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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质押风险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研究视角比物资银行、融通仓、物流银行的范围更为广泛,因而进一步拓宽了金融物流的研究内容。曹静通过研究认为,金融物流公司是金融物流服务市场的主体。这些研究成果都是基于金融物流业务的不同视角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开展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有效地规避

我国金融物流的研究开始较晚,但国内最先提出了物资银行、金融物流、保兑仓、融通仓、物流金融等一系列概念,并将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等问题作为研究重点,目前大部分研究还停留在实践经验的总结方面。

1.物资银行与物流银行研究

陈淮(1987)较早提出了构建我国物资银行的基本设想,建议将物资流通和货币融通结合在一起。赵明慎(1993)基于当时的物资银行带有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这一背景,详细研究了物资银行的运作方式问题。任文超(1998)提出利用“订单、信息、资本”三要素解决市场再创造和利润再发现问题,以便于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于洋、冯耕中(2003)认为,物资银行可以将银行、生产商或经销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银行的传统信贷模式转变为不动产贷款和动产质押贷款相结合的信贷模式,并深入研究物资银行业务运作风险及其控制方法,提出了基于权利质押和基于流动货物质押的两种物资银行运作模式。任文超(1998、2006)深入研究了物资银行的业务问题,指出当制造企业或贸易企业需要向银行贷款而又没有足够的不动产质押时,企业可以将其拥有的原材料、产成品或半成品等动产向银行质押以获得贷款,从而将物资银行提升到物流银行的高度。

广东发展银行最早提出“物流银行”这一概念,杨晓依(2005)在系统分析广东发展银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的基础上,认为物流银行业务包括融资、结算、贴现等内容,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杜红权、胡介埙(2005)对开展物流银行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分析,指出物流银行涉及第三方物流企业、融资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三个主体,主要从事质押、担保、垫资等一系列业务模式。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认为,物流银行业务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林瑞欣(2010)系统地梳理了物流银行的概念、分类与特点,基于供应链金融视角分析了我国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银行和基于流动货物质押的物流银行的主要运作模式、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认为物流银行能够破解物流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成为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互补发展的良好契机,提出了建立综合性金融物流服务平台是发展物流银行业务和防范风险的一种具体操作模式。

2.金融物流研究

邹小芃、唐元琦(2004)首次提出“金融物流”的概念,认为金融物流就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并引入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和担保企业。此后,有关金融物流的研究不断增多,并在金融界引起广泛重视。

陈祥锋、朱道立(2005)基于整个生产供应链的角度研究金融物流问题,认为仓单质押、替代采购、授信融资等业务不仅有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且有利于整个生产供应链,有利于资金在整个供应链条上的周转,从而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融资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共赢效果。其研究视角比物资银行、融通仓、物流银行的范围更为广泛,因而进一步拓宽了金融物流的研究内容。

(1) 金融物流运作模式研究。

唐少艺(2005)认为,从事金融物流业务的主体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是参与者。曹静(2005)通过研究认为,金融物流公司是金融物流服务市场的主体。这些研究成果都是基于金融物流业务的不同视角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关于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展开研究。朱道立、石代伦、陈祥锋(2004)基于融通仓的角度认为,金融物流可以分为基于动产管理、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三种运作模式。唐少艺(2005)认为,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较多的两类金融物流服务产品就是代客结算业务和融通仓业务。代客结算业务分为垫付货款、代收货款两种模式,而融通仓业务分为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业务两种模式。闰俊宏、许祥秦(2007)则认为,金融物流可以分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和存货融资模式。王开勇、王丰、彭良涛(2007)进一步扩大了研究视野,详细分析了金融物流在国际结算中的运作模式这一问题。莫静、李俊萍(2007)则将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分为物流结算、物流仓单和物流授信三种形式。赵道致、白马鹏(2008)从加快中小型物流企业资金周转的角度出发,提出应收票据管理的金融物流创新模式,并对该模式的结构和关键流程进行研究,得出该模式的可行域。潘永明、纪富镇(2010)认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遇到了很大瓶颈,金融物流应运而生,研究金融物流发展模式问题对我国金融物流的快速发展尤为重要。

随着金融物流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一些学者开始更为具体详细地研究金融物流的运作流程,甚至将金融物流扩展到我国整个经济网络的宏观层面。徐菲(2010)根据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四大业务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视角研究金融物流的业务环境和发展方向,并应用实例分析金融物流风险控制的具体方法。董文雪(2011)将目前已有的金融物流集成产品运作模式以流程图的形式展现出来,进一步研究期货与金融物流相结合创造价值增值这一问题,提出了卖方和买方授信两种情况下的金融物流运作模式,认为金融物流与期货相结合进行价值创造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李毅学、汪寿阳、冯耕中(2011)针对统一授信金融物流创新模式中季节性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核心风险控制指标—质押率展开研究,通过参考贸易融资中“主体 + 债项”的风险评估思路,构建融资约束下的博弈模型;通过融资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Stackelberg动态博弈分析下侧风险规避的质押率决策,得出初始质押存货不同的融资企业贷款下侧风险限制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率决策的影响。李美艳(2012)将金融物流的研究视角扩展到整个经济网络,认为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物流政策因素、科技进步因素、物流服务内容的市场需求因素等,都是金融物流变迁的主要动因。因此,银行必须掌控融资企业的货权,保持商品总值对融资敞口的保障效应,才能有效地规避质押品选择、质押物监管等方面的诸多风险。她还指出金融物流三方参与主体的关系是互惠关系与博弈关系,通过构建三方参与主体的博弈模型,定量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对金融物流业务主观信用风险产生的影响,从而提出促进我国金融物流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2) 金融物流监管研究。

开展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有效地规避这些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宰予东(2004)以融资租赁和物资银行的服务与创新为例展开研究,认为只有通过不断的金融物流业务创新,才能推动物流业朝着多样化、综合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只有通过不断的金融物流工具创新,才能推动物流业的现代化进程;只有通过不断的金融制度及管理模式创新,才能推动物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进而说明金融物流管理的重要性。彭志忠(2007)运用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研究金融物流的信任机制问题,采用价值链分析方法改进了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价值链模型,提出金融物流参与三方的价值链模型,进而研究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问题。杨娟、任晓艳、时广静(2008)研究了质押品存放在监管方仓库、贷款企业自有仓库、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三种仓单质押业务模式,并从客户资信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内部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方面构建了仓单质押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刘斌(2010)通过归纳金融物流的主要业务模式,结合物流企业的监管职责分析巡查工作要点,据此建立基于重点业务控制和考虑处罚成本的物流企业巡查流程并进行了优化

随着金融物流监管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不断延伸这一研究领域。严飞、汪传旭(2010)从质押激励和监督角度研究船公司的金融物流业务运作,认为船公司可以通过进口商的最优订货量、最佳质押量制定出最有利的质押率,据此建立船公司的质押率优化模型。闰英、叶怀珍、陈思、甘蜜(2011)通过分析存货质押融资模式、风险管理、服务定价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企业进行存货质押融资的依据就是融资企业的利润增加额大于融资成本,据此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存货质押融资服务定价模型,并通过实例分析确定了服务价格的区间范围。段欢、胥丽莉、李晓晶(2011)认为,金融物流服务的安全监控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物联网作为一个新兴平台,其可视化、可追溯化技术对解决金融物流产品监管的安全性问题很有帮助。

金融物流质押监管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一些学者从开发金融物流质押监管信息系统的角度展开研究。李浩(2014)基于B/S架构设计了一套金融物流质押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登录系统、主界面、收货管理、入库管理、发货管理、仓库管理、质押监管、系统设置等功能模块,实现了金融物流质押监管的系统化。陈文洋(2014)通过Windows窗体应用程序、Web Service、嵌入应用程序的地图服务网站、Oracle数据库等相关技术,基于揉合的C/S和B/S架构设计了一套金融物流监控系统并实际运用,从而提供了一套安全、可靠、高效的金融物流业务监控解决方案。胡勇(2015)通过构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的双方博弈模型,分析博弈模型中的战略Nash均衡、混合战略Nash均衡,揭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之间的监管博弈运行机理,指明该监管博弈模型的具体应用方向,并提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建议。

(3) 金融物流风险防范研究。

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介入,传统的两方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已经不再适用,解决金融物流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需要一种适合参与三方主体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储雪俭、梁虹龙(2005)的金融物流理论,徐明川(2006)的金融物流博弈分析等,从定性方面对金融物流三方主体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研究,提出了防范金融物流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徐雅丽(2004)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展开研究,认为基于贷款额度或贷款质押率等单一指标研究金融物流风险管理的影响具有局限性,应该构建一个基于三方利益主体、准确全面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认为,通过深入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市场价值,以及仔细辨别质押权利单证真伪等措施,可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很好地控制金融物流业务中的信贷风险。艾东(2005)认为,质押品权属的审核、质押品市场行情的动态检测与统计分析、授信主体贸易的真实性审核等措施,都可以作为防范金融物流融资业务风险的具体方法。赵晶晶(2007)对商业银行从事金融物流业务的信用风险识别和防范进行了深入研究。莫静、李俊萍(2007)深入分析了金融物流业务中抵押物的安全风险、银企之间的沟通风险和相关法律风险,进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唐少麟、乔婷婷(2006)认为,金融物流业务风险可以分为欺诈类风险、业务操作类风险、仓单风险、质押物最低库存控制风险等,这些风险都可以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金融物流风险防范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针对金融物流风险的产生机理和信用在金融物流业务运作中的重要作用展开研究。于萍(2008)根据违约概率内生假设条件,充分考虑抵押物的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量化地给出了融资企业收益最大化的利率和相应的质押率。刘涛、李帮义、孙涛(2009)通过分析金融物流业务中的共同代理业务及其基本特征,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定义并推导了共同委托模式下金融物流业务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提出了金融物流成员合作与激励的有关建议。周星(2009)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信用违约的互换对象,深入研究了融通仓业务风险体系的各种因素,认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存在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可以采用信用违约互换方法对金融物流业务全程进行控制,并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制定了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赵道致、郭晴(2011)认为,有效的风险价值度量方法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可以通过Merton模型度量每个企业的预期违约率,进而度量其信用风险的大小。李毅学、张媛媛、汪寿阳、冯耕中(2011)研究了基于统一授信金融物流创新模式中季节性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重要风险控制指标—质押率,得出贷款下侧风险的限制能够对物流企业最优质押率的决策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胡盼盼(2011)通过总结金融物流业务的特点及其运作模式,基于信用风险理论构建了金融物流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金融物流信用风险评价模型,以便于商业银行根据数据分析确定贷款额度及其风险程度。潘福斌、欧颖(2011)基于物流企业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视角分析了仓单质押业务开展过程中面临的质押物选择不当、质押物监管不严、仓单使用不规范、企业资信不良等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仓单使用、严格审核质押物、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投保物流保险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何娟、蒋祥林、王建(2012)研究了存货质押业务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之间的Stackelberg博弈行为,定量化地给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全面合作的具体条件。

金融物流风险防范涉及技术问题,一些学者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展开研究。董文雪、刘娟娟(2012)基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金融物流运作并作为银行代理人的角度考虑,运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构建了一个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风险承担主体、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资源为依托、兼顾三方主体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得出融资企业贷款的综合权数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融资企业提供金融物流服务的风险等级,从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决策参考。张君(2014)构建了金融物流业务风险控制体系框架和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金融物流业务全面风险控制模型,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金融物流风险控制的目的。

3.融通仓研究

国内学者最早是从仓单质押融资角度开始研究“融通仓”这一业务的。张平祥、韩旭杰(1997)通过对粮、棉、油仓单质押业务的研究,认为仓单质押贷款可以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但限于当时的局限性没有引入第三方物流的思想。罗齐、朱道立、陈伯铭(2002)通过研究提出了“融通仓”的概念,认为“融”是指金融,“通”是指物资流通,“仓”是指物流仓储,并从狭义的角度研究了融通仓的服务功能和运作模式,进而指出金融物流是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物。此后,国内学者关于仓单质押融资的研究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化并不断走向成熟,如曾文琦(2005)、姚建凤(2006)的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研究;徐雅丽(2004)、李媛(2006)的融通仓风险管理研究等成果不断涌现。从2005年开始,朱道立、石代伦、陈祥锋陆续推出了融通仓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包括融通仓的概念、服务内容、发展历程,“纵向融通仓”、“横向融通仓”、“星状融通仓”、“网络融通仓”以及融通仓的运作模式等内容,有关融通仓运作模式的研究不断深入。

融通仓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一些学者从不同侧面对此展开研究。曾文琦(2005)通过研究仓单质押贷款的设计原理与运作方式,指出仓单质押业务存在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不相符的问题,因而容易出现伪造或变造仓单进行质押、争议财产质押、重复质押等诸方面的风险,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慎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参与三方运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仓单质押业务管理与控制等,都是仓单质押业务得以开展的关键。李伟红(2006)认为,允许客户利用市场经营的商品进行质押贷款,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经营的融资问题,从而争取到更多的流动资金,达到实现规模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监管融资企业的质押商品,既可以增加配套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入驻,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提升企业的综合价值和竞争力,又可以更好地融入到融资企业的商品产销供应链之中,有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整合,同时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监管质押物,大大降低了贷款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既可以放贷,又能吸引储户,更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效益。李小飞(2007)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角度研究了仓单质押业务的意义、静态和动态仓单质押业务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徐明川(2007)对静态、动态和标准仓单质押三种模式的赢利方式进行分析,指出了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所在,提出了控制仓单质押融资风险的具体对策。

关于融通仓业务风险控制问题,国内学者也从不同侧面展开研究。闰俊宏(2007)通过研究,运用多层次灰色综合评价法构建了基于存货质押融资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周钊、王勇、涂鹏(2009)在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型中加入“公平偏好”这一因素,研究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的激励和监督问题,将观测到的n个物流企业参与存货质押业务业绩的平均值作为激励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考虑监督的均衡结果。于萍、徐渝(2010)运用激励理论分析物流企业在存货质押三方契约背景下提供信息服务的激励问题,分别构建了卖方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市场结构下的激励优化模型,计算得出固定委托费用契约是信息对称时的最优激励契约、分成契约是信息不对称时的最优激励契约这一结论。张钦红、赵泉午(2010)研究了存货需求在随机波动时如何确定银行的最优质押率问题,并分析了不同风险偏好对质押率的影响。

目前,国内外学者有关金融物流的研究还较为零散,虽然各位专家学者从各自的专长领域对金融物流进行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普遍缺乏系统性,研究视角过于狭窄,更没有从整个经济网络的视角研究金融物流问题。本书正是基于上述问题的全面考虑,系统性地对金融物流监管绩效和融资风险控制理论进行研究,并就金融物流三方参与主体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我国金融物流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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