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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的概念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20世纪20年代,图书馆学开始列入大学课程,并创办了图书馆学专科学校。但“鉴于‘图书馆学’一词已存在了将近200年”,“仍沿用图书馆学这一术语”。以上这些关于图书馆学的定义,都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学者们不同程度地对图书馆学这门学科的本质的认识所得出的结论。

第一节 图书馆学的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事物许多属性中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在概念形成过程中,人们的认识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每个概念都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们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科学认识的成果都是用概念表达出来的。因此,图书馆学概念的变化和发展,正反映人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过程和深化。

自从1807年德国的施莱廷格首次提出“图书馆学”一词以来,为确立“图书馆学”的学科地位,许许多多中外图书馆学家进行了近200年的艰辛探索,取得了极其丰富的成果,为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

1887年,德国哥丁根大学开办了图书馆学讲座,标志着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同时代的德国图书馆学家艾伯特(Ebert,F.A.)给图书馆学下了这样的定义,他认为,图书馆学是图书馆执行任务时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这一定义反映了当时图书馆学注重于操作技术和方法研究的现实。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崛起和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的《图书馆学五原则》的问世,图书馆学逐渐转变到理论研究上。从此以后,国外图书馆学专家们分别试图从图书馆工作过程、图书与读书现象、图书馆职能、“知识社会化”“社会认识论”“知识基础论”“文化学”、信息与信息交流等角度下定义,但是,至今仍是众说纷纭,不能统一,还没有出现一个被社会公认的科学的定义。

我国古代图书馆出现很早,据文献记载,周代已有藏书机构——“藏室”,没有图书馆学名称,但图书馆学某些知识产生很早。《周礼》《史记》等书中关于史官职责的记载,以后历代史书和其他典籍中关于图书编目和分类的论述,私家藏书目录,版本和校勘记述,都反映了许多图书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为我国图书馆学的发展累积了丰厚的经验和史料,成为我国图书馆学发展的渊源。随着我国近代图书馆的发展,西方先进的图书馆学思想传入,大约20世纪初,“图书馆学”一词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在国内通用起来。早期以“图书馆”和“图书馆学”命名的专辑,大多是翻译西方作品,例如:1910年谢荫昌译的《图书馆教育》(奉天图书馆发行所发行)、1917年通俗教育研究会译的《图书馆小识》(北京通俗教育研究会出版)等等。以后,我国一些专家也陆续撰编了一些相关著作。到20世纪20年代,图书馆学开始列入大学课程,并创办了图书馆学专科学校。例如,1920年北京高等师范开设了暑期图书馆学讲习班,武汉文华大学设立了图书科等。作为一门学科,图书馆学逐渐得到了社会的承认。

1949年以后,图书馆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20多年,是我国图书馆学发展的最好时期。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图书馆学研究取得了巨大成果,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高度发展了图书馆学教育,形成了完善的图书馆学教育体系,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图书馆学的学者们力图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现代科学理论来研究图书馆学,给图书馆学下个完善的科学的定义。

李景新:图书馆学就是以科学方法研究关于图书馆的一切事项的学问。(《图书馆学能成一独立的科学吗?》,载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季刊》1935年第7卷第2期)

刘国钧:图书馆学便是研究图书馆的组织法、管理法和使用法的学科。(《图书馆学要旨》,中华书局,1949年第2版)

图书馆学就是关于图书馆的科学。也就是研究图书馆事业的性质和规律及其各个组成要素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什么是图书馆学》,载《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通讯》1957年第1期)

齐力典: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收藏与流通图书资料为一定阶级利益服务规律的科学。简言之,它就是研究图书馆工作规律的科学。(《图书馆学目录名词解释》,载《图书馆》1964年第4期)

辞海》:图书馆学是一门研究图书馆事业及其工作规律,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政治路线服务的社会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修订版)

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及其工作规律的科学。(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李纪有等: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的发生发展、组织形式以及它的工作规律的一门科学。(《图书馆专业基本科目名词解释》,书目文献出版社,1984年7月版)

吴慰慈、邵巍: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及其相关因素的一门科学。(《图书馆学概论》,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6月版)

黄宗忠:图书馆学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图书馆学定义:图书馆学就是研究图书馆收集、加工、整理、保藏、控制图书与一定社会读者利用藏书之矛盾产生与发展规律的科学。狭义的图书馆学定义除了具有广义图书馆学的共同特征,还有自己的个性,即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社会制度下图书馆的特征。(《图书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徐引篪、霍国庆:“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的学问。”同时认为,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这个定义“犯了同义反复的错误,因而需要二次定义”。“图书馆学命名”是不科学的,“因为一门学科只能以其研究的内容命名而鲜有以机构命名的。”其不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准确性”;二是“不稳定性”;三是“局限性”。但“鉴于‘图书馆学’一词已存在了将近200年”,“仍沿用图书馆学这一术语”。同时说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信息资源体系”。(《现代图书馆学理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版)

徐、霍等人的观点代表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数不少的一部分图书馆学界研究者的观点,影响较大。这也许是有些人将图书馆学改为“信息管理学”,将图书馆系(学院)改为“信息管理系”(学院)的原因吧。

关于图书馆学的不同定义还有很多,真是不胜枚举。以上这些关于图书馆学的定义,都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学者们不同程度地对图书馆学这门学科的本质的认识所得出的结论。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图书馆学的发展历史和逐步走向成熟的趋势。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认识这一问题,不能以现代的眼光和观点去认识和评价过去的问题。应该说,他们的研究成果代表了当时的研究水平,对图书馆学理论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综上所述,目前,我们认为,学科名称往往反映着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图书馆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机构,也是一种社会分工、社会职业,它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顾名思义,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图书馆事业建设及其相关因素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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