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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老年教育规范化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当今国际老年教育大潮中,中国特色老年大学正在向创建规范化老年大学的目标蓬勃发展。要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涵盖各种形式老年教育、不同类型老年学校的全面发展。4.规范化建设是老年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规范符合中国特色老年大学的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国特色老年教育的发展趋势。推进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范化建设的健康推进,才能促进老年大学有序发展。

推进老年教育规范化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课题组

中国特色老年大学与国外老年大学相比,更适合于中国国情,其特点:在领导体制上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办,多数为独立建制;在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宗旨上,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教、学、乐、为”相结合,实行“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培养和造就紧跟时代步伐的自尊、自立、自强、有作为的新一代老年群体;在教育教学内容上,熔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于一炉,集先进文化和健康文化为一体。在当今国际老年教育大潮中,中国特色老年大学正在向创建规范化老年大学的目标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再次把“创新”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地位。创新是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灵魂和动力,没有创新,老年教育事业就不可能有所突破,就难以迈出新步伐。只有创新,老年教育事业才能充满活力。怎样进行规范化建设,这是在广大老年教育工作者不竭探索、孜孜求解的问题。

一、规范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1.科学发展观是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要致力于发展,重视克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要“以老年人为本”,帮助老年学员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要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涵盖各种形式老年教育、不同类型老年学校的全面发展。要坚持“四个统筹”,即统筹老年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老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老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老年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现代教育理念是规范化建设的宏观学理基础。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的落脚点,应当是充分理解、尊重、关怀每一位老年学员,为每一位老年学员提供思考、创造、表现和成功的机会,使每一位老年学员都能发现自己的潜能,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自己。

3.老年教育学关于老年教育本质、目的、规律的论断是规范化的直接依据。老年教育的本质是,根据老年人的自身特点与需求,体现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的关怀和希望而兴办的一种特殊的成人学校教育事业。其性质是对老年人进行颐养康乐与进取有为相结合的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其目是根据党和国家的要求与老年人的特点与需要,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身心素质与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不断继续社会化,成为能够适应社会进步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的积极开创健康、快乐、上进、有为的晚年生活的新型老年人。遵循教学工作的普遍规律与老年学校教学工作特殊性的有机结合,突出“老”字特点,是老年学校教学的基本规律。

4.特色教育理念是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规范化建设要根据中国老年大学的特点体现出规范化建设中的“中国特色”,即:老年大学教育教学的规范是“特色规范”、“适度规范”、“分类规范”、“逐步规范”。同时应遵循“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原则,主要是:从中国特色老年大学的具体实际出发的科学原则、为老年学员自由、自觉、自主地学习创造条件的人文原则。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一种和谐的目标,达到“和而不同”,“同而有特”。

5.现代管理学关于人文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的学说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方法论。人文管理,是一种按照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有序和谐地进行不同层次的管理,借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管理方法。目标管理,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许多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6.建设和谐文化是规范化建设的总体导向。和谐校园,是指学校各种发展要素间的一种均衡有序、协调互促的和谐状态,这就必须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的根本在于校园和谐文化建设。

二、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依据

1.规范化建设是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推动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需要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正是促进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符合老年学员的自觉要求和迫切愿望。老年学员是老年大学的主体。规范化建设应以是否更有利于将“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落到实处,是否有利于老年学员“学、乐、为、教”相结合为衡量标准。

3.规范化建设是我国老年大学实践经验的升华。老年大学发展的需要,许多老年大学已将规范化建设纳入了学校建设的重要日程,进行自我规范的实践。

4.规范化建设是老年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规范符合中国特色老年大学的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国特色老年教育的发展趋势。

三、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

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基本指导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特色规范”。规范化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中国老年大学的自身的特色,认识它的特色,研究它的特色,符合它的特色,有利于发展它的特色,而不是磨灭它的特色。

2.多中求一的原则——坚持“适度规范”。 老年大学作为一种教育形式,也是呈现多样性的,但又具有统一性。主要是在承认它的多样性的事实,尊重它的多样性的同时,把握它的统一性。

3.分类指导原则——坚持“分类规范”。 分类指导原则,是实事求是原则的一种具体运用。

4.积极稳妥原则——坚持“逐步规范”。 推进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范化建设的健康推进,才能促进老年大学有序发展。这样地推进规范化建设,我们称之为“逐步规范”。

四、规范化建设的项目构成

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项目主要由办学外部环境、领导体制和领导班子、办学场地和设施、师资和管理队伍、制度建设、教学管理、教育理论研究、校园文化、办学效果等9个方面构成。从规范化建设的层面上来说,各省、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文化和老年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参照这些项目,适度调整,减少条目,降低标尺,自主创新地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评估项目和创建标准。

五、规范化建设的评价标准的论证

主要构想:规范化和示范性老年大学不是评出来的,而是通过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长期的努力创建出来的。“规范化老年大学”是我国老年教育的基础性或底线性评价,“示范性老年大学”是我国老年大学的提高性或顶线性评价。要把握三个要求,即全面性要求、差别性要求、总计性要求。

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规范化建设标准是对学校的基础性评价,重在规定办好一所老年大学的基本条件,重点在解决办学的硬件和办学、教学管理的规范化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标准体系,这些体系都设置了几大项目、确定若干项评价指标,分别考核,然后以总分决定是否合格。尽量使之既有全面性,又适当突出重点。

示范性老年大学标准:对示范性老年大学,硬件要求更高,软件要求更严,要突出办学特色,更加重视办学质量、效率和效益。更具前沿性、示范性老年大学需要解决一般规范化阶段不容易解决的、更加深层次的问题,以避免出现示范校泛化的现象。

六、规范化建设的评价体系的设计

应分别制定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A、B、C三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

七、规范化创建工程的论证

创建工程的结构: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是一项各级各类老年大学都可参与的综合性工程。它涵盖了全国不同级别(国家级、省、地、县级等)、不同地域(东、西、南、北、中)、不同行业、不同体制、不同经济文化水平的所有老年大学。因此,无论是普及性的或基础性的规范化老年大学的创建工程,还是提高性的或顶线性的示范性老年大学的创建工程,都可参照项目构成和评价标准,从各级、各类老年大学的现有基础出发,提出“跳一跳,才能拿得到”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相应内容和标准进行创建。但对于“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的创建工程,应该是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的顶端工程。

创建工程的内涵和阶段:创建工程的内涵,主要包括:对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如何创建和如何评审的综合性论证;对学校(创建主体)、考评验收部门(评审主体)和党政主管部门(创建和评审主导),各自承担的任务提出建议;对规范化建设创建流程作出分析,提出相应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步骤。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创建阶段、评审阶段和巩固阶段。

创建工程的目的和基本要求: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目的,是通过创建工程,推动规范化建设的各个层次(规范层、示范层)、各个阶段的任务得到顺利地实施,使老年大学的规范化建设,能科学、有序、健康、有效地进行,从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更多的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用不同方式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建立各级“示范性老年大学”的创建。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使实施过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须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必须符合我国老年学校教育的规律,体现我国老年大学的特点;必须在地区的差异性、领导体制的多元性等多样性中寻找同一性;必须按照“规范”和“示范”的时代性、相对性,在动态性中寻找相对稳定性。

创建工程的主体、主导和各自任务: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主体有两个方面,一是创建主体——各级、各类老年大学,二是评审主体——各级考评、审定部门。无论在创建过程还是评审过程中,党政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即创建主导),始终是规范化建设得以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评审主体指的是考评审定部门或主管部门组建或委托的考评组织。要充分发挥老年大学作为创建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要争取党政主管部门对创建工程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的主导作用。因此,创建的主导必须是主管老年大学的党政部门。

创建工程的评审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领导与专家相结合评定的原则、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服务和使老年学员受益的原则。

创建工程的操作流程:可分为准备阶段、创建阶段、评审阶段、巩固阶段。

创建工程的可持续性:建议“规范化老年大学”和“示范性老年大学”的评审周期,全国为5年,省、地为3~4年。期间,如果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可由主管部门申报,经发文和授牌的党政部门批准,取消称号。在新一轮周期,已经评上的学校,采取抽查的方法重新评估,未通过重评的,将自动取消称号。如果没有重评的学校,则视同自动重新认定。

八、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实施办法

为了将以上论证转变为实施规范,为省、地、行业老年大学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拟出一个《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实施办法》(略)的参与文本。

参考资料

1.张文范:《坚持全面科学发展观 加强和提升科学素质教育》,2006.6.27。

2.刘凡丰、徐辉:《教育界能全面采取质量管理吗》,《比较教育研究》,2000.7。

3.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育研究组、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合编:《老年学校教育学》,1998。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

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2000。

6.《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1989年,北京蓝天出版社出版。

7.《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5。

8.张文范:《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老年教育》,《人民日报》,2005.6。

9.《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0.8。

10.黄静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做好2002年老干部工作》,2002.1。

11.文化部:《关于〈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9。

12.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1。

13.山东、福建省和武汉、杭州、景德镇、宁波市等地《关于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意见》。

课题承办单位:哈尔滨老年人大学

课题组组长:迟荣程 薛星

副组长:杨锐 杨启村

成员:(按课题章节负责顺序)

刘士亭 孙启盛 沈必文 姚振裕 任宝洋 彭克敏 王友农

吴维康 马建华 刘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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