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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要了解的团员教育与管理知识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是共青团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其中特别是要注重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使团员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知识,自觉遵纪守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正常的民主程序,参与团内管理与社会监督。深入了解和研究青年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对于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团员教育和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引导团员青年全面、深入地领会科学发展观。

团员教育的内容和方针、目标

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团的最基本的社会职能是教育,即按照党的要求,用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青年,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是共青团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所以,开展团员教育,提高团员素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任务,也是团干部日常主要工作之一。

团员教育的工作方针是:“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热情爱护”就是要充分地信任和满腔热情地关心团员,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正面引导、理论灌输和典型激励等方法,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调动团员在本职工作、团内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模范作用,并要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严格要求”就是要用团员标准和团的纪律去规范和约束团员的言行,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同时,要坚持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使团员在严格的团内生活中经受锻炼、健康成长。

团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即增强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正确参与团内与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遵守社会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治意识,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其中特别是要注重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

根据团员教育基本目标的要求,团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团员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团员在了解国情的基础上,加深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认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3)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团员了解团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明确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自觉发挥模范作用。

(4)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团员带头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使团员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知识,自觉遵纪守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正常的民主程序,参与团内管理与社会监督。开展团员教育的必要性和当前任务

在深化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团员青年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

首先是广大团员青年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创造,自立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员青年思想更为活跃,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得更快,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意识逐步形成并不断增强。自立自强,崇尚竞争,积极进取,成为当代团员青年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广大团员青年的价值取向趋于多样化,行为更加务实。团员青年在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为社会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的同时,还要求社会予以承认和重视,满足其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即达到个人、集体、社会的兼顾,奉献与获取的统一。事业成功,个人生活幸福,自我价值实现为当代团员青年所看重,也是他们追求与努力的目标。

第三,广大团员青年的社会交往更加积极主动,社会流动性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封闭格局,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不断增大,区域流动性进一步增强。这就使得团员青年的社会交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团员青年打破身份、地域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涌动的社会大潮中不断地寻求更加有利于自我发展的空间。

第四,广大团员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健全法制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团员青年作为一支最积极、最具生命力、最少保守思想的社会力量,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化,反映着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团员青年逐步树立起牢固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总之,团员青年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变化,在本质上是与社会的变革、发展同脉同流的,反映着时代进步的潮流,代表着时代发展的方向。深入了解和研究青年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对于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团员教育和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具有重要的意义。团干部直接面向团员青年开展工作,更应该注意经常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关心他们的所盼所求,在思想和行为上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

新世纪新阶段,跟随党走过九十多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青团,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始了新的征程。团结带领全国亿万青年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实现我们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是历史和时代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共青团肩负起这样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用科学理论构筑青年一代的精神支柱。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教育青年,引导青年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在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学生中兴起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高潮,引导广大青年努力为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做贡献,努力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

当前,要在团员青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活动。

一是要引导团员青年全面、深入地领会科学发展观。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帮助团员青年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精神实质,努力把握这一思想的科学内涵,不断提高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在青年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教育,帮助青年认识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和完全统一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的新创造、新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是要引导团员青年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用党的建设的辉煌成就,对团员青年进行生动丰富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新情况,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关注的现实问题,把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说充分、说清楚,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要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学习辅导,针对青年学习中的难点、热点释疑解惑,立足新的实践,分析新的情况,回答新的问题,着力把道理说清楚、说充分,增强理论武装工作的说服力、战斗力。要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和青年科技创新等活动,在推动团的重点工作中推进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三是要针对不同青年群体的特点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认真研究不同青年群体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效性。团干部、大学生和各条战线的青年骨干是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团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深入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思想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组织引导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贯彻的职责。

四是要运用多种形式不断推进理论学习宣传活动。要发挥共青团的优势,通过读书会、座谈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办培训班、实践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网络在理论学习中的作用,生动活泼地进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贯彻。

在新形势下,加强团员教育,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把重点放在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上,引导青年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要广泛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帮助和引导团员、青年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的基本问题,从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起全民族的共同理想。要通过经常的、系统的团的知识教育,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地站在时代的前列,在发挥市场经济、建设精神文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要注重帮助团员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团员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使他们自觉学习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实践。大力倡导刻苦钻研、勇于攀登的探索精神,引导团员在学习中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循序渐进。

(3)要积极开展对团员的先进技术的培训,努力为他们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有利条件。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学科技积极分子,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带动更多的团员、青年学科学、学文化,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团员的经常性教育

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扩大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团章》、中国青年运动史、团史和团情知识教育,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

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教育引导团员“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为主线,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团章》为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建立健全团员经常性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团员经常性教育的主要目标有以下方面:

(1)进一步增强团员政治意识。使青年团员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青年一代适应时代要求、促进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从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光荣传统,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努力开创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2)进一步增强团员组织意识。不断强化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培养团员的民主参与意识,教育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进一步增强团员模范意识。不断增强作为一名共青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的模范、学习进取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自觉奉献的模范和倡树新风的模范。

团员经常性教育要坚持以下工作原则。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团员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中接受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易于接受,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激发团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切合实际、分类指导,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和服务相结合,切实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团员经常性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有如下方面:

(1)抓好学习培训。通过讲授团课、开设专题讲座、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好团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团员认真开展自学,积极为团员自学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通过举办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青年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学习活动更加丰富和生动。采用网络教学、电化教学、远程教学等多种信息化教育方式,丰富和完善学习培训手段。

(2)加强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动员优势和活动优势,使主题教育成为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重点开展“永远跟党走”、“我与祖国共奋进”等主题教育活动。以重大活动、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在团员中广泛开展“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重温入团誓词”、“学理论知团情”等主题学习活动。

(3)开展实践活动。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团的重点活动项目,组织团员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成长和提高。鼓励团员青年到西部、到基层经受锻炼,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无私奉献,增长才干。

(4)严格组织生活。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和团日活动制度,从基层团的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严格团的组织生活,规范团的活动仪式,教育引导团员增强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突出发挥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团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组织团员认真查找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提高。

(5)典型示范带动。积极培养和选树青年典型,广泛宣传青年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通过组织青年典型事迹报告团,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和理论研讨会等方式,扩大青年典型的社会影响,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改进和创新青年典型的宣传方式,贴近青年,贴近生活,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要积极创新教育手段,拓展教育载体和阵地,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团员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为新时期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1)认真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深入研究新时期团员青年在群体分布、利益需求、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当代青年文化现象的调研分析。针对当前团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团员经常性教育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2)积极拓展教育阵地。努力挖掘拓展各级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教育功能,重视与普通院校开展合作,不断开辟和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少年素质拓展基地、青少年文化交流基地等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站、青年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构建适应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团员经常性教育阵地体系。

(3)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好青少年报刊、新闻出版机构等团属舆论阵地的作用。加强网络文化研究和网络媒体建设,创设网上教育平台,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

(4)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从团员行业分布、职业特点、文化水平、年龄层次等方面的实际出发,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规划。加强团员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团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完善培训教材体系,除指定团内培训教材和资料外,积极编选推荐知识性强、通俗易懂、健康有益的青少年读物。发挥网络传播优势,采取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丰富和创新培训载体。

(5)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落实团员教育经费。各级团组织留存的团费应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培训。团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社区或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要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6)健全教育考评激励机制。将开展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情况列为基层团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教育计划、师资、经费、基地等方面的考核检查。将团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作为对团员进行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宣传和表彰奖励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对长期不参加教育活动或在活动中表现较差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抓好团员经常性教育,各级团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团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建立团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团的组织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本地区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检查团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基层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职责,创新教育方式,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任务。要加大团建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农村、高校、城市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新的基层团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扩大对团员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要认真总结和宣传各地在团员经常性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团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开展经常性教育,使团员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团员意识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团员意识是团员在观念上自觉形成的区别于一般青年的意识,是团员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团员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即拥护、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自觉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目标下的共同理想,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脚踏实地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青年一代适应时代要求、促进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从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2)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即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学习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知识,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对团的工作的民主监督,并在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府权威,遵守法制和纪律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的民主管理监督,做推进团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力量。

(3)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即正确认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平等一致的关系,懂得在团章规定的范围内,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利益,并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明确自己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和怎样履行义务,把履行团员义务看做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团内生活中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4)遵守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用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5)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即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树一代新风的模范。

团员意识教育首先要根据团员意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正确确定教育内容是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团员意识包括五个方面,与之相应,团员意识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等。同时,建立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和重温入团誓词制度等“三项制度”,在浓厚氛围、增强团员身份意识和模范带头意识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逐渐成为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手段。如通过开展“举团旗、学团章、交团费、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和“新团员集体入团宣誓、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组织团员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团员意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容将随着社会发展和团员队伍思想的变化而不断充实和更新。这就要求对团员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

其次,开展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遵循共青团思想教育的基本规律。具体对团干部来讲,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团员意识教育的目的在于教育引导团员确立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条件下的正确思想观念,提高团员的思想素质,因此,它不仅是对团员思想进行纠偏和防范,而且是要启发、引导团员根据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加深对团员责任感、使命感的理解,不断完善自己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团员意识教育要从团员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入手,珍惜团员思想中那些健康正确的观念因素,坚持正面的教育,使团员通过理论学习和运用理论认识、分析现实问题,分清是非,提高觉悟,自觉确立团员意识,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共青团员。

(2)团员意识教育要面对现实,敢于讲真话。团员意识是对客观实践的反映,因此,团员意识教育必须立足于现实社会环境,既要用我国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教育团员,又要正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团员现实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团员在全面认识问题的过程中,分清主流和支流,增强推动社会前进的历史使命感。

(3)团员意识教育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团员的特点,结合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团的各条战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把普遍的学习教育与个别的帮助引导结合起来,把解决团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解决团员的个性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4)团员意识教育要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团员意识的确立来自对实践的反映,同时,又要通过实践去体现。因此,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必须把理论灌输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使团员的思想和行动得到统一,使团员意识教育不断深化。

(5)团员意识教育要从具体工作做起。要组织广大团员把团徽戴起来、团旗飘起来、团歌唱起来、团章学起来、团费缴起来,通过经常不断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转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

(6)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团员意识需要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因而,团员意识教育只有建立起内容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时间上互相连贯的稳定教育体系,才能走上系统科学的轨道。这就要求团支部必须把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形成制度,经常不断地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保证团员意识教育任务的完成,使团员意识真正转化为广大团员的自觉行动。

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其先进性来自团员比一般青年具有更高的思想素质和行为准则。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的主题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团员学习党团有关文件、精神,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同时结合青年特点,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全面系统地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树一代新风的模范。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工作目标,一是要通过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理论灌输和实践教育,使他们加深对邓小平理论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二是要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要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争当先进,发挥模范作用。同时,通过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等步骤进行。学习教育即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个人总结即团员要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与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即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团籍注册即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并表彰优秀团员。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在集体临时外出的团员中已经建立了临时团组织的,教育评议活动可在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基层团委的指导下,由临时团组织负责开展;尚未建立临时团组织的,可以先帮助建立起临时团组织,然后由临时团组织开展教育评议活动,也可由原所在单位团委派人前往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如果不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教育评议活动的进程,亦可待他们集体返回后统一进行。对零散短期(不足半年)外出的团员,其原所在的团组织应积极与他们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本单位活动方案及时间要求,让他们尽可能按时归来参加活动。一时难以联系或无法返回本地区、本单位的,可在他们春节返回期间予以补课。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参加所在地区或单位的教育评议活动。外出所在团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编入一个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并把对他们的综合评价(包括组织处理意见等)转移给原单位的团组织。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已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在外出所在团组织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轮训和“推优”工作

团员轮训,是指以基层团委为单位,通过团课的形式,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是更为规范、系统的团员教育形式。

(1)团员轮训工作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作为一种团员教育的有效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团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达到了教育团员的目的,但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具有专题性、阶段性较强的特点。团员轮训则强调团员教育的经常性和系统性,侧重通过经常性的理论灌输,使团员系统地接受教育。两者互相联系,互为补充,形成团员教育的整体效益,使团员教育得到全面加强。

(2)团员轮训使团员教育的内容更加规范。团员轮训要求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这就为“团课”确定了基本教育内容,使团员教育的内容更加规范,这必将为提高团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3)团员轮训有利于提高团员教育工作的水平。团员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是要解决团员思想深层次的认识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理论知识的系统灌输。团员轮训的开展将重点体现这一点,是对团员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做好对要求入党的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地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需要,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需要。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志愿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于1992年7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在基层落实。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5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强调了对“推优”工作的这一要求。

“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是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在开展“推优”工作中,团干部一般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二是要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查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查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三是对经考查已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

(1)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2)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查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上级团委。

(3)上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团员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

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管理。

(3)严肃慎重地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6)经常了解外来团员的情况,吸收他们参加团的生活和活动,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提出退团,是允许的。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要十分慎重,不能草率从事。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允许,并予以鼓励;如果坚持退团,则应要求他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对已经退团的青年,团组织仍负有对他进行帮助教育的责任。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按期交纳团费,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是一个共青团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一个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说明他的组织观念淡薄,已经丧失了团员的起码条件。对于这样的团员,团组织有理由对他的团籍问题做出处理。团的组织必须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和教育,如果发现有的团员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就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好教育帮助工作,不要等到连续六个月以后再去处理。在处理团员自行脱团时,一定要持慎重态度,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前提条件,决不可简单草率地处理了事。

对于自行脱团的团员,团支部应在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注销其团员证,并报上级团委批准。批准后,应口头通知本人。

团员自行脱团后,团支部应在团员花名册上注明脱团,并写明脱团日期;上级团委也应及时在团员登记册上注明。

根据团章规定:“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其团员证应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并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不再发放团员证,并在团员花名册上详细注明。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委员会批准。如果受到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给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报其所在的委员会备案。

给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以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由其所任委员的那一级团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半数以上,或由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报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给严重触犯刑律的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委员以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同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乡镇等单位基层团委,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均可给予团员通报表扬的奖励,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的荣誉称号。

对团员的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的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委批准决定,同时,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

团章规定,共青团员必须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自觉遵守团的组织纪律,积极执行团的决议,是共青团员不同于一般青年的重要区别。

团员由于工作调动,或因参军、升学等原因,要长期或较长时期离开原来的单位,转到新单位去,根据团的组织原则要求,团员离开了原来单位的团组织,就必须到新单位的团组织中去参加团的生活,接受新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成为新单位团组织的一员。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的手续。所以,必须及时转移组织手续。

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团员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或从业单位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但在该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团员外出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团组织,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

长期下岗的团员青工,其人事档案关系已转出原单位,其团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户口所在地团组织。由于企业出现暂时困难,临时下岗的团员青工,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

团员调动工作超过了半年才办理转移团员组织关系,要查明原因,区别对待。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的,要加强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没有转移组织关系,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团费,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则应作为自行脱团处理。

团员入党后,如果未满28周岁或在团内担任职务,保留团籍,调动工作的时候,其团员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且不在团内担任职务,不保留团籍,不用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团组织保存。

(1)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调动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2)凡在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包括农村中学、乡镇企业)入团的团员,其入团志愿书一般存所在基层团委,保存期限为15年。这类团员因升学、参军、招工、招干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入团志愿书应随之转移。

出国留学和研究人员中的团员,出国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组织关系和团员证一律由原单位的团组织保存。原单位可开具团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其团员身份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团员,出国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组织关系由国内派遣部委与其所去劳务公司党委(或团委)转接,或将其正式关系留在国内,只开具团员证明信。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出国劳务人员中团员的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保存,只开具团员证明信,由各分公司直接转到国外现场。出国从事劳务工作的团员不得带团员证出境。

自费出国留学及因私短期出国的团员,不需要转移组织关系,也不需开具团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和团员证一律由原单位团组织保存。

去港澳或外国长期定居的团员,在出境前,应将团员证上交基层团委。出境后,其团籍即被停止。基层团组织可将他们的团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委员会,保存备查。团员如期回国后,经审查无问题的,团组织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并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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