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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来母与非来母“谐声”原因探索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文解字》来母与非来母“谐声”原因探索《说文解字》谐声系统中,相当数量的来母字与其他声纽字有“谐声”关系,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鉴于此,笔者以大徐本《说文解字》为依据、以徐铉切音为线索,对来母谐声现象作过穷尽式调查和分析,揭示出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的特点。本文着重讨论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的原因。

说文解字》来母与非来母“谐声”原因探索(1)

《说文解字》谐声系统中,相当数量的来母字与其他声纽字(非来母字)有“谐声”关系,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苏联学者雅洪托夫认为与来母字有谐声关系的字都是二等字,这些字是带有[l-]的复声母(2)。许宝华、潘悟云通过谐声、异读、方言等材料证明二等字与来母关系密切,认为与来母有谐声关系的非来母字的声母构成分别是:CL(一四等字)、Cr(二三等字)复辅音声母(3)。但是由于复辅音说毕竟只是一种假说,况且存在着文献证据不足和将所有的形声字纳入同一平面并按同一个音系对待等严重缺陷,所以,一直有人质疑。部分学者探求另外的解释办法,如施向东认为“介音r是与来纽谐声的关键”,并通过二等字、舌上音、照二组、重纽三等、轻唇音、精组与来纽的关系作了有力的说明。不过,把与来母有关系的非来母字的介音都视为r,则显得笼统,忽视了二等字与三等字介音间的区别。

从分歧中,也能发现基本趋同的一面,即一部分来母字与非来母字关系密切、非来母音节开头的辅音与韵母之间介入另外一个语音成分,该成分是语音变化和导致谐声的关键。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由于缺少对来母谐声现象作全面考察与深入分析,许多文章在立论过程中存在着顾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倾向。鉴于此,笔者以大徐本《说文解字》为依据、以徐铉切音为线索,对来母谐声现象作过穷尽式调查和分析,揭示出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的特点。本文着重讨论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的原因。

一、语音分化和异读是一字两谐的基础

李方桂提出二等韵在上古有卷舌介音r,三等韵有舌面介音j,指出这两个介音对声母的变化有作用;(4)李方桂认为:“由于辅音为介音所影响,到后来转移了原来的发音部位”(5)。上述意见值得参考。鉴于非来母字的二等音和三等音在谐声关系中地位突出,以及二等音与三等音毕竟有差别,我们认为二等介音r和三等介音j是某些单音节分化并导致出现一个来声元音节的根本原因,分化音(读来母)与被分化音(读其他声母)用同一个字,是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的基础。

对某词而言,读来母的分化音与读其他声母的被分化音最初如果用一个字来记录,就会出现异读的情况,异读字可以根据谐声造字的需要以其不同的读音参与谐声。

带介音r和j的音节,有两种特殊的音变。一是在声母与介音r或j之间插入一个音缀,使原来的一个音节分化为两个音节;一是声母的发音部位直接转移到r或j的部位上,就会产生一个读同[L-]声母的音节。图示为:

(1)CrV→(C+V'+rV)→CV'+LV或CjV→(C+V'+jV)→CV'+LV

(2)CrV→LV或CjV→LV

C代表辅音声母,V表示主要元音(韵尾从略),CrV和CjV代表分化前的音节,LV表示分化出来的读来母的一个音节。V'表示在声母与介音之间插入的音缀,它与辅音声母C结合,构成分音词的第一个音节CV'。

这种音变无论属历史音变还是口语或方言变化,其结果都会出现某词由原来只有一个读音变为两个读音的情形。

(一)第一种音变即“CrV或CjV→CV'+LV”式音变,跟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现象没有直接关系。

第一种变化的实质是一个单音词变为双音词,王立达、张崇等人称做“分音词”“慢读”,(6)或“嵌L词”,(7)并做过初步论述,如“埂—圪陵、惊—圪灵、眍—坷瞜、圈—窟联、拨—卜拉、摆—卜来、刨—扑老、蓬—扑楞”等。我们注意到,分音形式主要保留在方言口语中,如果有书面记录的需要,也是采用两字各记一个音节的方式,而不是让原来那个记录“合音”或“疾读”的字读双音节。如何看待分音现象,关系到上古汉语是否有“双音节字”,也影响到对谐声系统中一字多谐现象的解释。蔡永贵认为:“承认上古汉语中有双音节字(一字记录一个双音节词)的现象,就能很好地解释谐声字‘一声两谐’的现象”,“同一个声符(双音节字)为了适应被谐字的读音,或取前一个音节为声,或取后一个音节为声。取前音节者必成为一个声母系列,其后一音节者自然是另一个声母系列。这样便形成一些谐声字虽然声符相同,而其读音(这里主要是说声母)却分属两系的现象。这就是一些谐声字‘一声两谐’的真相及原因所在”。(8)该文举“角”“狸”“笔”“偻”“果”“来”“风”“仑”“辁”等字为例,根据它们在方言口语中有对应的双音节词,从而认为这些字也读双音节,并由此来解释一字两谐现象。蔡先生把“一声两谐”看做是声符字以不同的音节参与谐声所致,是卓见,因为同一个声符字两谐的前提就是该声符字有不同的读音,由此可以对《说文》中出现的异类“谐声”现象的原因作出新的符合谐声原则解释,尤其有利于我们查找和说明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的真实原因。但是该文认为“一声两谐”是“双音节字”前后两个不同的音节参与谐声所为,则是误会。

其实,蔡先生在文章中所举的例子连同“分音词”都属于同实异名现象,即同一个事物而有不同的名称,语言中属不同的词。把具有单双音对应关系的一组同实异名词当成一个词,并认为其中记录单音节词的那个字也有双音节的读法,则不符合汉字记词的实际。笔者撰文指出汉语中同实异名而呈单音、双音或多音对应的情况大量存在,但是,读单音节时书面上只用一个字来记录、读双音节时书面上必用两个字来记录。不能因为口语或方言中某个双音词与书面上某个字(词)指同一事物,就认为该字读做双音节,也不能因为某个单音词“分音”或“慢读”而出现双音节的现象,就认为书面上有“双音节字”(9)。丁邦新论述并强调过“汉字单音节原则”。(10)就“CrV或CjV→CV'+LV”式音变的情况来看,CrV或CjV、CV'、LV这三个音节中的任何一个跟其他两个音节都不是音同(或音近)关系,让代表其中某个音节的字参与谐声而造出符合另外任何一个音节的字,是不可思议的。

总之,一个单音词变为双音词即出现“CrV或CjV→CV+LV”式分化,并不出现“一字双音节”的现象,既非一字两谐的原因,也与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现象无关。

(二)第二种变化即“CrV或CjV→LV”式变化,导致异读。有异读的字或词可以根据需要,以其某个音读参与谐声,也可以是两个音读分别参与谐声,如果是后者,则会出现一字两谐的情况。

我们研究认为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与异读有关:音节结构中有二等介音r和三等介音j的词发生音变,分化出一个声母为来母的音节,成为一个异读字(词);有来母和另外一个或几个读法的异读字,可以根据需要以某个读音或不同的读音参与谐声,当该字以不同的读音参与谐声时,则会构成不同的谐声组;随着异读现象的消失,后代保留下来的读音如果不是异读字参与谐声时的那个读音,则会出现来母字“谐”非来母字、或者非来母字“谐”来母字的现象。

读音发生CrV或CjV→LV变化(即声母出现由C到L的变化)的词有四种情况:

1.原来读C,后来读L(出现先后或古今语音不同)。

2.原来读C,后来有C、L两读(形成异读词)。

3.原来读C,后来有C、L两读,分别代表源词和分化词(形成同源词)。

4.原来读C,后来在某一方言中读L(形成同实异名)。

第一种情况在古今语音交替使用的阶段与第二种情况没有区别。第三种情况,在没有另行造字承担其中一个音义以前,似同第二种情况。第四种情况,如果将方言与通语放在一个平面上,则似同第二种情况。总之,只要某词的读音出现由其他声母向来母的变化,那么就会出现“异读”情况。

异读词和异读字在书面语中司空见惯,某个单音节的词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读音,某个字也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读音,这在谐声关系、通假、反切又音等材料中有所反映。异读以其中某个读音(C或L)或不同的读音(C与L)参与谐声,会出现谐声系统复杂化,如果对参与谐声的那个字音无所察觉,看到的只能是同一个主谐字谐不同声纽字或不同声纽字“谐声”的情况。

二、来母、非来母异读与谐声造字

异读字可以根据需要,以其某个读音参与谐声造字,或者以其不同的读音分别参与谐声造字。当语音分化而导致某词有C音和L音两读时,记录该词的那个汉字必有C音和L音两读,在谐声造字过程中取其C音可以构成一个谐声组(C-C),取其L音则构成另一个谐声组(L-L)。

(一)以“异读词”原来的那个字为声符,造分化字的情况

在某个“异读词”本有某字来表示的情况下,需要另外造字来表示其中一个读音时,直接给原来那个字添加义符,就形成一个分化形声字。

1.分化字表分化音,如:

“降”,《说文》与《尔雅·释言》都释为“下也”。“隆”,《尔雅·释山》:“宛中,隆。”郝懿行疏:“中央下而四边高,因其高处名之为隆。”据《汉语大字典》,在“高、下”的意思上“隆”和“降”互通,原本代表一词,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眼。”《集解》引应劭曰:“隆,高也。”《韩诗外传》:“君人者,降礼尊贤而王。”《荀子·天论》作“隆礼”,俞樾注“作降礼乃叚字”(11)。又如《汉书·韦贤传》:“降杀一两”,在《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作“隆杀”。《墨子·上贤中》:“稷隆播种”,王念孙:“古者降与隆通”(12)

造“隆”读分化音记录分化词,是给代表源词的“降”添加意符“生”而成的。换一个角度来看,由于语音分化,“降”出现了见母与来母异读,“降”谐“隆”是利用了“降”读来母的那个音。

“史”,最初承担着后来由“吏”“事”“使”三个词分担的意义,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甲骨金文吏、史、使、事本为一字,后分化”(13)。按,从造字方法的角度看,给“史”字添加一个意符“一”,就成为一个会意兼形声的“亦声字”了。“吏”所代表的词是“史”的分化词;“吏”的读音(来母)是“史”的分化音。从谐声的角度看,“史”有生母和来母异读,“史”谐“吏”是取用了“史”读同“吏”的那个音。

2.分化字表分化前的音,如:

“使”,依方述鑫等《甲骨金文字典》,该字是以“吏”为声符、给“吏”字添加意符“人”而成的(14)。从金文“吏”通“使”的事实看,“吏”除承担分化音以外还曾表示过分化前的读音,如《吾攵簋》:“吏尹氏受(授)厘吾攵吉鬲。”句中“吏”应读作“使”。按照钟旭元、许伟建等的解释,“‘使’从‘吏’得声,‘吏’音本如‘史’”(15)。可见,“吏”字曾有两读,谐“使”字时采用了读同“使”的那个音。

“麥”,《汉语大字典》引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来、麦当是一字,夕当是到(倒)止形,于此但像麦根。以来叚为行来字,故更制繁体之麦以为来麦之本字”(16)。按,“來”(明二)(17)本来表示麦子,用分化音借表行来之来,故一字两读。后来另造“麥”字表示本音本义。从造字方法看,“麥”是给原来那个字添加义符“夕”而成的,为从夕、來声(明母)的形声字。“來”谐“麥”当是同音谐声。大概是因为“來”读“麥”的那个音已经失传,所以《说文》释“麥”为会意字。

可见,给原来那个异读字添加义符而成的形声字,无论用来表示当中哪个音,都是和谐的。

(二)借用一个字作声符,造形声字表示“异读词”的情况

在某个“异读词”原本没有专用字来记录的情况下,借用一个字作声符,造形声字来表示。

1.根据分化前的音造字。如果着眼于分化前的音,则借用一个与之同音的字作声符,通过添加义符构成一个形声字。如:

“尼”谐“秜”,据《集韵》“秜”女夷切,则是泥母字同母谐声。依据分化前的音借用“尼”作声符造“秜”(读泥母)。再用“秜”(读来母)表示分化音,形成一字两读。由于徐铉和《广韵》只保留了“秜”的分化音力脂切,所以出现泥母“谐”来母的误会。

2.根据分化音造字。如果着眼于分化音,则借用一个与之同音的字作声符,通过添加义符构成一个形声字。如:

“龍”谐“龐”,《广韵》“龐”薄江切,是分化前的音,《集韵》“龐”力钟切、卢东切,表示县名“都龐”之“龐”,是分化音。按,借“龍”作声符,添加义符“广”构成的形声字“龐”,是依据分化音造字,即“龍”谐“龐”是来母与来母谐声。“龐”在表示分化音的同时再表示本音,就出现一字两读现象。

又,由“龍”作声符的“寵”(《广韵》丑陇切、《集韵》卢东切)、“襱”(《广韵》卢红切、《集韵》良用切),是两读字,其中读来母的那个音该是谐声时的音。至于“龏龔”,推想谐声时也从来母读法。

对一个待要造字的“异读”词而言,借字谐音的着眼点不同,则构成不同的谐声关系,但是无论是依据本音还是分化音造字,都坚持了主谐字与被谐字同音谐声如果谐声的原则。不过这样的形声字还有一个外部职能——承担异读词那个没有参与谐声的音,因而也是异读字。

总之某字如果有来母和另外一个声读,那么可以取其任何一个读音谐声;无论哪种情况,都属同母谐声。

三、出现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现象的直接原因

对具有来母与另外一个生母的两读字而言,其参与谐声的那个读音如果到后来少用、不用或消失,其另外一个读音成为后来该字的通用读音,这时如果仅从表象上看问题,就是“来母字谐非来母字”或者“非来母字谐来母字”。

从语音分化的角度看,CrV或CjV→LV式分化,必出现异读;从造字方法和谐声的角度看,无论是采用添加义符的办法造分化形声字,还是以异读中的某个音为基准而借用某个字为声符来构造形声字,其谐声关系都是同音谐声,即主谐字与其被谐字的声母相同。某个“异读词”在本有某字来表示的情况下,该字在参与构造形声字以前就是一个异读字;某个“异读词”在本无其字的情况下,如果以其某个音为基准而借用一个字为声符来构造形声字,那么该形声字还会承担“异读词”的另一个读音,成为一个异读字。

字词对应关系以及字形与音义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异读毕竟给交际带来不便,根据交际和表达的需要,某些异读字变为一读。如果后来不用或者消失了的读音恰恰就是该形声字最初据以谐声的那个音,这时就会造成非来母字与来母字“谐声”的假象。不明此理或者以今律古,必然产生来母和非来母可以随意谐声的误会。如:

“樂”,按《广韵》《集韵》切音,有疑母(五角切、五教切)与来母(卢各切、力角切、力昭切)两组音,正因如此,取“樂”的两类不同音读谐声造字,就出现了“一字两谐”的情形:“樂”(来)—“觻濼鱳;img42;櫟瓅轢礫img43”(来);“樂”(疑)—“爍鑠”(疑)。“樂”的异读现象一直保留到显现汉语中,只不过疑母变成了零声母罢了。

“京”,韵书只保存举卿切(见三)一读,但由“京”谐声的字分两组:“京”—“凉img44椋辌img45img46谅”(来);“京”—“鲸猄婛鶁麖倞”(见)。被谐字“倞”在《广韵》有渠敬切(群母)和《集韵》力让切(来母,“同亮”)两读,可以推知“京”原有来母与见母两读。

“烙”,《广韵》卢格切(来一),《史记·殷本纪》:“炮烙之法”,《索隐》:“烙,一音阁。”《荀子·议兵》:“为炮烙刑”,杨倞注:“烙,古责反(见二)。”说明“烙”除来母读法外,还有见母读法。显然,“各”谐“烙”被误会为见母字谐来母字,是“烙”的见母读法消失以后才有的。

又如“筆”,《广韵》鄙密切(帮三)。《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筆。”郭璞注:“蜀人呼笔为不律也。”《说文》:“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按,“律”(来三)、“聿”(喻三)、“筆”和“弗”(帮三),可见“筆”所代表的词在方言中有来、喻、帮母三音。又按,“筆”是“聿”的后起分化字,甲骨金文中用“聿”。方言中“聿”有三音,以“聿”做主谐字谐“律”和“筆”,是分别取了“聿”读来母的音和读帮母的音而出现的一字两谐现象。后来“聿”只保留了喻母一读、“筆”只保留了帮母一读,导致出现“喻母字谐帮母字”的误会。

由于来母、非来母异读的材料不够集中和系统,给研究带来不便。但是那些散见的材料,给我们提供了语音分化和异读的证据,成为探明来母与非来母“谐声”原因的重要线索。通过保留下来的材料尤其是反切又音或通假、方言材料,可以察见部分字确实有来母与非来母两读,并且也能说明今天看是“来母字谐非来母字”或者“非来母字谐来母字”的情况,在谐声关系发生的时代并非如此。赵诚《〈说文〉声系探索(一)》一文指出:“从音韵学以及从古代音系研究的角度而言,谐声关系不仅要韵谐,而且要声谐,即声符和从之得出之字在整个音读上都要相谐”(18)。我们的探索表明,后来看到的“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的现象,在谐声发生时是同声纽字相谐。“来母字与非来母字谐声”是主谐字或被谐字在最初参与谐声时的那个音退出语言交际的舞台以后才出现的,谐声关系建立之时并非如此。

四、余论

《说文》所收谐声字并非同一时代、同一地域产生的,以主谐字为线索在同一个平面上来系联、分类,再按《切韵》音系和等韵原理上推的办法来研究其谐声关系,采取这种办法,可以看出谐声的大势并找出基本规律,有它合理的一面,但也有严重的缺陷。

古书给汉字标音起于汉代,尤其是汉末始有反切,某些字的古读特别是异读可能在口耳相传的时代消失了,而没有音切。另外,反切本身也非一人一时一地所订,况且某字标某音均参有个人定音标准和捃遮。正因为保留下来的音注材料有限,不可能全面如实反映所有谐声现象的实际,加之非来母向来母变化的情况不合一般音变的规律,所以,单纯按《切韵》音系和等韵原理上推的办法不解决问题。赵诚《商代音系探索》一文针对“根据《切韵》音系和等韵来安排上古音系中每一个字的音韵地位”的倾向指出:“上古同谐声之字,因为在《切韵》或不同声、或不同韵、或不同调,在等韵或不同等、或不同呼。因而被分配在不同的声、韵、调、等、呼的音韵地位上。……完全用《切韵》和等韵来绳上古字音,必然不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周秦古音的现实。”(19)出现来母与非来母“谐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此。

“异读”或一字多音的原因比较复杂,不唯语音分化。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在分析“同形字”现象及其成因时所举的大部分例子,如“大”“立”“月”“只”等在甲骨文中还表示“夫”“位”“夕”“获”,(20)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字在商代就是异读字,《文字学概要》揭示的“同形字”的原因也是相当一部分字读多音的原因。一部分音义不同的字在演进过程中出现讹变、合并、简化而导致同形的情况,在甲骨文以后从未间断。《说文》储存的是经过动态变化以后的字,其中自然也包括一些没有语音分化关系的同形异音字。某个异读或多音字的不同读音可以分别参与谐声而构成几个不同的谐声组、也可能是其中某个音节参与谐声,无论属哪种情况,都合乎谐声原理。应该注意的是许慎对某些字的说解有误,时建国对此有过专门论述,如把某些纯表意字分析成形声字,或对不同声符讹变混同的情况没有察觉等(21)。由无理据因素导致的不和谐声原理的现象,与合乎谐声原理的两谐或多谐现象交织在一起,有时不易分辨,但是,不能忽视或者否定异读或多音字以不同的声读参与谐声的事实。

对于声符与形声字声母不一致的现象,英国汉学家艾约瑟、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等提出复辅音的假说以后,部分学者赞同并倡导。但是复辅音说可靠性也一直被人怀疑,正如周长楫所论证指出的那样:复辅音说的提出原本是为了便于“揭示它们后来各自成为单辅音的结果”,可“依然不能顺利解决声母的分化和演变问题”(22)。王力先生针对复辅音的问题指出“从谐声偏旁推测上古声母,各人能有不同的结论,而这些结论往往是靠不住的”(23)。我们认为,用谐声材料研究声母问题,必须结合语言,立足于字词关系,因为字仅仅是记词符号,字的读音及其变化到底还是由于语言中词的读音及其变化所决定的。一字两读或多音以及参与谐声时的那个读音后来消失或罕用,是主谐字与被谐字声母不和谐的直接原因,而一字两读或多音又因为语言中的词有两读或多音。不明此理,而对一字多谐现象采取声母叠加的方法,必然出现没有文献语言作内证的二合、三合甚至四合的复辅音现象。

【注释】

(1)本文是硕士学位论文《来母谐声现象研究》(1998)中的一部分,2006年9月,在北京大学“首届汉语音韵学青年学者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张渭毅先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在此致以真诚的感谢。

(2)[苏]C.EXOHTOB.叶蜚声等译,见《上古汉语中的复辅音》第21页,《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4期。

(3)许宝华、潘悟云:《释二等》,见《音韵学研究》第三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9页。

(4)李方桂:《上古音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2页。

(5)李方桂:《上古音》,载《中国语文》1984年第2期,第140页。

(6)王立达:《太原方言词汇的几个特点和若干虚词的用法》,载《中国语文》1961年2月号,第26~28页。

(7)张崇:《“嵌L词”探源》,载《中国语文》1993年第3期,第217页。

(8)蔡永贵:《复辅音声母:一个并不可信的假说——谐声字“一声两谐”现象新探》,载《宁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6页。

(9)刘忠华:《古有“一字重音”说质疑》,载《音韵论集》,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0页。

(10)丁邦新:《上古汉语的构词问题——评Laurent Sagart:The Roots of oid Chinese》,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六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页。

(11)《汉语大字典》(缩印本),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页。

(12)《汉语大字典》(缩印本),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页。

(13)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419页。

(14)方述鑫:《甲骨金文字典》,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238页。

(15)钟旭元、许伟建:《上古汉语词典》,海天出版社1987年版,第8页。

(16)《汉语大字典》(缩印本),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页。

(17)括号中“明二”表示明母二等。

(18)赵诚:《〈说文〉声系探索(一)》,载《古代文字音韵论文集》,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10页。

(19)赵诚:《商代音系探索》,载《古代文字音韵论文集》,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78页。

(20)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08~219页。

(21)时建国:《上古汉语复声母研究中的材料问题》,载《古汉语研究》2002年第2期,第11~12页。

(22)周长楫:《上古汉语有复辅音说之辩难》,载《厦门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第25页。

(23)王力:《汉语语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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