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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关于“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各高职院校和专家学者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不一致,因此对其资格的认证标准也各有不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双师素质”的界定丰富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反映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标准的理解。

(一)现行“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

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关于“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各高职院校和专家学者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不一致,因此对其资格的认证标准也各有不同。

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做了定义,即“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2)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现行认证标准存在的问题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双师素质”的界定丰富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反映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标准的理解。但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现行标准存在着以下几个缺陷:(1)量化指标界定不清晰,可操作性较差;(2)缺乏专业类别与鉴定等级的区别;(3)认定标准过于简单,缺乏教师教学活动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有机融合;(4)缺乏建立目标激励机制,一旦认定,无须再努力;(5)缺乏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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