来。还有多位名优教师也应邀加入该群,后来则是主动退出。一位说,整天发发牢骚,却还乐在其中,这到底是在为了成就群主自己的人气,还是真为了帮助班主任?奇怪的是,这样充满乖戾之气的群,还继续得以不断壮大。

教师如果连基本的是非观和责任感都不能保证,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和指责他人,特别是指责学生、家长、领导或社会风气等外部环境,即便他的身上拥有众多的光环,也很难称得上是一个可以教书育人的合格教育者。

真正乐于为教师利益代言的人,一定不会文过饰非。他们一定懂得教师这个职业应有的尊严首先不是来自职业本身而是来自教师自身;一定懂得教育的进步首先不是等待外部的改善而是源自教师自身的改进;一定懂得教师只有勇于自我批判和反思才会更加接近“教师”这个称谓所代表的全部内涵。

有的教师朋友,看到官员、警察、医生被指责与攻击,或者受到严厉惩罚,或者绝望自杀,心里满是痛快,甚至觉得还不够“过瘾”。但是,一看到教师同行受到指责,就不分青红皂白,“一致对外”,急急忙忙对任何舆论指责进行反击,为同行进行辩护和辩解。

这不是一个具备理性和良知的教师所应有的作为。

教师就其地位与作用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与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相当。教师享受的是与公务员相似的待遇(尽管一些待遇尚未完全落实),教师也拥有一定的“公权”。尤其是教师在学生面前的成人优势,让教师在学生家长面前,通常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掌控权。所以有人说,教师是准公务员和准公众人物。

教师如果不能学会自我检讨和自我审视,他的一些行为就容易失控与越界。这个失控与越界,有时是指对学生做一些不该做的事,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有时也指不做一些本该做的事,漠视一些本不该漠视的东西。

只有那些真正懂得辨别是非、敢于担责的教师,才能够成为教师这个群体的代言人。那些精致而精明的利己主义者,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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