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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特殊教育发展之我见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扶持壮大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办学有特色,有较大上升空间的特教学校。因而要大力提高特教经费标准,建议在现有基础上翻两番,确保特教学校正常运转。五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特教学校及教职工社会地位和待遇。建议各地市参照西安市,积极争取将地级市属特教学校设为副县级规格,与省级示范高中同等对待,县级县属特教学校确定为副科级。

咸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乌福利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健全机制、政策保障、加大投入等有效举措,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数及残疾学生入学人数快速增加,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推动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我作为特殊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实施意见》为依据,对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希望能与全省特教同行共同探讨。

一、我市特教事业发展现状

我市下辖一市两区十县,除秦都、渭城两区外,人口超过30万的共有7个县。1989年,我市在市区东郊投资建设了市特殊教育学校,2000年前后,在旬邑、永寿、淳化等3县分别投资建设了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以普通学生为主,残疾学生为辅。近年来,依据市政府下发的《咸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中央、省、市、县政府共同投入,在全市新建7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现在全市30万人口以上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7所特殊教育学校还没有招生。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有7所上规模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市特殊教育学校已创建成省级示范特教学校,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以县办特教学校、民办特教机构和特教班为骨干,以大量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二、当前制约我市特教快速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的特殊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诸多因素制约,整体步伐还相对缓慢,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及社会经济发展对特殊教育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多不足。

一是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各县区市地方财政紧张,相当一部分县还要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运转,除了特教专款能及时拨付外,改善办学条件的其他经费按国家规定的投入政策政府不能完全保障。目前,市级还没有单列随班就读专项经费,各县级政府也还没有将特殊教育经费和随班就读专项经费进行单列。

二是专任特教教师短缺,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业务素质整体不高。目前,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急需大量既懂业务又有经验的专业特教教师,短期内无法得以解决。大部分从事特教工作和随班就读的辅导教师是从普教转行的,业务上仅受过省、市的短期培训,缺乏对各类残疾儿童教育和心理、生理补偿训练的专业知识,教育和训练工作不得法,效果不明显。大部分县级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教师目前还没有享受到特教津贴,民办特教学校仅限于自筹资金解决教师工资,更谈不上特教津贴,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是办学行为不规范。由于特教学校数量少,比较分散,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管理不是非常严格,部分特教学校存在着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课时设置不尽相同,没有开足开齐应开课程,教学随意性较大,使用教材不统一,缺乏有效地教学质量检测手段。

四是新建特教学校布点有待商榷。目前我市改扩建和新建的18所公办特教学校和上规模的民办特教机构,在咸阳市内的有5所,建在县城的仅有4所,其余9所都建在乡镇或偏远地方,交通生活不便,生源难以集中,对学校今后健康发展及壮大造成诸多不便。

五是一些特殊教育专用及信息化教学设备缺乏。聋儿听力检测、语言训练等专用设备简陋,信息技术设备缺乏,起不到因材施教,挖掘残疾孩子潜能的康复训练,严重制约着特殊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对我市今后特教事业发展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布点。在特教学校建设规划时,要充分因地制宜,能够灵活执行人口达到30万以上的县城建一所特教学校的政策,合理布点,人口较多,生源充足的县可单独或几个临近县城合建特教学校,将有限资源充分发挥,确保特教事业有序推进。目前针对各校标准都不高,规模都不大,学生都太少的局面,坚决停办布局不尽合理、生源太少的学校,集中财力办好几所规模较大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采取行政手段,适当调整部分学校办学思路,分类招生不同残疾类别的学生,让盲、聋、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规范办学行为,统一课程标准。建议省上统一制定地方标准,统一课程课时,使用统一教材,适当补充地方教材,定期进行质量检测,有效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有效提高特教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确立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学模式。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扶持壮大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办学有特色,有较大上升空间的特教学校。同时要深入推进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和考核,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是逐步加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依据《纲要》,特殊教育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地方制定,我市目前执行的是800元/年的标准,远远不能维持学校正常的运转。因而要大力提高特教经费标准,建议在现有基础上翻两番,确保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另外还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要通过政府协调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团体,落实涉及残疾人教育的优惠政策及项目,从彩票公益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渠道筹资,解决特教资金匮乏困难。

五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特教学校及教职工社会地位和待遇。建议各地市参照西安市,积极争取将地级市属特教学校设为副县级规格,与省级示范高中同等对待,县级县属特教学校确定为副科级。协调人事部门将特教津贴计发基数统一由职务工资(含教师的10%)调整为职务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活津贴两项之和(含教师的10%),并从现有15%提至25%,充分调动广大特教工作者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治教。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要制定有利于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普查登记,落实县、镇、村各级学校的责任,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均应给予资助,保证其入学。

此文于2012年10月在临潼参加的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届校长联谊会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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