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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

1. 工程索赔原因

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可以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指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以及战争、罢工等。

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5)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6)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例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向银行寄出了要求向承包人支付款项的付款申请,但由于邮递延误,银行迟迟没有收到该付款申请,因而导致承包人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收到工程款。

2. 工程索赔分类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之间的索赔。

(4)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为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即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3)按索赔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些。

(2)合同外索赔。

合同外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没有提出索赔的条件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要求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失提出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

4)按索赔事件的原因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类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财、人、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6)其他索赔。

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的常用索赔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件发生后,报送索赔意向通知,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单项索赔的优点是涉及的范围不大,索赔的金额小,工程师证明索赔事件比较容易。同时,承包人也可以及时得到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补偿。

(2)综合索赔。

综合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是指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多起索赔事件综合在一起,一般在工程竣工前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进行综合考虑,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由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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